关于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在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
业务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众环专字(2021)02023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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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审核报告 | 1 |
存贷款业务情况汇总表 | |
在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汇总表 | 1 |
审核报告第1页 共2页
关于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的专项审核
报告
众环专字(2021)0202337号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露天煤业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在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专项审核。
一、管理层对汇总表的责任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2015年4月20日印发、2018年3月27日修订的《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交易及关联交易》的规定,编制和披露汇总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核证据,是露天煤业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情况
经审核,《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在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汇总表》已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交易及关联交易》的有关要求编制。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汇总表 |
2020年度 |
编制单位: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盖章)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名称行次年初余额本年增加本年减少年末余额 |
栏次1234 |
一、在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11,300,565,641.77 62,702,084,656.80 63,260,398,801.12 742,251,497.45 |
二、向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借款2600,000,000.00 1,200,000,000.00 1,800,000,000.00 - |
(一)短期借款3- 1,000,000,000.00 1,000,000,000.00 - |
(二)长期借款4600,000,000.00 200,000,000.00 800,000,000.00 - |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