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差异事项的专项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针对2020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宽翼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宽翼通信”)与关联方苏州市吴通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通电子”);全资子公司江苏吴通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联科技”)与关联方吴通电子;控股子公司苏州市吴通智能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电子”)与关联方吴通电子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和预计存在较大差异,发表专项意见如下:
我们审阅了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2020年度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主要是因为:1、2020年度,宽翼通信向吴通电子采购物料金额59.65万元,与预计金额差异29.25%,主要原因是宽翼通信相关客户需求增加,采购量上涨,故交易金额增加。2、2020年度,物联科技向吴通电子采购物料金额1.57万元,与预计金额差异68.60%,主要原因是芯片供应紧张,相关订单减少,故交易额较少。3、2020年度,智能电子向吴通电子采购物料金额245.28万元,与预计金额差异52.17%,主要原因是由于疫情,2020年度海外客户需求低于年初预测,下半年起量,导致全年业务比预期下降近一半,故交易额较少。
综上所述,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差异原因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决策程序合法,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事项的专项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
王德瑞 | 夏永祥 | 崔晓钟 |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