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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安医疗: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艳辉)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0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表决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本人对各次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资料和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和检查,并以谨慎的态度在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对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2020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董事会股东大会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反对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应列席股东大会次数出席次数
99022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一)2020年2月28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中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0年6月24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中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事项、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事项、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及自查表》、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2020年8月27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中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关于补选独立董事事项、《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2020年10月14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中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事项、关于向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2020年10月28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中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2020年11月2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预案修订事项、《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所作的分析及相关填补回报措施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关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修订预案事项、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2020年12月30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中关于欧洲子公司转让小米授权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现场检查情况

2020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了多次检查,了解了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关注了外部环境对公司的影响,运用专业知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须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如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对外投资、业务发展等情况,本人认真审核公司提供的材料,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了专业意见。

四、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2020年度审计部工作计划、各季度内部审计报告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在年报审计期间就年报审计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关心公司发展,促进规范运作。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一方面关注行业的发展态势以及公司发展情况,积极向公司传递行业信息,并与公司管理层深入讨论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策略;另一方面严格履行相应程序,促进公司按照上市公司治理要求规范运作。

2、关注信息披露,持续监督核查。2020年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2020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重大事项做到了防止内幕信息泄露的要求,严格控制了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切实保护了投资者权益。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与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特别是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今年新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掌握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主要规定,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全体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其他情况

(1)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2)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七、联系方式

电子信箱:yanhuiyangyyh@aliyun.com

独立董事:杨艳辉2021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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