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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安医疗:2020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依法行使职权,履行监督职能,重点对董事会审议的事项进行监督,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性进行监督,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重大事项、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对外担保,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进一步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定发展。现将2020年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1、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监事会全体监事列席了2020年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的合法性进行了监督,对所议重大决策事项发表意见。

2、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8次,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公司于2020年2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

3、《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5、《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自查表》

6、《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10、《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11、《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12、《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其填补措施的议案》

13、《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切实履行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14、《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

15、《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四)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五)公司于2020年10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六)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七)公司于2020年11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八)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欧洲子公司转让小米授权店的议案》。

二、监事会切实履行相关职责情况

1、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历次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并对公司经营情况进行了监督。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规范运作,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此外,公司持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情况。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细致、认真的检查,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有序,报告期内的财务报告均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3、公司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关联交易均遵循市场原则进行,交易客观、公正、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新增对外担保事项。

4、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及相关规则,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0年度,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登记和报备工作均符合相关规定,报告期内不存在上市公司及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5、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6、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

三、2021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1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将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对重要生产经营活动及重点部门的审计监督,强化监督职能,及时落实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防止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

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勤勉履行职责,督促公司持续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股东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本报告经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1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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