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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碳素: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7

证券代码:832175 证券简称:东方碳素 主办券商:国都证券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曹国华、姬恒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相关知识培训,增强履职技能,维护公司整体的利益,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0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曹国华、姬恒领于2020年10月9日经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被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被选举为独立董事后的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需要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形。

报告期内,无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发挥专业专长,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各种有价值的参考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报告

期内没有发生本人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2021年,我们将继续勤勉尽职,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切实保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曹国华 姬恒领2021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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