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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华数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数据 公告编号:2021-024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租赁准则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修改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修订的内容主要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所有者权益等均不产生影响。

三、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准则,公司将在编制2021 年度及各期间财务报告时,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本次变更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八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基于财政部于2018年12月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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