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以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杨金观 洪玫 李建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