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独立、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报告期内,本人因董事会任期届满离任,于2020年1月21日起不再担任独立董事职务。现将本人2020年度任职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一)2020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共计召开1次董事会,具体出席情况见下表:
独立董事 姓名 | 应参加 会议次数 | 现场 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 参加次数 | 委托 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 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丘运良 | 1 | 0 | 1 | 0 | 0 | 否 |
(二)2020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现场出席。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与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披露时间 | 事项 | 意见类型 |
2020/1/4 |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同意 |
三、参与专门委员会的工作
2020 年度,因任期较短,本人未参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0 年度,因任期较短,本人未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2020 年度,因任期较短,本人未参与保护公司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六、其他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以上是本人在2020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0年1月,公司完成了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本人已届满离任,感谢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及大力支持。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签名:
丘运良
2021年 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