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4月16日,公司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会议通知送达各位监事。2021年4月27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此次监事会。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经审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详见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建艺集团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1,726,814.77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母公司本年度不提取盈余公积,2020年末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463,445,072.65元。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平稳发展,公司2020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入下一年度。公司董事会基于公司实际情况提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详见公司信息披露媒体: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该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情况。
该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