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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昕软件: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已披露的财务报表、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财会〔2018〕35号文件(以下简称“财会〔2018〕35号”):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的通知,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根据财会〔2018〕35号的规定,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后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

(三)审议程序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二)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三)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四)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及修订,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8〕35号的有关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执行新租赁准则预计不会对本公

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文件要求而进行合理的变更及调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的变更及调整,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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