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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昕软件: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及董监高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及董监高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为公司及董监高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为了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降低公司运营风险,同时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人民币2,000万元

4、保费支出: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为准)

5、保险期限:保险合同生效后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管理层办理公司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如市场发生变化,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责任限额、保险费总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执行。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可以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依法履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提供保障,有利于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责任人员履行职责,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我们同意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事项,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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