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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1-04-28
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关于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于2011年4月15日以传真和邮件的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11年4月26日在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A座17层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辉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200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201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审计,201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9,044,706.63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3,030,633.89元),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904,470.6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47,017,986.99元,扣除年度内已实施的2009年度利润分配7,578,000元,2010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5,580,222.96元。本着既要兼顾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又要兼顾给予股东适当回报的原则,公司拟以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18945万股为基数,用未分配利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9,472,500元,余156,107,722.96元,结转下一年度分配。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此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分配政策,未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须经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了《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并通过了《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的经营管理等各个环节起到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证券代码:002307证券简称:北新路桥公告编号:定2011-002
  作用。2010年,未发现公司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综观公司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和控制效果,《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和实施状况,内部控制是有效的。对该评价报告没有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并通过了《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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