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1年5月19日召开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有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1年5月19日(星期四)上午10∶30
2、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A座17层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5、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
6、股权登记日:2011年5月13日
7、登记时间:2011年5月16日11:00-18:00时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审议《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审议《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审议《关于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8、审议《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审议《关于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证券代码:002307证券简称:北新路桥公告编号:定2011-005
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出席会议对象:
1、2011年5月1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
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的股东均有权参加。
2、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A座17层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830011
电话:0991-3631208传真:0991-3631269
联系人:朱胜军、朱春燕
五、其他事项
1、会议材料备于公司证券部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证券代码:002307证券简称:北新路桥公告编号:定2011-005
3、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授权委托书
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证券代码:002307证券简称:北新路桥公告编号:定2011-005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新疆北新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号 议案 表决意见
1 《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10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1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 《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201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 《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 《关于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0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8 《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 《关于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注:赞成用"√"表示;反对用"×"表示;弃权用"○"表示
(1)如果委托人未作出表决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不可以
(2)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人名称(签章):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股数:股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注:以上股东参会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委托人为单位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