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亿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一、 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2020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无锡亿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该议案于2020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对无锡亿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2020]1004号)确认,公司发行4,900,000股。此次股票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90,000元。2020年4月14日,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5月25日出具的中天运[2020]验字90026号验资报告审验。2020年6月12日,本次发行新增股票完成登记。2020年6月1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公司在验资报告出具且《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前,未使用募集资金。
二、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总额(含利息收入)为10,292,531.48元,其中9,090,126.48元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1,202,405元变更用途。
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变更了部分资金用途,变更使用的比例为11.68%,具体变更使用情况如下表:
序号 | 变更使用的用途 | 金额(元) |
公告编号:2021-044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应在履行审批程序后方可使用,故公司应在日后工作中加强规范意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三、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履行程序情况说明
2021年4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对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进行了补充确认,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监事会对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意见
公司因经营管理需要,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使用比例为11.68%,不符合募集资金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应不断加强管理,提高规则意识,防止类似事件发生。同时,监事会同意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独立董事对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意见
详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编号:2021-033)。
无锡亿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4月27日
1 | 中介服务费 | 231,780 |
2 | 运输安装费 | 929,625 |
3 | 设备维修费 | 31,000 |
4 | 试验费 | 10,000 |
合计: | 1,202,4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