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景嘉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泰君安”)作为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嘉微”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对景嘉微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访谈企业相关人员,查阅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会议记录,认真审阅公司内控制度,并查询了公司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等相关文件,从景嘉微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等方面对其内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公司在确定内部控制评价范围时,全面考虑了公司及所有部门、下属单位的所有业务和事项,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产品质量、采购业务、销售业务、

资产管理、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及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方面。在此基础上,确定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产品质量、资金活动、财务报告、销售业务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和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配套指引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并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控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直接取决于由于该内部控制缺陷的存在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区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三种类型。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和定性标准的认定如下:

(1)定量标准

在执行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评价时,需要结合公司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与可容忍误差,对所发现的缺陷进行量化评估。

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类别重大缺陷影响重要缺陷影响一般缺陷影响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错报≥利润总额的5%利润总额1%≤错报<利润总额的5%错报<利润总额的1%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错报≥资产总额的1%资产总额的0.3%≤错报<资产总额的1%错报<资产总额的0.3%
经营收入潜在错报错报≥经营收入的1%经营收入的0.3%≤错报<经营收入的1%错报<经营收入的0.3%
所有者权益潜在错报错报≥所有者权益的1%所有者权益的0.3%≤错报<所有者权益的1%错报<所有者权益的0.3%

(2)定性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

A.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B.公司更正已发布的财务报告;C.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D.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②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A.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B.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C.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业务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D.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③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依据缺陷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影响的范围等因素来确定,是否导致直接资产损失金额量化指标,同样区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三种类型。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和定性标准的认定如下:

(1)定量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给公司带来的直接损失金额,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1%的,为重大缺陷;资产总额的0.3%≤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1%的,为重要缺陷;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0.3%的,为一般缺陷。

(2)定性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

A.公司经营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B.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C.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且负面影响一直未能消除;

D.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控制体系失效;

E.公司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能得到整改;

F.公司遭受证监会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警告。

②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A.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致失误;

B.公司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

C.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D.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涉及局部区域;

E.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F.公司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③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2020年度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2020年度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三、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其他重大事项。

四、主要内部控制情况

(一)财务会计

公司设置了独立的会计机构,控股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由公司委派,接受公司财务部的业务管理。公司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均设置了较为合理的岗位和职责权限,人员分工明确、岗位间相互牵制。公司采用ERP财务控制系统,通过审批层固化设置进行系统自动控制,强化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制订并发布了《财务管理制度》、《内部财务管理办法》、《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费用报销管理规定》、《质量成本管理制度》、《财务部岗位职责及办事流程》、《全面预算管理制度》、《资金预算管理办法》、《承兑管理办法》、《资金支付审批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这些制度加强成本费用的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同时为规范公司会计核算、加强会计监督、保障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和防止错报舞弊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募集资金

公司严格遵守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相关法规规定,制定并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管理、监督程序,对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管理监督和责任追究等方面均作了明确规定,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的相关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规定,募集资金使用均严格履行申请及审批手续。

(三)投资活动

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投资事项的决策、执行等权限设置和程序做了详细规定,明确了公司投资决策和监督管理程序,规范了公司投资行为。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选择投资项目,要求履行项目建议、项目可行性研究程序,采取分级管控的方式,授予董事会对外投资单笔金额(包括现金、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绝对值(以合并会计报表)5%以上、且不超过20%的决定权,董事会在同一会计年度内行使该决定权的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绝对值的30%。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对外投资,由股东会决定。

(四)产品质量

公司质量部负责质量体系的管理并通过制定一系列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对设计、试验、采购、制造、检验、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了严格的规范,并制定了质量手册、质量程序文件、作业指导文件、质量记录表单等多层次的质量管理规范,质量控制范围涵盖产品设计、原材料采购、生产、质量检验、过程控制、产品售后质量控制等公司运营的各方面。公司严格执行相关标准,确保公司质量体系运行的有效性和适应性。

(五)采购业务

公司制订并发布了《设计开发外包管理制度》、《采购过程控制程序》、《仓库管理制度》、《外包过程质量管理制度》、《来料检验通用规范》、《来料异常处理规范》。明确了采购管理流程(包括物资请购、审批、采购、验收和保管)和不相容职务分离,生产原料的采购管理严格按照质量体系要求执行。

(六)销售业务

公司制订并发布了《销售合同管理制度》、《售后服务管理制度》、《计划管理控制规范》受控编号。这些制度是为了加强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内部控制和管理,规范销售与收款行为,防范销售与收款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同时这些制度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和牵制,并通过信息系统实现销售管理的流程化和规范化。

(七)资产管理

公司制定了《资产经营管理制度》、《知识产权手册》等管理规定,规范资产采购、入库、验收、核查等控制流程,资产管理部门建立资产台帐,并会同财务部对公司资产进行定期盘点。

(八)关联交易

公司严格遵守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行为的相关法规规定,制定并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关于关联交易的范围、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等方面均有严格规定,确保关联交易在“公平、公正、公开、等价有偿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的条件下进行,为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性、公允性和合理性提供保障。

(九)对外担保

公司严格遵守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相关法规规定,制定并严格执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在《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中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十)信息披露

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法规规定,制定并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制度,明确了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和有关人员在信息披露方面的职责和汇报程序,

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避免出现重要信息泄露、违规披露等情形。

(十一)信息系统

公司重视信息安全管理,制订并发布了《信息安全事件管理制度》和《保密奖惩制度》并严格执行信息系统管理规定,包括对于系统账户、权限和密码管理,关键设备定期检查和测试,定期备份及备份数据恢复测试等,以保障公司网络、信息系统和服务器数据安全。

(十二)控股子公司管理

公司制定并严格执行《子公司管理制度》,对子公司的经营及投资决策、财务管理、信息披露管理等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行效率和抗风险能力,并监督子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审计部对子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定期检查监督。

五、保荐机构关于景嘉微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截至2020年12月31日,景嘉微已建立了较为完善、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较有效的实施,公司对202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真实、客观。保荐机构对《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吴同欣黄 央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