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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能电力: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7

公告编号:2021-033

证券代码:837046 证券简称:亿能电力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无锡亿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无锡亿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无锡亿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以下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对议案《2020年度权益分派》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2020年度权益分派》议案及相关资料,并就有关情况进行了询问,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的议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及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对议案《预计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通过对《预计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审核,我们认为,议案所列交易事项是公司生产经营及战略发展过程中必要且将持续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交易定价按照市场价格确定,遵循了公开、公平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对议案《追认2019年度、2020年度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1-033公司在2019年度、2020 年度,与公司关联方之间发生了关联交易,经我们审阅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确认公司与关联方亿电电力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由交易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关联方董事长黄彩霞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为纯受益方;公司及亿能合伙发生的关联交易,总体上公司为受益方,但应及时履行审议程序。我们同意本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对议案《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信状况良好、执业经验丰富,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各项审计工作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约定的责任与义务。

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对议案《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选举的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我们同意提名黄彩霞女士、马锡中先生、杨海燕女士、仲挺先生、倪成标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陈易平先生、钱美芳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我们同意本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对议案《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议案《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用途》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1-033经核查与议案相关的文件,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内容属实。其中,公司因经营管理的需要,变更了部分募集资金的用途,比例为11.68%,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不符合募集资金的相关规定。公司应提高管理及内控水平,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我们同意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议案《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公告编号:2021-033(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

独立董事: 陈易平

独立董事: 钱美芳

2021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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