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说明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业务发展,公司拟对《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1 |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普通货运;研发、销售分布式发电及控制设备、新能源汽车充放电及智能控制设备、电能质量治理及监控设备、电能计量系统设备;生产分布式发电及控制设备、新能源汽车充放电及智能控制设备、电能质量治理及监控设备、电能计量系统设备(限分支机构经营);电力供应;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工程勘察设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普通货运;研发、销售分布式发电及控制设备、新能源汽车充放电及智能控制设备、电能质量治理及监控设备、电能计量系统设备;生产分布式发电及控制设备、新能源汽车充放电及智能控制设备、电能质量治理及监控设备、电能计量系统设备(限分支机构经营);电力供应;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工程勘察设计;电动汽车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充换电站设备安装、运维服务;为电动汽车提供充电服务;充电设施网络的规划工程设计;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换电站、充电桩研发、生产、制造、销售;售电服务;停车场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等;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
经营范围最终以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的内容为准。特此公告。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