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机构”)作为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辰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聚辰股份在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的《关于同意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36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0,210,467股,发行价格为33.2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449.8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8,931.0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1,518.76万元。
中金公司于2019年12月18日将扣除届时尚待支付的保荐承销费后的募集资金合计93,057.36万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884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末募集资金余额
公司2020年初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927,678,962.55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11,238,624.53元。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金额 |
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927,678,962.55 |
减:支付发行费用 | 7,483,513.86 |
募投项目及发行费用前期投入置换金额 | 28,413,796.92 |
项目 | 金额 |
2020年度募投项目支出金额 | 62,064,729.34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 56,000,000.00 |
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金额 | 1,648,000,000.00 |
加: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赎回金额 | 910,000,000.00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金额 | 13,707,604.74 |
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金额 | 5,814,097.36 |
撤销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退还金额 | 56,000,000.00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11,238,624.53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情况
2019年12月12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分行以及中金公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12月12日,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以及中金公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12月13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开发区支行以及中金公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12月17日,公司与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五棵松支行以及中金公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情况详见2019年12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存储方式 | 金额(元)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分行 | 31050161393600004180 | 活期存款 | 4,348,069.38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开发区支行 | 1001281229007038620 | 活期存款 | 33,533,676.77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 | 03004028162 | 活期存款 | 11,928,301.31 |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五棵松支行 | 0110400102000008190 | 活期存款 | 61,428,577.07 |
合计 | 111,238,624.53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公司分别使用募集资金23,531,398.95元和4,882,397.97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以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就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4530号《关于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聚辰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与募投项目实施计划不存在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82,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就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结构性存款及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余额为73,8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办理银行 | 产品名称 | 起始日 | 到期日 | 产品期限(天) | 余额 (万元) |
工商银行上海浦东开发区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0-09-21 | 2021-3-24 | 184 | 15,000.00 |
工商银行上海浦东开发区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0-12-08 | 2021-6-10 | 184 | 5,000.00 |
建设银行上海张江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0-09-16 | 2021-3-16 | 181 | 15,000.00 |
建设银行上海张江分行 | 灵活性理财 | 2020-06-03 | 无固定到期日 | 5,000.00 | |
建设银行上海张江分行 | 灵活性理财 | 2020-12-30 | 无固定到期日 | 11,800.00 | |
盛京银行北京五棵松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0-04-23 | 2021-1-22 | 274 | 6,000.00 |
盛京银行北京五棵松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0-11-04 | 2021-5-4 | 181 | 7,000.00 |
上海银行松江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0-10-20 | 2021-4-19 | 181 | 3,000.00 |
上海银行松江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0-11-03 | 2021-2-1 | 90 | 3,000.00 |
上海银行松江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20-12-15 | 2021-1-18 | 34 | 3,000.00 |
合计 | 73,800.00 |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于2020年5月9日至2020年5月12日期间使用56,000,000.00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就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
见。因公司计划参与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科创板股票发行的战略配售,为避免构成变相使用超募资金进行高风险投资的情形,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撤销此前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终止此前作出的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的承诺,并于2020年6月23日将上述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退回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承诺于退回超募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再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就本次撤销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松涛路647弄12号(公司现有办公场所)及上海市浦东新区上海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园张东路1761号10幢,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就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未改变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建设内容,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信息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4月27日出具《关于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2397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聚辰股份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聚辰股份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0年度聚辰股份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 91,518.7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559.6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559.6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以EEPROM为主体的非易失性存储器技术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 不适用 | 36,249.94 | 36,249.94 | 36,249.94 | 4,815.75 | 4,815.75 | -31,434.19 | 13.28 | 预计建设期3年,预计2022年达到可使用状态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混合信号类芯片产品技术升级和产业化项目 | 不适用 | 26,184.04 | 26,184.04 | 26,184.04 | 3,384.31 | 3,384.31 | -22,799.73 | 12.93 | 预计建设期3年,预计2022年达到可使用状态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不适用 | 10,315.07 | 10,315.07 | 10,315.07 | 359.56 | 359.56 | -9,955.51 | 3.49 | 预计建设期3年,预计2022年达到可使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用状态 | ||||||||||||
超募资金 | 不适用 | 18,769.71 | 18,769.71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91,518.76 | 91,518.76 | 72,749.05 | 8,559.61 | 8,559.61 | -64,189.44 | 11.77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公司分别使用募集资金2,353.14万元和488.2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以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就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4530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82,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就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结构性存款及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余额为73,800.00万元 | |||||||||||
对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于2020年5月9日至2020年5月12日期间使用5,6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就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因公司计划参与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科创板股票发行的战略配售,为避免构成变相使用超募资金进行高风险投资的情形,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撤销此前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终止此前作出的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的承诺,并于2020年6月23日将上述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退回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承诺于退回超募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再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就本次撤销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 |||||||||||
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无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4,498,027.75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9,310,416.4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15,187,611.29元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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