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审计报告………………………………………………………… 第1—7页
二、财务报表……………………………………………………… 第8—15页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第8页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第9页
(三)合并利润表………………………………………………… 第10页
(四)母公司利润表……………………………………………… 第11页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第12页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第13页
(七)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第14页
(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第15页
三、财务报表附注………………………………………………… 第16—90页
审 计 报 告
天健审〔2021〕3928号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保留意见
我们审计了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牌珠宝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明牌珠宝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一)10所述,明牌珠宝公司持有苏州市好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好屋公司)25%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2019年度及2020年度分别确认投资收益1,699.39万元、-2,116.94万元,分别计提股权投资减值准备17,845.93万元、30,396.15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项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17,361.91万元。苏州好屋公司因2019年度营业成本较2018年度大幅增加,导致2019年度净利润大幅下滑,明牌珠宝公司2019年对上述股权投资计提的减值准备系基于苏州好屋公司2019年10月之股权转让交易对价所作出的判断;苏州好屋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进一步下滑,明牌珠宝公司2020
年对上述股权投资计提的减值准备系基于苏州好屋公司2020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所作出的判断。我们未能就该项股权投资2019年度及2020年度预估可收回金额的合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明牌珠宝公司2019年度和2020年度对苏州好屋公司股权投资所计提的减值准备是否准确及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影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明牌珠宝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其他信息
明牌珠宝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如上述“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我们无法对保留意见事项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我们无法确定与该事项相关的其他信息是否存在重大错报。
四、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
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外,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 收入确认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五(二)1及十三(一)。明牌珠宝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黄金饰品、铂金饰品和钻石镶嵌类饰品等产品的销售。2020年度,明牌珠宝公司营业收入金额为人民币250,972.17万元,其中饰品产品销售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50,808.3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
99.93%。
明牌珠宝公司黄金饰品、铂金饰品和钻石镶嵌类饰品等产品的主要销售模式分为经销、代销和直营。经销模式下,终端零售柜台所售卖货品的所有权归属经销商,明牌珠宝公司在将货品批发给经销商时确认收入。代销模式下,终端零售柜台所售卖货品的所有权归属明牌珠宝公司,终端顾客购买货品后,由商场代为收取货款并定期与明牌珠宝公司对账结算,明牌珠宝公司依据协议约定扣除商场应得收入后,将剩余货款确认为销售收入。直营模式下,明牌珠宝公司设立旗舰店或专卖店直接向终端顾客销售,在货品销售给终端顾客并收取货款时确认销售收入。
由于营业收入是明牌珠宝公司的关键绩效指标之一,可能存在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检查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3) 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产品等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4) 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订单、销售发
票、销货清单等;
(5) 结合应收账款函证,以抽样方式向主要客户函证本期销售额,并将函证结果与明牌珠宝公司财务记录的金额进行核对;
(6) 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实施截止测试,评价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7) 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 应收账款减值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九)5及五(一)4。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明牌珠宝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人民币37,360.74万元,坏账准备为人民币8,958.65万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8,402.09万元。
管理层根据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应收账款或应收账款组合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管理层综合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估计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估计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管理层以账龄为依据划分组合,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根据前瞻性估计予以调整,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违约损失率对照表,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由于应收账款金额重大,且应收账款减值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因此我们将应收账款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应收账款减值,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复核以前年度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后续实际核销或转回情况,评价管理层过往预测的准确性;
(3) 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进行信用风险评估的相关考虑和客观证据,评价管理层是否恰当识别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
(4)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获取并检查管理层对预期收取现金流量的预测,评价在预测中使用的关键假设的合理性和数据的准确性,并与获取的外部证据进行核对;
(5) 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的合理性;评价管理层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前瞻性估计确定的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的合理性;测试管理层使用数据(包括应收账款账龄等)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对坏账准备的计算是否准确;
(6) 以抽样方式函证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并将函证结果与明牌珠宝公司账面记录的金额进行核对;
(7) 检查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8) 检查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明牌珠宝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明牌珠宝公司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明牌珠宝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
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明牌珠宝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明牌珠宝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明牌珠宝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
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朱国刚(项目合伙人)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春洋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0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经浙江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浙外经贸资函〔2009〕207号文批准,由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永盛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香港)、日月控股有限公司等9家公司发起设立,于2009年5月27日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浙江省绍兴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000743481693J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52,800万元,股份总数52,8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A股。公司股票已于2011年4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本公司属金银珠宝首饰行业。主要经营活动为黄金饰品、铂金饰品、钻石、珠宝饰品、银制(饰)品等中高档珠宝首饰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主要有:黄金饰品、铂金饰品和钻石镶嵌类饰品等。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2021年4月26日四届十六次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
本公司将浙江明牌卡利罗饰品有限公司、武汉明牌首饰有限公司、上海明牌首饰有限公司和绍兴明牌珠宝销售有限公司等29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六和七之说明。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二) 持续经营能力评价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重要提示: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金融工具减值、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 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三) 营业周期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 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六)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七)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八)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九) 金融工具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 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 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
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 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①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②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 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 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 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
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 金融工具减值
(1) 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
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3)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1) 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 票据类型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 ||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2)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 龄 | 应收账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 |
6个月以内(含,下同) | 1 |
6个月-1年 | 5 |
1-2年 | 20 |
2-3年 | 50 |
3年以上 | 100 |
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 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十) 存货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中黄金、铂金饰品、镶嵌饰品中的黄金、铂金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镶嵌饰品中的钻石采用个别计价法。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 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 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十一) 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 投资成本的确定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 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 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 合并财务报表
1)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2)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十二) 投资性房地产
1. 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2.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并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十三)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类 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30-35 | 10 | 3.00-2.57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 | 10 | 9.0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5 | 10 | 18.00 |
办公及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10 | 18.00 |
(十四)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十五) 借款费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
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 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 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十六)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目 | 摊销年限(年) |
土地使用权 | 50 |
软件 | 5-10 |
3.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
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公司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具体标准:研究阶段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阶段。开发阶段是指已完成研究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成品等阶段。
(十七) 部分长期资产减值
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十八)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十九) 职工薪酬
1. 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2.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1)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
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2)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3) 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4.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 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2) 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5.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二十) 收入
1. 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 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3) 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
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1) 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 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 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 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 收入计量原则
(1) 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2)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3)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4)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黄金饰品、铂金饰品和钻石镶嵌类饰品等产品的主要销售模式分为经销、代销和直营。经销模式下,终端零售柜台所售卖货品的所有权归属经销商,公司在将货品批发给经销商时确认收入。代销模式下,终端零售柜台所售卖货品的所有权归属本公司,终端顾客购买货品后,由商场代为收取货款并定期与公司对账结算,公司依据协议约定扣除商场应得收入后,将剩余货款确认为销售收入。直营模式下,公司设立旗舰店或专卖店直接向终端顾客销售,在货品销售给终端顾客并收取货款时确认销售收入。
(二十一)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 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
(2) 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5. 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方法
(1)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二十二) 合同资产、合同负债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二十三)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
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 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 企业合并;(2) 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二十四) 经营租赁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除金额较大的予以资本化并分期计入损益外,均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五) 分部报告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公司的经营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 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 能够通过分析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二十六) 套期会计
1. 套期包括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
2. 对于满足下列条件的套期工具,运用套期会计方法进行处理:(1) 套期关系仅由符合条件的套期工具和被套期工具组成;(2) 套期开始时,公司正式指定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并准备了关于套期关系和公司从事套期的风险管理策略和风险管理目标的书面文件;
(3) 该套期关系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
套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认定套期关系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1) 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之间存在经济关系;(2) 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经济关系产生的价值变动中,信用
风险的影响不占主导地位;(3)套期关系的套期比率等于公司实际套期的被套期项目数量与对其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实际数量之比,但不反映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相对权重的失衡。
公司在套期开始日及以后期间持续地对套期关系是否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进行评估。套期关系由于套期比率的原因而不再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但指定该套期关系的风险管理目标没有改变的,公司进行套期关系再平衡。
3. 套期会计处理
(1) 公允价值套期
1) 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套期工具是对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或其组成部分)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2) 被套期项目因风险敞口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当期损益,同时调整未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已确认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被套期项目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或其组成部分)的,其因被套期风险敞口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账面价值已经按公允价值计量,不再调整;被套期项目为公司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或其组成部分)的,其因被套期风险敞口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账面价值已经按公允价值计量,不再调整。
被套期项目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或其组成部分)的,其在套期关系指定后因被套期风险引起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确认为一项资产或负债,相关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各相关期间损益。当履行确定承诺而取得资产或承担负债时,调整该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以包括已确认的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被套期项目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的,公司对被套期项目账面价值所作的调整按照开始摊销日重新计算的实际利率进行摊销,并计入当期损益。被套期项目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或其组成部分)的,按照相同的方式对累计已确认的套期利得或损失进行摊销,并计入当期损益,但不调整金融资产(或其组成部分)的账面价值。
(2) 现金流量套期
1) 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作为现金流量套期储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无效部分计入当期损益。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按照以下两项的绝对额中较低者
确认:①套期工具自套期开始的累计利得或损失;②被套期项目自套期开始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累计变动额。
2) 被套期项目为预期交易,且该预期交易使公司随后确认一项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或者非金融资产和非金融负债的预期交易形成一项适用于公允价值套期会计的确定承诺时,将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出,计入该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
3)其他现金流量套期,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在被套期预期交易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 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
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并在处置境外经营时,将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无效套期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4. 本公司为规避所持有黄金原材料公允价值变动风险(即被套期风险),公司对专营(代销与直营)黄金产品进行套期保值,通过黄金延期交收交易业务(T+D业务)、金融系统内黄金租赁业务或者期货卖空交易(即套期工具),以达到规避由于黄金价格大幅下跌造成的专营黄金产品跌价风险。该项套期为公允价值套期,指定该套期关系的会计期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十七) 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1.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项目 | 资产负债表 | ||
2019年12月31日 | 新收入准则调整影响 | 2020年1月1日 | |
预收款项 | 27,957,728.52 | -26,442,631.93 | 1,515,096.59 |
合同负债 | 23,400,559.23 | 23,400,559.23 | |
其他流动负债 | 867,901,626.11 | 3,042,072.70 | 870,943,698.81 |
2.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四、税项
(一)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 种 | 计税依据 | 税 率 |
增值税 | 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注1]、3%、6%、9%[注2]、13%、 |
消费税 | 应纳税销售额(量) | 5%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1.2%、1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7%、5%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2%、1%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20%、16.5%、15% |
[注1]子公司沈阳明牌珠宝有限公司、合肥明牌珠宝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明牌珠宝有限公司、杭州明牌珠宝销售有限公司下属分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有关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起,上述公司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适用税率由3%变更为1%
[注2]子公司上海明牌钻石有限公司享受进口成品钻石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退税率为9%
不同税率的纳税主体企业所得税税率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绍兴明牌珠宝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明牌钻石有限公司、浙江明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山东明牌珠宝有限公司、沈阳明牌珠宝有限公司、青岛明牌珠宝有限公司、南京明牌珠宝有限公司、北京明牌珠宝有限公司 | 20% |
明牌珠宝(香港)有限公司 | 16.5% |
浙江明牌珠宝科技有限公司 | 15% |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 25% |
(二) 税收优惠
1.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
1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有关规定,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期子公司绍兴明牌珠宝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明牌钻石有限公司、浙江明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山东明牌珠宝有限公司、沈阳明牌珠宝有限公司、青岛明牌珠宝有限公司、南京明牌珠宝有限公司、北京明牌珠宝有限公司享受该项税收优惠政策。
2. 根据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关于浙江省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0〕251号),浙江明牌珠宝科技有限公司已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并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有效期3年(2020年-2022 年),故其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计缴。
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说明:本财务报表附注的期初数指财务报表上年年末数按新收入准则调整后的2020年1月1日的数据。
(一)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库存现金 | 792,478.10 | 795,628.45 |
银行存款 | 874,805,115.49 | 565,157,466.94 |
其他货币资金 | 105,700,800.17 | 96,705,498.97 |
合 计 | 981,298,393.76 | 662,658,594.36 |
(2) 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存放在境外、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的说明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因租借黄金质押的定期存单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初始目的为投资的定期存款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按实际利率法计提的定期存款利息 | 13,539,324.20 | 5,371,666.66 |
租借黄金实物保证金 | 89,131,240.71 | 84,618,044.71 |
银行代销业务合作保证金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票据保证金 | 5,000,000.00 | |
黄金延期交收(T+D)合约保证金 | 482,572.80 | 297,081.60 |
小 计 | 318,153,137.71 | 300,286,792.97 |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5,603,761.28 | 108,800,000.00 |
其中:银行短期理财产品 | 60,000,000.00 | |
浮动收益的财务资助[注1] | 40,000,000.00 | |
业绩承诺补偿款[注2] | 15,603,761.28 | 8,800,000.00 |
合 计 | 15,603,761.28 | 108,800,000.00 |
[注1]公司对上海卓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4,000万元,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二)4(1)之说明[注2]公司将期后已收到的业绩承诺补偿款1,560.38万元确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三(二)1之说明
3. 应收票据
种 类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3,000,000.00 | 100.00 | 330,000.00 | 2.54 | 12,670,000.00 |
其中:商业承兑汇票 | 13,000,000.00 | 100.00 | 330,000.00 | 2.54 | 12,670,000.00 |
合 计 | 13,000,000.00 | 100.00 | 330,000.00 | 2.54 | 12,670,000.00 |
(续上表)
种 类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7,000,000.00 | 100.00 | 170,000.00 | 1.00 | 16,830,000.00 |
其中:商业承兑汇票 | 17,000,000.00 | 100.00 | 170,000.00 | 1.00 | 16,830,000.00 |
合 计 | 17,000,000.00 | 100.00 | 170,000.00 | 1.00 | 16,830,000.00 |
(2)坏账准备变动情况
项 目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数 | ||||
计提 | 收回 | 其他 | 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商业承兑汇票 | 170,000.00 | 160,000.00 | 330,000.00 | |||||
小 计 | 170,000.00 | 160,000.00 | 330,000.00 |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情况
项 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13,000,000.00 | |
小 计 | 13,000,000.00 |
(4) 其他说明
公司与客户(商业票据出票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签订票据贴现协议,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贴现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利息由客户承担。根据协议约定,发生贴现的商业汇票到期后出票人拒付等情形致使银行不能按期收到票款时,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有权向公司追索票款及相关费用。本期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贴现商业汇票1,300万元,将收到的款项列报短期借款。
4. 应收账款
(1) 明细情况
1) 类别明细情况
种 类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85,754,440.14 | 22.95 | 76,145,270.55 | 88.79 | 9,609,169.59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87,852,988.59 | 77.05 | 13,441,253.84 | 4.67 | 274,411,734.75 |
合 计 | 373,607,428.73 | 100.00 | 89,586,524.39 | 23.98 | 284,020,904.34 |
(续上表)
种 类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70,543,489.13 | 18.37 | 64,306,748.02 | 91.16 | 6,236,741.11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13,396,444.85 | 81.63 | 15,581,360.14 | 4.97 | 297,815,084.71 |
合 计 | 383,939,933.98 | 100.00 | 79,888,108.16 | 20.81 | 304,051,825.82 |
2) 期末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平遥县西关恒祥金店 | 43,861,686.67 | 43,861,686.67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三(二)3(1)之说明 |
武汉百福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 10,764,973.65 | 9,324,259.13 | 86.62 | 依据抵押物预估价值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
北京福都来商贸有限公司 | 9,333,453.44 | 6,122,478.44 | 65.60 | 依据抵押物预估价值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三(二)3(2)之说明 |
安徽星光珠宝有限公司 | 7,528,450.76 | 6,022,760.61 | 80.00 | 按预估可收回金额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三(二)3(3)之说明 |
合肥天和珠宝有限公司 | 7,367,194.33 | 5,893,755.46 | 80.00 | 按预估可收回金额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三(二)3(3)之说明 |
西安民生百货管理有限公司 | 3,956,702.11 | 1,978,351.06 | 50.00 | 按预估可收回金额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
山西龙润珠宝有限公司 | 2,216,949.67 | 2,216,949.67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苏州市华琨新苏国际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 725,029.51 | 725,029.5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小 计 | 85,754,440.14 | 76,145,270.55 | 88.79 |
3) 采用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 龄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6个月以内 | 258,604,621.31 | 2,586,046.19 | 1.00 |
6个月-1年 | 12,213,434.42 | 610,671.73 | 5.00 |
1-2年 | 4,756,471.21 | 951,294.22 | 20.00 |
2-3年 | 5,970,439.94 | 2,985,219.99 | 50.00 |
3年以上 | 6,308,021.71 | 6,308,021.71 | 100.00 |
小 计 | 287,852,988.59 | 13,441,253.84 | 4.67 |
(2) 账龄情况
账 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6个月以内 | 259,813,982.54 |
6个月-1年 | 12,945,444.88 |
1-2年 | 14,864,025.47 |
2-3年 | 13,498,890.70 |
3年以上 | 72,485,085.14 |
合计 | 373,607,428.73 |
(3)坏账准备变动情况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数 | ||||
计提 | 收回 | 其他 | 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64,306,748.02 | 15,549,313.41 | 80,000.00 | 3,630,790.88 | 76,145,270.55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5,581,360.14 | -2,140,106.30 | 13,441,253.84 | |||||
小 计 | 79,888,108.16 | 13,409,207.11 | 80,000.00 | 3,630,790.88 | 89,586,524.39 |
2) 本期重要的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情况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章贡区嘉龙珠宝钟表行 | 80,000.00 | 货币收回 |
小 计 | 80,000.00 |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1) 本期实际核销应收账款3,630,790.88元。
2) 本期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西安兴正元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 货款 | 1,363,342.19 | 预计无法收回 | 否 |
固镇县老天宝银楼 | 货款 | 1,916,328.01 | 预计无法收回 | 否 |
章贡区嘉龙珠宝钟表行 | 货款 | 351,120.68 | 预计无法收回 | 否 |
小 计 | 3,630,790.88 |
(5) 应收账款金额前5名情况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平遥县西关恒祥金店 | 43,861,686.67 | 11.74 | 43,861,686.67 |
凤台县城关镇千之祥珠宝首饰店 | 23,167,882.63 | 6.20 | 231,678.83 |
武汉百福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 10,764,973.65 | 2.88 | 9,324,259.13 |
北京福都来商贸有限公司 | 9,333,453.44 | 2.50 | 6,122,478.44 |
长沙市天心区明氏珠宝店 | 9,050,758.58 | 2.42 | 90,507.59 |
小 计 | 96,178,754.97 | 25.74 | 59,630,610.66 |
5. 预付款项
(1) 账龄分析
账 龄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比例(%)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比例(%)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1 年以内 | 23,269,079.02 | 99.11 | 23,269,079.02 | 18,665,866.25 | 99.43 | 18,665,866.25 | ||
1-2 年 | 165,035.50 | 0.70 | 165,035.50 | 88,987.03 | 0.47 | 88,987.03 | ||
2-3 年 | 2,353.65 | 0.01 | 2,353.65 | 12,804.05 | 0.07 | 12,804.05 | ||
3 年以上 | 41,495.85 | 0.18 | 41,495.85 | 5,691.80 | 0.03 | 5,691.80 | ||
合 计 | 23,477,964.02 | 100.00 | 23,477,964.02 | 18,773,349.13 | 100.00 | 18,773,349.13 |
(2) 预付款项金额前5名情况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占预付款项余额的比例(%) |
上海黄金交易所 | 20,247,471.59 | 86.24 |
淮北金鹰国际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 541,894.17 | 2.31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绍兴石油分公司 | 460,940.97 | 1.96 |
杭州市下城区商业贸易有限公司 | 461,783.55 | 1.97 |
宁波城市广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 325,704.67 | 1.39 |
小 计 | 22,037,794.95 | 93.87 |
6. 其他应收款
(1) 明细情况
1) 类别明细情况
种 类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3,873,095.24 | 100.00 | 6,312,437.24 | 45.50 | 7,560,658.00 |
合 计 | 13,873,095.24 | 100.00 | 6,312,437.24 | 45.50 | 7,560,658.00 |
(续上表)
种 类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1,126,895.28 | 100.00 | 6,187,580.09 | 55.61 | 4,939,315.19 |
合 计 | 11,126,895.28 | 100.00 | 6,187,580.09 | 55.61 | 4,939,315.19 |
2)采用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组合名称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13,873,095.24 | 6,312,437.24 | 45.50 |
其中:6个月以内 | 4,385,027.26 | 43,850.28 | 1.00 |
6个月-1 年 | 1,728,283.88 | 86,414.19 | 5.00 |
1-2年 | 1,599,190.45 | 319,838.09 | 20.00 |
2-3年 | 596,517.93 | 298,258.96 | 50.00 |
3 年以上 | 5,564,075.72 | 5,564,075.72 | 100.00 |
小 计 | 13,873,095.24 | 6,312,437.24 | 45.50 |
(2) 坏账准备变动情况
项 目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小 计 |
未来12个月 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期初数 | 77,187.63 | 146,816.64 | 5,963,575.82 | 6,187,580.09 |
期初数在本期 | —— | —— | —— | |
--转入第二阶段 | -27,104.48 | 27,104.48 | ||
--转入第三阶段 | -119,303.59 | 119,303.59 | ||
--转回第二阶段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80,181.32 | 265,220.56 | -220,544.73 | 124,857.15 |
本期收回 | ||||
本期转回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期末数 | 130,264.47 | 319,838.09 | 5,862,334.68 | 6,312,437.24 |
(3) 其他应收款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 期末数 | 期初数 |
押金保证金 | 9,504,908.57 | 7,752,934.60 |
会员资格费 | 1,035,000.04 | 1,035,000.04 |
客户逾期货款利息 | 589,689.01 | 1,006,942.83 |
备用金 | 1,028,198.00 | 1,214,923.00 |
其他 | 1,715,299.62 | 117,094.81 |
合 计 | 13,873,095.24 | 11,126,895.28 |
(4) 其他应收款金额前5名情况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账面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余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绍兴县湖塘街道 | 竣工保证金 | 1,800,000.00 | 3年以上 | 12.97 | 1,800,000.00 |
合肥星光珠宝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应收暂付款 | 1,128,885.99 | 6个月-1年 | 8.14 | 56,444.30 |
上海黄金交易所 | 会员资格费 | 1,035,000.04 | 3年以上 | 7.46 | 1,035,000.04 |
淮北金鹰国际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554,155.00 | [注] | 3.99 | 104,341.55 |
北京金色时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租赁保证金 | 509,559.27 | 6个月以内 | 3.67 | 5,095.59 |
小 计 | 5,027,600.30 | 36.23 | 3,000,881.48 |
[注]6个月以内34,155.00元、1-2年520,000.00元
7. 存货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原材料 | 172,179,154.86 | 172,179,154.86 | 158,820,497.87 | 158,820,497.87 | ||
在产品 | 130,045,169.87 | 130,045,169.87 | 128,695,621.68 | 128,695,621.68 | ||
库存商品 | 688,466,512.76 | 5,165,095.31 | 683,301,417.45 | 758,516,603.04 | 2,829,555.03 | 755,687,048.01 |
被套期项目[注] | 840,159,204.92 | 840,159,204.92 | 871,316,493.10 | 871,316,493.10 | ||
委托加工物资 | 28,703,603.94 | 28,703,603.94 | 23,883,059.19 | 23,883,059.19 | ||
合 计 | 1,859,553,646.35 | 5,165,095.31 | 1,854,388,551.04 | 1,941,232,274.88 | 2,829,555.03 | 1,938,402,719.85 |
[注]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黄金延期交收交易业务(T+D业务)、金融系统内黄金租赁业务或者期货卖空交易对专营黄金产品进行套期保值,以规避由于黄金价格大幅下跌造成的专营黄金产品可变现净值低于库存成本的情况。被套期项目期末余额为840,159,204.92元,系使用套期工具对其价格波动风险进行对冲之后的库存商品的公允价值。
(2) 存货跌价准备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数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库存商品 | 2,829,555.03 | 2,896,170.71 | 560,630.43 | 5,165,095.31 | ||
小 计 | 2,829,555.03 | 2,896,170.71 | 560,630.43 | 5,165,095.31 |
2)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项 目 | 确定可变现净值 的具体依据 | 本期转回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本期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库存商品 | 相关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 本期已将期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售出 |
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其他债权投资 | 76,000,000.00 | 76,000,000.00 |
合 计 | 76,000,000.00 | 76,000,000.00 |
(2) 其他说明
2019年9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明牌卡利罗饰品有限公司与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长安宁-永长4号单一资金信托合同》,浙江明牌卡利罗饰品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借款7,600万元购买信托产品。信托资金专项用于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永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发放贷款,信托期限为2019年9月3日至2020年11月11日,预期年收益率为4.5%,本期已收回。
9. 其他流动资产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减值 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 准备 | 账面价值 | |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 30,470,059.45 | 30,470,059.45 | 13,191,620.87 | 13,191,620.87 | ||
待认证增值税进项税 | 1,034,576.39 | 1,034,576.39 | 14,215,911.63 | 14,215,911.63 | ||
黄金租赁预付利息 | 3,776,801.66 | 3,776,801.66 |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270,454.85 | 270,454.85 | 180,560.01 | 180,560.01 | ||
合 计 | 35,551,892.35 | 35,551,892.35 | 27,588,092.51 | 27,588,092.51 |
10. 长期股权投资
(1) 分类情况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联营企业投资 | 796,551,231.46 | 622,596,621.08 | 173,954,610.38 | 817,878,155.98 | 318,635,131.84 | 499,243,024.14 |
合 计 | 796,551,231.46 | 622,596,621.08 | 173,954,610.38 | 817,878,155.98 | 318,635,131.84 | 499,243,024.14 |
(2) 明细情况
被投资单位 | 期初数 | 本期增减变动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 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 收益调整 | ||
苏州市好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好屋公司) | 498,750,000.00 | -21,169,419.66 | |||
上海笔尔工业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笔尔公司) | 493,024.14 | -157,504.86 | |||
合 计 | 499,243,024.14 | -21,326,924.52 |
(续上表)
被投资单位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数 | 减值准备 期末余额 | |||
其他权 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苏州市好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好屋公司) | -303,961,489.24 | 173,619,091.10 | 614,243,437.79 | |||
上海笔尔工业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笔尔公司) | 335,519.28 | 8,353,183.29 | ||||
合 计 | -303,961,489.24 | 173,954,610.38 | 622,596,621.08 |
(3) 其他说明
苏州好屋2020年经营业绩进一步下滑,公司认为对苏州好屋的长期股权投资存在减值损失的迹象,并对其进行了减值测试。公司本期对该项投资按预计其未来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30,396.15万元的减值准备。2019年10月,苏州好屋公司股东汪妹玲、严伟虎等人分别与上海忭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的苏州好屋公司3%的股权转让给上海忭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转让交易对价为6,000万元。2019年,公司对苏州好屋公司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参照苏州好屋公司上述股权转让交易作价并扣除相关税费作为该项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2019年对该项股权投资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17,845.93万元的减值准备。
11.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456,023,500.00 | 440,162,400.00 |
其中:权益工具投资 | 456,023,500.00 | 440,162,400.00 |
合 计 | 456,023,500.00 | 440,162,400.00 |
(2) 其他说明
子公司浙江明牌卡利罗饰品有限公司以前年度合计以325,263,788.96元的价格受让裕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县绅花装饰品有限公司、浙江赐富化纤有限公司、胡小萍等单位和个人持有的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32%计55,846,100.00元股权。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以未分配利润每10股送0.5股,浙江明牌卡
利罗饰品有限公司实际持有该银行58,638,405股股权。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项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采用比较法进行估值,并由其于2021年4月20日出具《估值报告》(北方亚事估报字[2021]第01-033号),该项权益工具投资期末的公允价值为45,602.35万元,本期浙江明牌卡利罗饰品有限公司确认该项权益工具投资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586.11万元。
12. 投资性房地产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账面原值 | ||
期初数 | ||
本期增加金额 | 3,252,960.00 | 3,252,960.00 |
1) 其他非流动资产转入 | 3,252,960.00 | 3,252,960.00 |
本期减少金额 | ||
期末数 | 3,252,960.00 | 3,252,960.00 |
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期初数 | ||
本期增加金额 | ||
1) 计提或摊销 | ||
本期减少金额 | ||
期末数 | ||
账面价值 | ||
期末账面价值 | 3,252,960.00 | 3,252,960.00 |
期初账面价值 |
13. 固定资产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及其他设备 | 合计 |
账面原值 | |||||
期初数 | 173,145,783.88 | 103,775,617.52 | 4,466,051.35 | 21,946,336.99 | 303,333,789.74 |
本期增加金额 | 999,950.45 | 385,407.59 | 1,385,358.04 | ||
1) 购置 | 999,950.45 | 385,407.59 | 1,385,358.04 | ||
本期减少金额 | |||||
期末数 | 173,145,783.88 | 104,775,567.97 | 4,466,051.35 | 22,331,744.58 | 304,719,147.78 |
累计折旧 | |||||
期初数 | 21,035,976.63 | 71,528,932.70 | 3,626,319.24 | 12,560,113.73 | 108,751,342.30 |
本期增加金额 | 4,782,531.61 | 5,831,660.87 | 98,742.36 | 2,413,769.52 | 13,126,704.36 |
1) 计提 | 4,782,531.61 | 5,831,660.87 | 98,742.36 | 2,413,769.52 | 13,126,704.36 |
本期减少金额 | |||||
期末数 | 25,818,508.24 | 77,360,593.57 | 3,725,061.60 | 14,973,883.25 | 121,878,046.66 |
账面价值 | |||||
期末账面价值 | 147,327,275.64 | 27,414,974.40 | 740,989.75 | 7,357,861.33 | 182,841,101.12 |
期初账面价值 | 152,109,807.25 | 32,246,684.82 | 839,732.11 | 9,386,223.26 | 194,582,447.44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的情况
项 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柯桥综合办公楼 | 61,982,247.70 | 已完工尚未完成验收流程 |
卡利罗厂区1号车间 | 17,219,235.79 | |
卡利罗厂区3号车间 | 9,907,465.49 | |
卡利罗厂区5号车间 | 10,928,322.83 | |
小 计 | 100,037,271.81 |
14. 无形资产
项 目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 | 合 计 |
账面原值 | |||
期初数 | 58,424,023.00 | 5,422,297.29 | 63,846,320.29 |
本期增加金额 | |||
本期减少金额 | |||
期末数 | 58,424,023.00 | 5,422,297.29 | 63,846,320.29 |
累计摊销 |
期初数 | 9,902,381.30 | 3,414,396.79 | 13,316,778.09 |
本期增加金额 | 1,156,689.96 | 558,408.60 | 1,715,098.56 |
1) 计提 | 1,156,689.96 | 558,408.60 | 1,715,098.56 |
本期减少金额 | |||
期末数 | 11,059,071.26 | 3,972,805.39 | 15,031,876.65 |
账面价值 | |||
期末账面价值 | 47,364,951.74 | 1,449,491.90 | 48,814,443.64 |
期初账面价值 | 48,521,641.70 | 2,007,900.50 | 50,529,542.20 |
15.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数 | 本期企业合并形成 | 本期减少 | 期末数 | |
处置 | 其他减少 | ||||
深圳市卓一珠宝有限公司 | 5,116,963.37 | 5,116,963.37 | |||
合 计 | 5,116,963.37 | 5,116,963.37 |
(2) 商誉减值准备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数 | ||
计提 | 其他增加 | 处置 | 其他减少 | |||
深圳市卓一珠宝有限公司 | 5,116,963.37 | 5,116,963.37 | ||||
小 计 | 5,116,963.37 | 5,116,963.37 |
(3) 商誉减值测试过程
对因企业合并形成商誉的账面价值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并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其可收回金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计算。公司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所采用的折现率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
子公司深圳市卓一珠宝有限公司已连续亏损且亏损金额较大,公司对其进行了减值测试,已于2016年对其所产生的商誉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16. 长期待摊费用
项 目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摊销 | 其他减少 | 期末数 |
艺人宣传费 | 4,150,943.34 | 6,132,075.30 | 5,595,387.78 | 4,687,630.86 | |
店铺装修费 | 21,918,023.84 | 7,871,063.65 | 13,745,557.55 | 16,043,529.94 | |
合 计 | 26,068,967.18 | 14,003,138.95 | 19,340,945.33 | 20,731,160.80 |
1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 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 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94,243,426.68 | 23,560,856.67 | 84,396,263.83 | 21,099,065.96 |
T+D业务期末持仓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206,910.00 | 51,727.50 | ||
合 计 | 94,243,426.68 | 23,560,856.67 | 84,603,173.83 | 21,150,793.46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应纳税 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业绩承诺补偿款 | 245,651,566.14 | 61,412,891.54 | 220,047,804.86 | 55,011,951.22 |
权益工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130,759,711.04 | 32,689,927.76 | 114,898,611.04 | 28,724,652.76 |
T+D业务期末持仓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172,290.00 | 43,072.50 | ||
合 计 | 376,583,567.18 | 94,145,891.80 | 334,946,415.90 | 83,736,603.98 |
(3)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634,864,214.71 | 328,431,074.66 |
可抵扣亏损 | 53,624,948.92 | 62,204,788.00 |
小 计 | 688,489,163.63 | 390,635,862.66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2020年 | 20,582,635.93 | |
2021年 | 9,926,734.58 | 10,926,791.12 |
2022年 | 11,631,128.01 | 11,673,677.51 |
2023年 | 8,405,582.24 | 8,439,857.41 |
2024年 | 10,397,394.76 | 10,581,826.03 |
2025年 | 13,264,109.33 | |
小 计 | 53,624,948.92 | 62,204,788.00 |
18. 其他非流动资产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抵偿货款取得的房产 | 3,252,960.00 | 3,252,960.00 | ||||
合 计 | 3,252,960.00 | 3,252,960.00 |
(2) 其他说明
2019年6月,公司与辽宁兴隆百货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兴隆宝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辽宁兴隆百货集团有限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签订债务清偿协议,辽宁兴隆宝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合法持有的两套房产(位于辽宁省兴隆台区兴海街道科技街,建筑面积总计542.16平方米,单价6,000元/平方米)作价3,252,960.00元等额抵偿辽宁兴隆百货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关联公司等6家公司所欠公司货款。公司上述房产已于2020年12月办妥产权证书且预计将用于出租或出售,本期将其转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19. 短期借款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商业汇票贴现取得的借款 | 13,000,000.00 | 15,000,000.00 |
保证借款[注] | 50,000,000.00 | |
合 计 | 63,000,000.00 | 15,000,000.00 |
[注]公司(商业票据出票人)与子公司宁波鑫木烨贸易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分行签订票据贴现协议,宁波鑫木烨贸易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分行贴现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利息由公司承担。本期宁波鑫木烨贸易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分行贴现商业汇票5,000万元,将收到的款项列报短期借款。
20. 应付账款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货款 | 89,700,709.59 | 84,768,017.40 |
工程设备款 | 22,054,132.48 | 22,964,132.48 |
合计 | 111,754,842.07 | 107,732,149.88 |
(2) 账龄1年以上重要的应付账款
项 目 | 期末数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长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0,001,666.67 | 工程尚未验收决算,未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条件 |
浙江鸿正建设有限公司 | 5,398,700.00 | |
上海港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5,229,013.00 | |
小 计 | 20,629,379.67 |
21. 预收款项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注] |
预收销售款 | 1,324,620.40 | 1,324,620.40 |
预收房租 | 190,476.19 | 190,476.19 |
合计 | 1,515,096.59 | 1,515,096.59 |
[注]期初数与上年年末数(2019年12月31日)差异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七)1(1)之说明
(2)期末,无账龄超过1年的大额预收款项。
22. 合同负债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注] |
预收销售款 | 3,493,236.53 | 23,400,559.23 |
预收利息补贴 | 1,166,600.00 | |
合计 | 4,659,836.53 | 23,400,559.23 |
[注]期初数与上年年末数(2019年12月31日)差异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七)1(1)
之说明
23. 应付职工薪酬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数 |
短期薪酬 | 22,598,596.79 | 173,693,906.35 | 172,493,157.92 | 23,799,345.22 |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4,616.39 | 2,616,689.50 | 2,616,689.50 | 4,616.39 |
合 计 | 22,603,213.18 | 176,310,595.85 | 175,109,847.42 | 23,803,961.61 |
(2) 短期薪酬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数 |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2,592,970.49 | 62,919,112.01 | 62,013,806.28 | 23,498,276.22 |
劳务费 | 101,020,134.11 | 100,727,071.41 | 293,062.70 | |
职工福利费 | 4,779,289.96 | 4,779,289.96 | ||
社会保险费 | 3,939.30 | 2,944,533.10 | 2,944,533.10 | 3,939.30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3,539.22 | 2,798,940.78 | 2,798,940.78 | 3,539.22 |
工伤保险费 | 92.33 | 99,415.73 | 99,415.73 | 92.33 |
生育保险费 | 307.75 | 46,176.59 | 46,176.59 | 307.75 |
住房公积金 | 1,687.00 | 1,948,137.56 | 1,948,137.56 | 1,687.00 |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82,699.61 | 80,319.61 | 2,380.00 | |
小 计 | 22,598,596.79 | 173,693,906.35 | 172,493,157.92 | 23,799,345.22 |
(3) 设定提存计划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数 |
基本养老保险 | 4,308.64 | 2,430,032.01 | 2,430,032.01 | 4,308.64 |
失业保险费 | 307.75 | 186,657.49 | 186,657.49 | 307.75 |
小 计 | 4,616.39 | 2,616,689.50 | 2,616,689.50 | 4,616.39 |
24. 应交税费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企业所得税 | 10,719,432.65 | 8,640,929.03 |
增值税 | 1,609,309.03 | 2,328,012.93 |
房产税 | 1,394,986.12 |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956,520.00 | |
消费税 | 907,841.31 | 903,647.39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60,500.44 | 196,828.52 |
教育费附加 | 52,872.21 | 96,376.77 |
地方教育附加 | 32,543.76 | 76,267.35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404,022.84 | 171,574.73 |
印花税 | 70,203.10 | 52,713.11 |
其他 | 100,183.73 | 100,735.08 |
合计 | 16,408,415.19 | 12,567,084.91 |
25. 其他应付款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保证金 | 6,970,034.66 | 6,207,985.55 |
房租及水电费 | 2,530,775.14 | 1,784,845.12 |
应付暂收款 | 4,317,503.13 | 1,229,176.44 |
其他 | 993,511.46 | 1,618,549.16 |
合计 | 14,811,824.39 | 10,840,556.27 |
(2)期末,无账龄超过1年的大额其他应付款项。
26. 其他流动负债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注] |
套期工具(黄金租赁) | 823,825,310.00 | 859,229,910.00 |
应付黄金租赁利息 | 8,671,716.11 | |
待转销项税额 | 454,120.74 | 3,042,072.70 |
合计 | 824,279,430.74 | 870,943,698.81 |
[注]期初数与上年年末数(2019年12月31日)差异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七)1(1)之说明
(2) 套期工具(黄金租赁)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三(二)2之相关说明。
27. 股本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增减变动(减少以“—”表示) | 期末数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528,000,000 | 528,000,000 |
28. 资本公积
项 目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数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650,757,388.60 | 1,650,757,388.60 | ||
其他资本公积 | 269,520.77 | 269,520.77 | ||
合 计 | 1,651,026,909.37 | 1,651,026,909.37 |
29. 其他综合收益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数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 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842,651.07 | -1,398,075.75 | -1,398,075.75 | 444,575.32 | ||||
其中: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842,651.07 | -1,398,075.75 | -1,398,075.75 | 444,575.32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842,651.07 | -1,398,075.75 | -1,398,075.75 | 444,575.32 |
30. 盈余公积
项 目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数 |
法定盈余公积 | 118,927,427.31 | 118,927,427.31 | ||
合 计 | 118,927,427.31 | 118,927,427.31 |
31. 未分配利润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937,235,265.70 | 899,169,004.4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6,678,383.28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937,235,265.70 | 905,847,387.75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57,123,177.46 | 57,787,877.96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5,840,000.00 | 26,400,000.01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664,272,088.24 | 937,235,265.70 |
(2) 其他说明
根据2020年5月22日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2019年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201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2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0.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584万元。
(二) 合并利润表项目注释
1.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508,083,536.44 | 2,181,679,959.28 | 3,428,447,656.70 | 3,008,579,516.97 |
其他业务 | 1,638,122.63 | 16,153.56 | 1,050,108.21 | 145,688.01 |
合 计 | 2,509,721,659.07 | 2,181,696,112.84 | 3,429,497,764.91 | 3,008,725,204.98 |
2. 税金及附加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消费税 | 7,651,604.07 | 8,977,447.69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524,486.06 | 3,316,162.88 |
教育费附加 | 1,945,354.04 | 1,606,322.72 |
地方教育附加 | 1,292,120.75 | 1,329,673.63 |
房产税 | 1,464,700.41 | 1,299,359.52 |
土地使用税 | 956,520.00 | 956,520.00 |
印花税 | 733,849.58 | 1,026,304.79 |
残保金 | 526,931.58 | |
其他 | 23,941.90 | 9,464.53 |
合计 | 17,592,576.81 | 19,048,187.34 |
3. 销售费用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劳务费 | 101,020,134.11 | 115,988,670.17 |
专柜费 | 59,853,277.09 | 67,674,176.94 |
广告宣传费 | 7,728,056.30 | 12,415,442.09 |
营销人员工资 | 14,995,853.20 | 15,701,446.38 |
房租费 | 16,124,535.95 | 16,545,973.90 |
差旅费 | 2,896,865.13 | 3,907,512.83 |
检测费 | 3,952,332.79 | 3,946,517.78 |
业务招待费 | 2,489,251.35 | 1,935,965.11 |
其他 | 8,173,222.26 | 7,991,666.74 |
合计 | 217,233,528.18 | 246,107,371.94 |
4. 管理费用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工资福利费 | 19,993,518.37 | 19,380,961.17 |
社会保险费 | 5,276,263.53 | 6,604,698.50 |
折旧及摊销 | 11,339,596.06 | 9,292,547.11 |
中介费用 | 3,869,844.08 | 3,157,771.31 |
业务招待费 | 1,231,128.91 | 1,727,369.33 |
差旅费 | 1,412,171.09 | 2,111,718.43 |
通信费用 | 1,987,303.30 | 2,092,022.00 |
办公费 | 918,047.42 | 1,184,770.48 |
住房公积金 | 1,566,564.00 | 1,563,691.85 |
残保金 | 903,320.42 | |
房租费 | 390,129.76 | 1,748,178.01 |
其他 | 6,460,217.30 | 5,802,597.94 |
合计 | 55,348,104.24 | 54,666,326.13 |
5. 研发费用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工资及社保 | 1,546,904.34 | 1,773,765.73 |
研发耗材 | 114,283.17 | 408,622.53 |
折旧 | 84,251.92 | 2,397,819.35 |
其他 | 26,700.00 | 112,794.24 |
合计 | 1,772,139.43 | 4,693,001.85 |
6. 财务费用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利息支出 | 28,443,719.70 | 27,569,647.30 |
减:利息收入 | 41,530,901.23 | 30,921,428.80 |
金融机构手续费 | 816,189.80 | 944,553.91 |
汇兑损益 | -1,516,902.51 | 576,697.17 |
合计 | -13,787,894.24 | -1,830,530.42 |
7. 其他收益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计入本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注] | 5,783,538.77 | 10,072,090.20 | 5,783,538.77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98,249.90 | 62,780.42 | 98,249.90 |
合计 | 5,881,788.67 | 10,134,870.62 | 5,881,788.67 |
[注]本期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五(四)3之说明
8. 投资收益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收到业绩补偿款 | 10,000,000.00 | 68,826,899.75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1,326,924.52 | 17,001,880.47 |
银行理财产品收益 | 1,804,071.74 | 11,309,540.28 |
权益工具投资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7,036,608.60 | 7,036,608.60 |
套期保值无效部分产生的投资收益 | 519,663.00 | 533,344.58 |
合 计 | -1,966,581.18 | 104,708,273.68 |
9.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31,464,861.28 | 114,794,100.00 |
其中:期后收到的业绩承诺补偿款 | 15,603,761.28 | 8,800,000.00 |
权益工具投资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15,861,100.00 | 105,994,100.00 |
T+D业务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379,200.00 | 229,760.00 |
合计 | 31,844,061.28 | 115,023,860.00 |
10. 信用减值损失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坏账损失 | -13,614,064.26 | -9,193,695.73 |
合计 | -13,614,064.26 | -9,193,695.73 |
11. 资产减值损失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存货跌价损失 | -2,896,170.71 | -1,692,512.91 |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303,961,489.24 | -186,812,504.47 |
合计 | -306,857,659.95 | -188,505,017.38 |
12. 营业外收入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计入本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无法支付款项 | 139,159.61 | 264,498.54 | 139,159.61 |
占地补偿款 | 69,652.00 | 254,773.63 | 69,652.00 |
其他 | 45,454.34 | 21,716.87 | 45,454.34 |
合计 | 254,265.95 | 540,989.04 | 254,265.95 |
13. 营业外支出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计入本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565,919.14 | ||
对外捐赠 | 310,000.00 | ||
税收滞纳金 | 29,817.15 | 442,113.12 | 29,817.15 |
侵权赔偿金 | 280,000.00 | ||
盘亏毁损损失 | 54,726.28 | ||
其他 | 22,722.47 | 1,480.57 | 22,722.47 |
合计 | 52,539.62 | 1,654,239.11 | 52,539.62 |
14. 所得税费用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5,213,632.45 | 30,140,465.31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7,999,224.61 | 43,560,057.90 |
合计 | 23,212,857.06 | 73,700,523.21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利润总额 | -234,643,637.30 | 129,143,244.21 |
按母公司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58,660,909.30 | 32,285,811.03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313,105.85 | -1,548,680.04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602,059.77 | -21,316.93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3,144,615.76 | -6,447,122.27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287,354.89 | -394,784.04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48,268.02 | 760,696.43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51,393.04 | -1,580,642.24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80,053,108.65 | 49,766,803.12 |
存货跌价准备转销 | -140,157.61 | |
合并抵消未实现损益影响 | 117,725.57 | 879,758.15 |
所得税费用 | 23,212,857.06 | 73,700,523.21 |
15.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五(一)29之说明。
(三) 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黄金租赁保证金净额 | 10,960,962.76 | |
利息收入 | 30,544,159.16 | 25,410,397.36 |
保证金 | 2,927,721.80 | 3,287,486.21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3,885,410.25 | 2,448,494.85 |
备用金 | 3,038,222.00 | |
其他 | 1,549,064.62 | 2,324,699.76 |
合计 | 41,944,577.83 | 44,432,040.94 |
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销售费用中的付现支出 | 45,486,871.31 | 58,698,089.15 |
管理费用中的付现支出 | 12,510,432.93 | 13,745,330.65 |
银行手续费 | 816,189.80 | 944,553.91 |
保证金 | 9,157,074.97 | 3,249,698.49 |
预付房租款 | 1,117,918.79 | 2,403,566.17 |
预付广告费 | 4,687,630.86 | |
黄金租赁保证金净额 | 4,513,196.00 | |
备用金 | 2,853,200.00 | 1,177,868.00 |
其他 | 2,728,066.32 | 2,012,905.93 |
合计 | 83,870,580.98 | 82,232,012.30 |
3.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收到业绩补偿款 | 18,800,000.00 | 68,826,899.75 |
收回财务资助及收益 | 41,296,438.35 | |
收回信托基金投资本金及收益 | 79,106,500.00 | |
合计 | 139,202,938.35 | 68,826,899.75 |
4.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初始目的为投资的定期存款 | 100,000,000.00 | |
提供财务资助 | 40,000,000.00 | |
信托基金投资 | 76,000,000.00 | |
合计 | 216,000,000.00 |
5.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关联方借款 | 110,000,000.00 | 327,000,000.00 |
合计 | 110,000,000.00 | 327,000,000.00 |
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关联方借款及利息 | 110,315,771.24 | 327,246,341.09 |
合计 | 110,315,771.24 | 327,246,341.09 |
7.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补充资料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1)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257,856,494.36 | 55,442,721.00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320,471,724.21 | 197,698,713.11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3,126,704.36 | 13,854,345.93 |
无形资产摊销 | 1,715,098.56 | 1,658,589.22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9,340,945.33 | 18,588,636.9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65,919.14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1,844,061.28 | -115,023,860.00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2,523,878.84 | 27,120,344.48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966,581.18 | -104,708,273.68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410,063.21 | -2,345,192.04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0,409,287.82 | 45,905,249.94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1,117,998.10 | -354,337,759.87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4,626,752.81 | -86,174,807.03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1,858,395.38 | 299,969,562.51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2,076,451.36 | -1,785,810.39 |
2)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663,145,256.05 | 362,371,801.39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362,371,801.39 | 266,998,813.68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00,773,454.66 | 95,372,987.71 |
(2)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1) 现金 | 663,145,256.05 | 362,371,801.39 |
其中:库存现金 | 792,478.10 | 795,628.45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661,265,791.29 | 359,785,800.28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1,086,986.66 | 1,790,372.66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2) 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3)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63,145,256.05 | 362,371,801.39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及 现金等价物 |
(3)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情况的说明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因租借黄金质押的定期存单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初始目的为投资的定期存款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按实际利率法计提的定期存款利息 | 13,539,324.20 | 5,371,666.66 |
租借黄金实物保证金 | 89,131,240.71 | 84,618,044.71 |
银行代销业务合作保证金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票据保证金 | 5,000,000.00 |
黄金延期交收(T+D)合约保证金 | 482,572.80 | 297,081.60 |
小计 | 318,153,137.71 | 300,286,792.97 |
(四) 其他
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项 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318,153,137.71 | 定期存单质押、各项保证金等 |
应收票据 | 13,000,000.00 | 已贴现未到期票据 |
合 计 | 331,153,137.71 |
2. 外币货币性项目
项 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成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933,667.65 | ||
其中:美元 | 142,327.01 | 6.5249 | 928,669.51 |
港币 | 5,938.85 | 0.8416 | 4,998.14 |
应收账款 | 485,348.81 | ||
其中:美元 | 74,384.10 | 6.5249 | 485,348.81 |
应付账款 | 83,442.70 | ||
其中:美元 | 12,788.35 | 6.5249 | 83,442.70 |
3. 政府补助
(1) 明细情况
与收益相关,且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
项 目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说明 |
经济贡献奖励 | 3,094,591.61 | 其他收益 | 中共柯桥区委办公室、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柯桥区工业经济稳生产七大行动方案的通知》(区委办〔2020〕44号) |
税费返还 | 2,013,637.00 | 其他收益 | 子公司宁波鑫木烨贸易有限公司、绍兴鑫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享受地方优惠政策,按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及增值税的一定比例予以返还 |
工业稳增长市级资金 | 120,000.00 | 其他收益 | 由深圳市罗湖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拨入 |
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资金补助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绍兴市柯桥区商务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柯桥区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商务线政策申报的通知》(绍柯商务联发〔2020〕2号) |
文化产业政策补贴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中国共产党绍兴市委员会宣传部《关于公布绍兴市"文化龙头企业、创新型文化企业和特色文化产业园区(街区)"名单的通知》(绍市文促〔2019〕2号) |
稳增长补贴 | 80,000.00 | 其他收益 | 深圳市罗湖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企业稳增长奖励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深工信规〔2020〕8号) |
振兴实体经济财政专项补贴 | 75,000.00 | 其他收益 | 绍兴市柯桥区经信局《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柯桥区振兴实体经济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的通知》(绍市经信〔2018〕129号) |
增值税减免 | 60,293.21 | 其他收益 | 子公司合肥明牌珠宝有限公司等享受的增值税减免,详见财务报表附注四税项之说明 |
复工复产补助 | 30,200.00 | 其他收益 | 绍兴市柯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绍兴市柯桥区财政局《关于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政策意见的实施细则》(绍柯人社发〔2020〕14号) |
其他补助资金 | 109,816.95 | 其他收益 | 稳岗补贴、防疫补贴、复工复产补助资金等 |
小 计 | 5,783,538.77 |
(2) 本期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为5,783,538.77元。
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1. 合并范围增加
公司名称 | 股权取得方式 | 股权取得时点 | 注册资本 | 认缴出资比例 | 实际出资额 |
宁波鄞州明牌珠宝有限公司 | 新设子公司 | 2020年1月10日 | 500,000.00 | 100% | 500,000.00 |
石家庄明牌珠宝销售有限公司 | 新设子公司 | 2020年8月11日 | 2,000,000.00 | 100% |
2. 合并范围减少
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方式 | 股权处置时点 | 处置日净资产 | 期初至处置日 净利润 |
淮北明牌永盛珠宝有限公司 | 清算注销 | 2020年3月9日 | ||
绍兴鑫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清算注销 | 2020年11月6日 | 10,513,764.20 | -151,076.81 |
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一)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浙江明牌卡利罗饰品有限公司 | 绍兴 | 绍兴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武汉明牌首饰有限公司 | 武汉 | 武汉 | 商业 | 100.00 | 设立 | |
上海明牌首饰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商业 | 100.00 | 设立 | |
绍兴明牌珠宝销售有限公司 | 绍兴 | 绍兴 | 商业 | 100.00 | 设立 | |
长沙明牌珠宝销售公司 | 长沙 | 长沙 | 商业 | 100.00 | 设立 | |
上海杨浦明牌商贸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商业 | 100.00 | 设立 | |
上海明牌钻石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商业 | 100.00 | 设立 | |
明牌珠宝(香港)有限公司 | 香港 | 香港 | 商业 | 100.00 | 设立 | |
杭州明牌珠宝销售有限公司 | 杭州 | 杭州 | 商业 | 100.00 | 设立 | |
深圳明牌珠宝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深圳市卓一珠宝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商业 | 51.1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浙江明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绍兴 | 绍兴 | 商业 | 100.00 | 设立 | |
山东明牌珠宝有限公司 | 山东 | 山东 | 商业 | 60.80 | 设立 | |
浙江明牌珠宝科技有限公司 | 绍兴 | 绍兴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沈阳明牌珠宝有限公司 | 沈阳 | 沈阳 | 商业 | 100.00 | 设立 | |
宁波鑫木烨贸易有限公司 | 宁波 | 宁波 | 商业 | 100.00 | 设立 | |
郑州明牌珠宝有限公司 | 郑州 | 郑州 | 商业 | 100.00 | 设立 | |
合肥明牌珠宝有限公司 | 合肥 | 合肥 | 商业 | 100.00 | 设立 | |
安徽明牌永盛珠宝有限公司 | 合肥 | 合肥 | 商业 | 65.00 | 设立 | |
宿州明牌永盛珠宝有限公司 | 宿州 | 宿州 | 商业 | 65.00 | 设立 | |
淮北明牌星盛珠宝有限公司 | 淮北 | 淮北 | 商业 | 65.00 | 设立 | |
绍兴柯桥福鑫盛珠宝有限公司 | 绍兴 | 绍兴 | 商业 | 100.00 | 设立 | |
青岛明牌珠宝有限公司 | 青岛 | 青岛 | 商业 | 100.00 | 设立 | |
南京明牌珠宝有限公司 | 南京 | 南京 | 商业 | 100.00 | 设立 | |
北京明牌珠宝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商业 | 100.00 | 设立 | |
宁波鄞州明牌珠宝有限公司 | 宁波 | 宁波 | 商业 | 100.00 | 设立 |
石家庄明牌珠宝销售有限公司 | 石家庄 | 石家庄 | 商业 | 100.00 | 设立 |
(二) 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联营企业
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 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苏州好屋公司 | 苏州 | 苏州 | 房产电商 | 25.00 | 权益法核算 | |
上海笔尔公司 | 上海 | 上海 | 商业 | 32.15 | 权益法核算 |
2. 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项 目 | 期末数/本期数 | 期初数/上年同期数 | ||
苏州好屋公司 | 上海笔尔公司 | 苏州好屋公司 | 上海笔尔公司 | |
流动资产 | 1,880,680,085.48 | 881,162.37 | 2,253,578,060.43 | 1,235,950.43 |
非流动资产 | 117,153,614.28 | 579,837.32 | 74,580,896.09 | 677,662.39 |
资产合计 | 1,997,833,699.76 | 1,460,999.69 | 2,328,158,956.52 | 1,913,612.82 |
流动负债 | 1,178,739,620.25 | 417,393.83 | 1,446,631,851.78 | 380,100.71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1,178,739,620.25 | 417,393.83 | 1,446,631,851.78 | 380,100.71 |
少数股东权益 | 124,617,715.08 | 102,373,061.67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694,476,364.43 | 1,043,605.86 | 779,154,043.07 | 1,533,512.11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173,619,091.10 | 335,519.28 | 194,788,510.76 | 493,024.14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614,243,437.79 | 8,353,183.29 | 614,243,437.79 | 8,353,183.29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计提减值准备) | -614,243,437.79 | -8,353,183.29 | -310,281,948.55 | -8,353,183.29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173,619,091.10 | 335,519.28 | 498,750,000.00 | 493,024.14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1,059,416,294.68 | 1,583,684.75 | 1,541,183,005.43 | 5,878,668.06 |
净利润 | -84,677,678.64 | -489,905.98 | 67,975,686.09 | 24,755.67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84,677,678.64 | -489,905.98 | 67,975,686.09 | 24,755.67 |
本期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12,500,000.00 |
八、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
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一)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1. 信用风险管理实务
(1) 信用风险的评价方法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2.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3. 金融工具损失准备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调节表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五(一)3、五(一)
4、五(一)6之说明。
4. 信用风险敞口及信用风险集中度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为控制上述相关风险,本公司分别采
取了以下措施。
(1)货币资金
本公司将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故其信用风险较低。
(2) 应收款项
本公司持续对采用信用方式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本公司选择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对其应收款项余额进行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会面临重大坏账风险。对于客户出现无法正常履行合同约定还款义务的情形,公司会借助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对相关涉诉款项,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由于本公司的应收账款风险点分布于多个合作方和多个客户,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收账款的25.74%(2019年12月31日:27.45%)源于余额前五名客户,本公司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集中风险。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票据结算、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长、短期融资方式适当结合,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本公司已从多家商业银行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
金融负债按剩余到期日分类
项 目 | 期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短期借款 | 63,000,000.00 | 63,000,000.00 | 63,000,000.00 | ||
应付账款 | 111,754,842.07 | 111,754,842.07 | 111,754,842.07 | ||
其他应付款 | 14,811,824.39 | 14,811,824.39 | 14,811,824.39 | ||
其他流动负债 | 824,279,430.74 | 851,457,421.86 | 851,457,421.86 | ||
小 计 | 1,013,846,097.20 | 1,041,024,088.32 | 1,041,024,088.32 |
(续上表)
项 目 | 上年年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短期借款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
应付账款 | 107,732,149.88 | 107,732,149.88 | 107,732,149.88 | ||
其他应付款 | 10,840,556.27 | 10,840,556.27 | 10,840,556.27 | ||
其他流动负债 | 867,901,626.11 | 885,709,445.96 | 885,709,445.96 | ||
小 计 | 1,001,474,332.26 | 1,019,282,152.11 | 1,019,282,152.11 |
(三)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金融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控维持适当的金融工具组合。本公司面临的现金流量利率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有关。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浮动利率利息的银行借款,不存在因利率变动而导致的重大市场风险。
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汇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有关。本公司于中国内地经营,且主要活动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本公司所承担的外汇变动市场风险不重大。
本公司期末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五(四)2之说明。
九、公允价值的披露
(一)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 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 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 价值计量 | 合 计 | |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1. 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471,627,261.28 | 471,627,261.28 |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471,627,261.28 | 471,627,261.28 | ||
权益工具投资 | 456,023,500.00 | 456,023,500.00 | ||
业绩承诺补偿款 | 15,603,761.28 | 15,603,761.28 | ||
2. 被套期项目 | 840,159,204.92 | 840,159,204.92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840,159,204.92 | 471,627,261.28 | 1,311,786,466.20 | |
3. 套期工具(黄金租赁)[注] | 823,825,310.00 | 823,825,310.00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823,825,310.00 | 823,825,310.00 |
[注]套期工具(黄金租赁)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三(二)2之相关说明。
(二)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公司被套期项目系专营黄金产品库存,套期工具(黄金租赁)系公司向银行金融机构借入黄金实物形成的负债,公司将其划分第一层级公允价值计量系基于报告期末的黄金现货合约价格。
(三)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业绩承诺补偿款按期后已收到的金额确定第三层次公允价值。
权益工具投资以评估机构出具的估值报告作为第三层次公允价值的确定依据。
十、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 关联方情况
1. 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1) 本公司的母公司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公司的表决权比例(%) |
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 | 绍兴 | 实业投资等 | 7,000万元 | 29.96 | 29.96 |
(2)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是虞阿五、虞兔良父子。
2.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之说明。
3. 本公司的联营企业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之说明。
4. 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
武汉明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上海明牌投资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浙江明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日月城置业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盘锦日月兴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连云港市日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绍兴日月潭房地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同一母公司 |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之子公司的参股公司 |
浙江天勤建设有限公司 | 虞阿五外甥之关联企业 |
上海好屋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苏州好屋公司之子公司 |
上海卓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苏州好屋公司之子公司 |
合肥星光珠宝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子公司少数股东 |
(二) 关联交易情况
1. 出售商品的关联交易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 黄铂金、镶嵌饰品 | 66,369,859.29 | 123,946,184.26 |
上海好屋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黄金、银制(饰)品 | 19,184.34 | 419,119.39 |
日月城置业有限公司 | 黄金、镶嵌饰品 | 1,088,614.39 | 260,219.45 |
盘锦日月兴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黄金、镶嵌饰品 | 63,743.36 | 228,073.28 |
浙江明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黄金饰品 | 26,307.17 | |
连云港市日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银制(饰)品 | 8,168.14 | 23,700.88 |
浙江天勤建设有限公司 | 黄金饰品 | 1,873,005.59 | |
绍兴日月潭房地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银制(饰)品 | 9,931.33 |
2. 关联租赁情况
出租方名称 |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 租赁费 | 上年同期确认的 租赁费 |
武汉明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武汉明牌首饰有限公司 | 房屋 | 2,719,032.20 | 2,966,000.00 |
上海明牌投资有限公司 | 上海明牌首饰有限公司 | 房屋 | 1,111,108.65 | 3,333,333.42 |
浙江明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绍兴明牌珠宝销售有限公司 | 房屋 | 1,619,047.62 | 2,095,238.10 |
本公司 | 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 | 房屋 | 57,142.86 | 57,142.86 |
日月城置业有限公司 | 房屋 | 285,714.29 | 285,714.29 |
3. 关联担保情况
(1) 为公司租赁黄金实物提供担保
担保方 | 金融机构 | 期末租赁黄金数量 | 到期日 |
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 470千克 | 2021年1月17日至2021年8月18日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 370千克 | 2021年3月19日至2021年9月2日 | |
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96千克 | 2021年2月2日至2021年6月22日 | |
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虞阿五、虞兔良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 395千克 | 2021年8月31日至2021年12月30日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 240千克 | 2021年9月2日至2021年12月6日 |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816千克 | 2021年5月12日至2021年12月23日 |
(2) 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分行开具商业承兑汇票50,000,000.00元,期限为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由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虞阿五、虞兔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4. 关联方资金拆借
(1) 提供财务资助
经公司2019年12月2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上海卓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4,000万元,专项用于包销项目预付款,期限为2019年12月25日至2020年12月30日。上述财务资助的相关收益包括资助本金按年化利率12%计算的固定收益及包销项目全部收入扣除项目直接成本、固定收益等的剩余收益的9.26%比例计算的浮动收益,如包销项目亏损,由上海卓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偿还财务资助本金及年化利率8%的收益。苏州好屋公司及其股东董向东、余健对财务资助本金及利息(收益)提供担保。
本期公司已收回财务资助4,000万元,并确认相关收益129.64万元。
(2) 向关联方拆借资金
关联方 | 期初金额 | 本期借入 | 本期偿还 | 期末金额 | 利息 |
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 | 110,000,000.00 | 110,000,000.00 | 315,771.24 |
6. 劳务派遣
本公司与武汉明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武汉明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按照规定向公司派遣劳务人员,派遣期为5年(即自2016年4月1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止),本期公司应向武汉明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支付劳务派遣费用3,276,013.36元。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343.45万元 | 339.56万元 |
(三)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关联方款项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 442,925.00 | 4,429.25 | ||
盘锦日月兴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6,960.00 | 369.60 | |||
日月城置业有限公司 | 17,893.46 | 178.93 | 7,365.00 | 73.65 | |
浙江天勤建设有限公司 | 1,386,685.00 | 13,866.85 | |||
小 计 | 497,778.46 | 4,977.78 | 1,394,050.00 | 13,940.50 | |
其他应收款 | 合肥星光珠宝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1,128,885.99 | 56,444.30 | ||
小 计 | 1,128,885.99 | 56,444.30 |
2. 应付关联方款项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数 | 期初数 |
预收款项 | 日月城置业有限公司 | 190,476.16 | 190,476.16 |
小 计 | 190,476.16 | 190,476.16 | |
合同负债 | 浙江天勤建设有限公司 | 176,991.15 | |
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注] | 23,810,540.75 | ||
小 计 | 176,991.15 | 23,810,540.75 | |
其他应付款 | 武汉明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2,256,667.40 | 956,665.40 |
上海卓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648,219.18 | ||
上海明牌投资有限公司 | 555,561.83 |
小 计 | 2,904,886.58 | 1,512,227.23 |
[注]期初数为含其他流动负债代转销项税金额
十一、承诺及或有事项
(一) 重要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要承诺事项。
(二) 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一) 资产负债表日后利润分配情况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根据公司2021年4月2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2020年度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二)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本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昆山明牌珠宝销售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于2021年3月2日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MA25A6CE7E的营业执照。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一) 分部信息
本公司不存在多种经营,主要业务为黄金饰品、铂金饰品、钻石、珠宝饰品、银制(饰)品等中高档珠宝首饰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而本公司在内部组织结构和管理要求方面无需对上述业务进行区分,管理层在复核内部报告、决定资源配置及业绩评价时,亦认为无需对上述业务的经营成果进行区分,故无报告分部。本公司按产品分类的主营业务收入及主营业务成本明细如下:
项 目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黄金饰品 | 2,266,714,950.73 | 2,026,224,780.00 |
铂金饰品 | 53,256,465.10 | 41,213,829.04 |
镶嵌饰品 | 167,529,362.16 | 101,382,636.47 |
其他 | 20,582,758.45 | 12,858,713.77 |
小 计 | 2,508,083,536.44 | 2,181,679,959.28 |
(二) 其他事项
1. 投资参股苏州好屋事项
根据公司与汪妹玲、严伟虎等人签订的《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与汪妹玲、严伟虎、叶远鹂、陈琪航、陈兴、董向东、黄俊、刘勇关于苏州市好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并经公司2015年12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40,000.00万元受让苏收好屋公司16.00%的股权,并以自有资金30,000.00万元溢价认购苏州好屋公司新增注册资本12.00万元,本次交易价格由各方协商确定。股权受让及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苏州好屋公司25%的股权。苏州好屋公司上述股东(除陈琪航)承诺,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苏州好屋公司实现净利润(苏州好屋公司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下同)分别为18,000万元、25,000万元、32,000万元,盈利承诺期间的承诺盈利数总和为净利润75,000.00万元。
盈利承诺期间的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若苏州好屋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实际盈利数小于上一会计年度承诺盈利数,盈利承诺方应向公司进行现金补偿。盈利承诺方上一会计年度应补偿的金额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计算:
某盈利承诺方的现金补偿额=(上一会计年度承诺盈利数-上一会计年度实际盈利数)÷盈利承诺期间的承诺盈利数总和×本次股权转让和增资后苏州好屋公司的全部股权价格280,00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和增资后公司合计持有苏州好屋公司的股权比例25%×某盈利承诺方所出让的出资额÷盈利承诺方所出让的出资额之和-某盈利承诺方已支付现金补偿额。
苏州好屋公司2016-2019年度承诺盈利、实际盈利及补偿情况列表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 | 承诺盈利 | 实际盈利 | 应补偿金额 | 实际收到补偿款金额 |
2016年 | 18,000.00 | 13,074.16 | 4,597.45 | |
2017年 | 25,000.00 | 14,532.53 | 9,769.64 | 4,597.45 |
2018年 | 32,000.00 | 18,804.83 | 12,315.49 | 9,644.64 |
2019年 | —— | —— | —— | 6,882.69 |
2020年 | —— | —— | —— | 1,880.00 |
合 计 | 75,000.00 | 46,411.52 | 26,682.58 | 23,004.78 |
本期公司收到业绩承诺补偿款1,880.00万元,其中880.00万元已于2019年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剩余1,000.00万元已于本期确认投资收益。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未收的业绩承诺补偿款金额为3,677.80万元,其中1,560.38万元于期后收到,公司将期后已收到的业绩承诺补偿款在2020年计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同时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公司已向上海仲裁委员会分别申请裁决陈兴、刘勇给付业绩补偿款及未按时支付业绩补偿款的利息损失1,236.21万元。上海仲裁委员会于2020年12月30日下达(2020)沪仲案字第0431号《裁决书》、(2020)沪仲案字第0432号《裁决书》,陈兴、刘勇兴于本裁决作出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业绩补偿款及未按时支付业绩补偿款的利息损失。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出报出日,公司尚未收到业绩补偿款及未按时支付业绩补偿款的利息损失。
2. 黄金租赁
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等银行金融机构签订《贵金属租赁合同》或者相关协议,向银行金融机构借入黄金实物用于生产、销售,到期后以黄金实物归还。其合同或协议的主要相关内容如下:
(1) 实物黄金的交割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会员服务系统进行划转,交易双方向上海黄金交易所提出租借申报。
(2) 租赁结算价以交易当时上海黄金交易所该租赁品种的即时价格为参考,双方议定。以租赁结算价计算出租赁计费本金,并乘以租赁费率计算租赁费。租赁费按天计算,分期支付或在租赁到期日一次性支付。
(3) 公司应在租赁到期当日一次性归还全部租赁黄金,并与银行金融机构在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服务系统进行相应货权转移操作。如果公司在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服务系统通过买入货权账户租赁黄金,则在归还时应优先通过买入货权账户归还黄金,所归还的黄金必须是上海黄金交易所指定冶炼厂生产并被上海黄金交易所接受,能在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的标准黄金。公司归还黄金时,可以使用与原租赁黄金不同品种的上海黄金交易所标准黄金。
(4) 租赁到期,公司没有按时足额归还租赁黄金或未按合同约定将租赁费支付给银行金融机构,视同公司违约。银行金融机构有权采取相关措施向公司追偿租赁黄金等值货款以及
公司应付未付的任何租赁费。
(5) 租赁未到期,未经银行 金融机构同意不得提前归还租赁黄金。
基于业务实质以及上述交易条款,黄金租赁业务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且能够有效对冲专营黄金产品价格大幅下跌的风险,具备套期工具的特征,公司向银行金融机构租借黄金实物采用套期保值会计,将期末尚未归还的租借入黄金的公允价值作为其他流动负债列报,将其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调整被套期项目(专营黄金产品)价值。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归还的租入黄金实物明细如下:
金融机构 | 期末租赁黄金数量 | 初始成本 | 按照市场公允价值计量 | 公允价值变动金额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 395千克 | 138,767,650.00 | 136,326,350.00 | -2,441,300.00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 370千克 | 119,889,000.00 | 127,698,100.00 | 7,809,100.00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816千克 | 283,145,620.00 | 281,626,080.00 | -1,519,540.00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 240千克 | 87,606,800.00 | 82,831,200.00 | -4,775,600.00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 470千克 | 161,105,200.00 | 162,211,100.00 | 1,105,900.00 |
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96千克 | 34,548,840.00 | 33,132,480.00 | -1,416,360.00 |
合 计 | 2,387千克 | 825,063,110.00 | 823,825,310.00 | -1,237,800.00 |
3. 主要涉诉款项
(1) 平遥县西关恒祥金店涉嫌业务诈骗,公司已向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报案(涉案应收货款金额为4,386.17万元)。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已立案侦察,并于2016年4月底对涉嫌诈骗的主要人员王蕊芯(系平遥县西关恒祥金店业务实际经手人)及周杰进行刑拘,经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王蕊芯与周杰被绍兴市人民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批准逮捕并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5日下达(2019)浙06执683号《执行裁定书》,王蕊芯与周杰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程序终结。公司依据该笔涉案款项的可回收程度,对该笔款项计提了100%的坏账准备。
(2) 公司向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北京福都来商贸有限公司支付本公司货款1,567.02万元。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5月11日下达(2017)浙0603民初3538号《民事调解书》,调解要求北京福都来商贸有限公司支付给本公司货款1,567.02万元并支付该款项按年利率10%计算的利息损失90.00万元。公司已累计收回货款
633.67万元,其中以珠宝首饰抵偿252.61万元。公司依据该笔涉诉款项的可回收金额,对该笔款项计提了612.25万元的坏账准备。
(3) 公司向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安徽星光珠宝有限公司支付本公司货款752.85万元。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8日分别下达(2020)浙0603民初5923号《执行裁定书》,裁定要求安徽星光珠宝有限公司支付货款752.85万元及逾期利息119.97万元,并由周天杰、姚梨花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对合肥星光珠宝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安徽明牌永盛珠宝有限公司股权600万质权以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对上述债务享有优先受偿权。公司依据该笔涉案款项的可回收程度,对该笔款项计提了80%的坏账准备。公司向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合肥天和珠宝有限公司支付本公司货款736.72万元。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8日分别下达(2020)浙0603民初5924号《执行裁定书》,判决要求合肥天和珠宝有限公司支付货款736.72万元,并由周天杰、姚梨花、安徽星光珠宝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对合肥星光珠宝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安徽明牌永盛珠宝有限公司股权400万质权以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对上述债务享有优先受偿权。公司依据该笔涉案款项的可回收程度,对该笔款项计提了80%的坏账准备。
十四、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一)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明细情况
1) 类别明细情况
种 类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10,052,448.15 | 26.90 | 100,305,778.86 | 91.14 | 9,746,669.29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99,054,577.49 | 73.10 | 15,154,547.90 | 5.07 | 283,900,029.59 |
合 计 | 409,107,025.64 | 100.00 | 115,460,326.76 | 28.22 | 293,646,698.88 |
(续上表)
种 类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94,841,497.14 | 22.81 | 88,467,256.33 | 93.28 | 6,374,240.81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20,926,840.37 | 77.19 | 16,503,257.74 | 5.14 | 304,423,582.63 |
合 计 | 415,768,337.51 | 100.00 | 104,970,514.07 | 25.25 | 310,797,823.44 |
2) 期末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平遥县西关恒祥金店 | 43,861,686.67 | 43,861,686.67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三(二)3(1)之说明 |
上海杨浦明牌商贸有限公司 | 17,042,274.89 | 17,042,274.89 | 100.00 | 持续亏损且已停业,预计款项无法收回 |
武汉百福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 10,764,973.65 | 9,324,259.13 | 86.62 | 依据抵押物预估价值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
北京福都来商贸有限公司 | 9,333,453.44 | 6,122,478.44 | 65.60 | 依据抵押物预估价值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三(二)3(2)之说明 |
安徽星光珠宝有限公司 | 7,528,450.76 | 6,022,760.61 | 80.00 | 按预估可收回金额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三(二)3(3)之说明 |
合肥天和珠宝有限公司 | 7,367,194.33 | 5,893,755.46 | 80.00 | 按预估可收回金额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三(二)3(3)之说明 |
长沙明牌珠宝销售有限公司 | 7,255,733.12 | 7,118,233.42 | 98.10 | 已停止经营,依据可收回金额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
西安民生百货管理有限公司 | 3,956,702.11 | 1,978,351.06 | 50.00 | 按预估可收回金额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
山西龙润珠宝有限公司 | 2,216,949.67 | 2,216,949.67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苏州市华琨新苏国际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 725,029.51 | 725,029.5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小 计 | 110,052,448.15 | 100,305,778.86 | 91.14 |
3) 采用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 龄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6个月以内 | 263,958,246.32 | 2,639,582.46 | 1.00 |
6个月-1年 | 11,860,243.93 | 593,012.20 | 5.00 |
1-2年 | 8,463,518.59 | 1,692,703.72 | 20.00 |
2-3年 | 9,086,638.27 | 4,543,319.14 | 50.00 |
3年以上 | 5,685,930.38 | 5,685,930.38 | 100.00 |
小 计 | 299,054,577.49 | 15,154,547.90 | 5.07 |
(2) 账龄情况
账 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6个月以内 | 265,167,607.55 |
6个月-1 年 | 12,592,254.39 |
1-2年 | 18,632,131.99 |
2-3年 | 20,128,885.04 |
3年以上 | 92,586,146.67 |
合计 | 409,107,025.64 |
(3)坏账准备变动情况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数 | ||||
计提 | 收回 | 其他 | 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88,467,256.33 | 15,549,313.41 | 80,000.00 | 3,630,790.88 | 100,305,778.86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6,503,257.74 | -1,348,709.84 | 15,154,547.90 | |||||
小 计 | 104,970,514.07 | 14,200,603.57 | 80,000.00 | 3,630,790.88 | 115,460,326.76 |
2) 本期重要的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情况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章贡区嘉龙珠宝钟表行 | 80,000.00 | 货币收回 |
小 计 | 80,000.00 |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1) 本期实际核销应收账款3,630,790.88元。
2) 本期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西安兴正元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 货款 | 1,363,342.19 | 预计无法收回 | 否 |
固镇县老天宝银楼 | 货款 | 1,916,328.01 | 预计无法收回 | 否 |
章贡区嘉龙珠宝钟表行 | 货款 | 351,120.68 | 预计无法收回 | 否 |
小 计 | 3,630,790.88 |
(5) 应收账款金额前5名情况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平遥县西关恒祥金店 | 43,861,686.67 | 10.72 | 43,861,686.67 |
凤台县城关镇千之祥珠宝首饰店 | 23,167,882.63 | 5.66 | 231,678.83 |
上海杨浦明牌商贸有限公司 | 17,042,274.89 | 4.17 | 17,042,274.89 |
武汉百福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 10,764,973.65 | 2.63 | 9,324,259.13 |
杭州明牌珠宝销售有限公司 | 9,853,301.93 | 2.41 | 2,366,665.78 |
小 计 | 104,690,119.77 | 25.59 | 72,826,565.30 |
2. 其他应收款
(1) 明细情况
1) 类别明细情况
种 类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21,846,245.01 | 100.00 | 10,729,792.62 | 2.54 | 411,116,452.39 |
合 计 | 421,846,245.01 | 100.00 | 10,729,792.62 | 2.54 | 411,116,452.39 |
(续上表)
种 类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7,264,869.75 | 100.00 | 8,174,635.99 | 9.37 | 79,090,233.76 |
合 计 | 87,264,869.75 | 100.00 | 8,174,635.99 | 9.37 | 79,090,233.76 |
2)采用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组合名称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421,846,245.01 | 10,729,792.62 | 2.54 |
其中:6个月以内 | 413,763,382.64 | 4,137,633.83 | 1.00 |
6个月-1 年 | 534,397.89 | 26,719.90 | 5.00 |
1-2 年 | 1,013,711.65 | 202,742.33 | 20.00 |
2-3 年 | 344,112.53 | 172,056.26 | 50.00 |
3年以上 | 6,190,640.30 | 6,190,640.30 | 100.00 |
小 计 | 421,846,245.01 | 10,729,792.62 | 2.54 |
(2) 坏账准备变动情况
项 目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小 计 |
未来12个月 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期初数 | 827,357.39 | 71,735.56 | 7,275,543.04 | 8,174,635.99 |
期初数在本期 | —— | —— | —— | |
--转入第二阶段 | -21,249.70 | 21,249.70 | ||
--转入第三阶段 | -68,822.51 | 68,822.51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3,358,246.04 | 178,579.58 | -981,668.99 | 2,555,156.63 |
本期收回 | ||||
本期转回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期末数 | 4,164,353.73 | 202,742.33 | 6,362,696.56 | 10,729,792.62 |
(3) 其他应收款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往来款 | 413,520,261.26 | 79,602,100.00 |
押金保证金 | 5,425,731.49 | 4,472,831.60 |
会员资格费 | 1,035,000.04 | 1,035,000.04 |
客户逾期货款利息 | 589,689.01 | 1,006,942.83 |
其他 | 1,275,563.21 | 1,147,995.28 |
合 计 | 421,846,245.01 | 87,264,869.75 |
(4)其他应收款金额前5名情况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账面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余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浙江明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330,000,000.00 | 6个月以内 | 78.23 | 3,300,000.00 |
杭州明牌珠宝销售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60,400,000.00 | 6个月以内 | 14.32 | 604,000.00 |
绍兴明牌珠宝销售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20,000,000.00 | 6个月以内 | 4.74 | 200,000.00 |
上海明牌钻石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881,600.00 | 3年以上 | 0.45 | 1,881,600.00 |
深圳卓一珠宝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038,661.26 | 3年以上 | 0.25 | 1,038,661.26 |
小 计 | 413,320,261.26 | 97.99 | 7,024,261.26 |
3. 长期股权投资
(1) 明细情况
项 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532,860,500.00 | 17,263,200.00 | 515,597,300.00 | 526,160,500.00 | 16,990,200.00 | 509,170,300.00 |
对联营企业投资 | 796,551,231.46 | 622,596,621.08 | 173,954,610.38 | 817,878,155.98 | 318,635,131.84 | 499,243,024.14 |
合 计 | 1,329,411,731.46 | 639,859,821.08 | 689,551,910.38 | 1,344,038,655.98 | 335,625,331.84 | 1,008,413,324.14 |
(2) 对子公司投资
被投资单位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数 | 本期计提 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 期末数 |
武汉明牌首饰有限公司 | 1,500,000.00 | |||||
上海明牌首饰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长沙明牌珠宝销售公司 | 500,000.00 | |||||
绍兴明牌珠宝销售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上海明牌钻石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明牌珠宝(香港)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杭州明牌珠宝销售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
浙江明牌卡利罗饰品有限公司 | 400,471,400.00 | 400,471,400.00 | ||||
深圳明牌珠宝有限公司 | 64,615,900.00 | 64,615,900.00 | ||||
深圳市卓一珠宝有限公司 | 9,990,200.00 | |||||
浙江明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500,000.00 | 500,000.00 | ||||
山东明牌珠宝有限公司 | 6,080,000.00 | 6,080,000.00 | ||||
浙江明牌珠宝科技有限公司 | 9,600,000.00 | 3,500,000.00 | 13,100,000.00 | |||
沈阳明牌珠宝有限公司 | 100,000.00 | 100,000.00 | ||||
宁波鑫木烨贸易有限公司 | 4,000,000.00 | 4,000,000.00 | ||||
郑州明牌珠宝有限公司 | 230,000.00 | 230,000.00 | ||||
合肥明牌珠宝有限公司 | 273,000.00 | 273,000.00 | 273,000.00 | 273,000.00 | ||
安徽明牌永盛珠宝有限公司 | 7,300,000.00 | 2,000,000.00 | 9,300,000.00 | |||
北京明牌珠宝有限公司 | 700,000.00 | 700,000.00 | ||||
宁波鄞州明牌珠宝有限公司 | 500,000.00 | 500,000.00 | ||||
小 计 | 509,170,300.00 | 6,700,000.00 | 273,000.00 | 515,597,300.00 | 273,000.00 | 17,263,200.00 |
(3) 对联营企业投资
被投资单位 | 期初数 | 本期增减变动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 收益调整 | ||
苏州好屋公司 | 498,750,000.00 | -21,169,419.66 | |||
上海笔尔公司 | 493,024.14 | -157,504.86 | |||
小 计 | 499,243,024.14 | -21,326,924.52 |
(续上表)
被投资单位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数 | 减值准备 期末余额 |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苏州好屋公司 | -303,961,489.24 | 173,619,091.10 | 614,243,437.79 | |||
上海笔尔公司 | 335,519.28 | 8,353,183.29 | ||||
小 计 | -303,961,489.24 | 173,954,610.38 | 622,596,621.08 |
(二) 母公司利润表项目注释
1.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463,004,166.61 | 2,204,185,812.02 | 3,338,766,155.34 | 3,004,539,367.30 |
其他业务 | 2,732,085.72 | 1,339,280.39 | 1,753,225.42 | 311,258.84 |
合 计 | 2,465,736,252.33 | 2,205,525,092.41 | 3,340,519,380.76 | 3,004,850,626.14 |
2. 投资收益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收到业绩补偿款 | 10,000,000.00 | 68,826,899.75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1,326,924.52 | 17,001,880.47 |
银行理财产品收益 | 1,720,147.32 | 11,152,274.51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0,781,908.98 | 147,452.22 |
套期保值无效部分产生的投资收益 | 519,663.00 | 533,344.58 |
合 计 | 1,694,794.78 | 97,661,851.53 |
十五、其他补充资料
(一) 非经常性损益
项 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783,538.7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7,473,259.71 | [注1]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4,910,571.74 | [注2]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42,363,724.28 | [注3]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80,000.00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01,726.3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796,665.15 | 合并外关联方疫情租金减免、个税手续费返还 |
小 计 | 63,609,485.98 | |
减:企业所得税影响数(所得税减少以“-”表示) | 10,481,677.4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9,845.83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53,117,962.70 |
[注1]6,176,821.36元系客户超过销售合同约定付款期限支付货款而需支付的逾期利息,1,296,438.35元系向上海卓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收取的利息[注2]1,804,071.74元系银行理财产品收益,3,106,500.00系信托资金收益[注3]379,200.00元系公司从事白银延期交收交易业务(T+D业务)空头期末持仓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5,603,761.28元系公司确认的业绩承诺补偿款,519,663.00元系套期保值无效部分产生的投资收益,另15,861,100.00元系权益工具投资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二)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1. 明细情况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 | 每股收益(元/股)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8.29 | -0.49 | -0.4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0.01 | -0.59 | -0.59 |
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过程
项 目 | 序号 | 本期数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A | -257,123,177.46 | |
非经常性损益 | B | 53,117,962.70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C=A-B | -310,241,140.16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 | D | 3,237,032,253.45 | |
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 E | ||
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 F | ||
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 G | 15,840,000.00 | |
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 H | 6 | |
其他 | 外币报表折算差异引起的净资产变动 | I | -1,398,075.75 |
增减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 J | 6 | |
报告期月份数 | K | 12 | |
加权平均净资产 | L= D+A/2+ E×F/K-G×H/K±I×J/K | 3,099,851,626.85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M=A/L | -8.29% | |
扣除非经常损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N=C/L | -10.01% |
3. 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
(1) 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
项 目 | 序号 | 本期数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A | -257,123,177.46 |
非经常性损益 | B | 53,117,962.7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C=A-B | -310,241,140.16 |
期初股份总数 | D | 528,000,000.00 |
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 | E |
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 | F | |
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 G | |
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 | H | |
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 I | |
报告期缩股数 | J | |
报告期月份数 | K | 12 |
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 L=D+E+F×G/K-H×I/K-J | 528,000,000.00 |
基本每股收益 | M=A/L | -0.49 |
扣除非经常损益基本每股收益 | N=C/L | -0.59 |
(2)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与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相同。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