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4月16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上午 9:00 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晓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其审计费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该所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的发表审计意见,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1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