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21-047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卫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董卫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380,213,055.08 | 253,699,221.63 | 49.8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8,166,320.62 | 19,262,467.23 | 98.1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37,707,644.26 | 16,035,406.47 | 135.1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46,442,890.36 | -29,586,172.18 | -256.9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 | 0.02 | 100.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4 | 0.02 | 100.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96% | 1.05% | 0.91%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397,706,259.36 | 3,336,337,027.00 | 1.8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962,103,702.77 | 1,923,043,041.87 | 2.03%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730,202.9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703,785.05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 | 565,189.07 |
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42,731.43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6,794.5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86,031.71 | |
合计 | 458,676.36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3,897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陈大魁 | 境内自然人 | 32.95% | 298,456,400 | 质押 | 49,610,000 | |||
陈健 | 境内自然人 | 7.00% | 63,390,329 | 47,542,747 | ||||
楼立峰 | 境内自然人 | 4.07% | 36,887,174 | |||||
青岛宏伟鼎润投资中心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55% | 32,150,000 |
(有限合伙) | |||||||
浙江银万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全盈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77% | 16,038,60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1.44% | 13,034,537 | ||||
郁华 | 境内自然人 | 1.43% | 12,942,600 | ||||
陈晨 | 境内自然人 | 1.35% | 12,221,674 | ||||
穆宏伟 | 境内自然人 | 0.97% | 8,810,700 | ||||
朱亚英 | 境内自然人 | 0.81% | 7,343,90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陈大魁 | 298,456,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98,456,400 | ||||
楼立峰 | 36,887,174 | 人民币普通股 | 36,887,174 | ||||
青岛宏伟鼎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32,1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2,150,000 | ||||
浙江银万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全盈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6,038,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038,600 | ||||
陈健 | 15,847,582 | 人民币普通股 | 15,847,582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3,034,537 | 人民币普通股 | 13,034,537 | ||||
郁华 | 12,942,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942,600 | ||||
陈晨 | 12,221,674 | 人民币普通股 | 12,221,674 | ||||
穆宏伟 | 8,810,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810,700 | ||||
朱亚英 | 7,343,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343,9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 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陈大魁,股东陈健为控股股东陈大魁之子,股东陈晨为 |
说明 | 控股股东陈大魁之女。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上述公司股东中:1、股东"陈大魁"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87,700,000股,通过普通账户持有公司股票210,756,400股,合计实际持有公司股票298,456,400股;2、股东"楼立峰"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24,080,273股,通过普通账户持有公司股票12,806,901股,合计实际持有公司股票36,887,174股;3、股东"浙江银万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全盈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16,038,600股,通过普通账户持有公司股票0股,合计实际持有公司股票16,038,600股。4、股东"陈晨"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12,221,674股,通过普通账户持有公司股票0股,合计实际持有公司股票12,221,674股;5、股东"穆宏伟"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8,810,700股,通过普通账户持有公司股票0股,合计实际持有公司股票8,810,700股;6、股东"朱亚英"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7,210,000股,通过普通账户持有公司股票133,900股,合计实际持有公司股票7,343,900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结构变化:
1、报告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较年初增加了10,912.21万元,增幅为33.47%,主要是由于报告期末与年初相比,用于现金管理的理财产品余额增加所致。
2、报告期末,公司预付款项较年初增加了37.28%,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预付原料、辅料及备品备件等款项增加所致。
3、报告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较年初增加了177.39%,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预付项目建设款增加等所致。
4、报告期末,公司短期借款较年初减少了4,793.59万元,降幅为6.83%,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短期借款减少所致。
5、报告期末,公司合同负债较年初增加3,092.53万元,增幅为140.9%,其他流动负债较年初增加337.74万元,增幅为148%,主要是由于收到预收款增加所致。
6、报告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减少1,094.13万元,降幅为35.24%,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发放了年初所计提的上年年终奖所致。
7、报告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年初减少了8,682.28万元,降幅为43.35%,长期借款较年初增加了17,689.67万元,主要是由于金融机构对控股子公司所借的长期借款(项目借款)到期后进行了续期所致。
(二)、损益结构变化:
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了49.87%,公司营业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较去年同期增长了241.2%、98.14%,主要是(1)随着公司报告期内POF热收缩膜产品销量增长,产品结构中高附加值产品占比持续提升和高端客户增加带来的结构优化及等因素导致的盈利能力稳步提升;(2)随着公司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热塑性弹性体产品销量增长,且高附加值产品同比增加带来的毛利率提升,导致控股子公司亏损同比减少。
2、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较去年同期增加了47.41%,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产品销量增加带来的营业成本同步增加所致。
3、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较去年同期减少了45.91%,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将本报告期内合同履约直接相关发生的运输费、出口包干费、出口海运费、保险费列示于“营业成本”项目带来的同比变化所致。
4、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了41.79%,主要是报告期内发生项目研发费用增加所致。
5、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减少了28.06%,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存款带来的利息收入同比增加及因借款成本下降所带来的利息费用支出同比减少共同所致。
6、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下降了217.91%(本期数据为负,上期数据为正),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增长了419.19%(两期数据均为负),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合营公司根据其经营情况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所致。
7、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下降了530.99%(本期数据为负,上期数据为正),主要是报告期内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8、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了49.12%,主要是由于随着本报告期公司利润的增加,需要交纳的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结构变化:
1、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了256.97%(本期数据为正,上期数据为负),主要是因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的营业收入增长幅度高于营业成本增长幅度所致。
2、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了28.93%(两期数据均为负),主要是与去年同期相比,用于现金管理购买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净额减少所致。
3、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长了65.49%(两期数据均为负),主要是与去年同期相比,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经2021年3月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2021年3月18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取消使用首发超募资金建设实施的项目“年产3,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及3,000吨EVOH阻隔热收缩膜建设项目”,并使用变更后剩余的超募资金及自筹资金新设募投项目“年产3万吨新型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 | 53,237 | 38,442.5 | 0 |
券商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9,000 | 5,000 | 0 |
合计 | 62,237 | 43,442.5 | 0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受托机构名称(或受托人姓名) | 受托机构(或受托人)类型 | 产品类型 | 金额 | 资金来源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资金投向 | 报酬确定方式 | 参考年化收益率 | 预期收益(如有 | 报告期实际损益金额 | 报告期损益实际收回情况 | 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如有)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还有委托理财计划 | 事项概述及相关查询索引(如有) |
浙示范区工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 | 超募资金(众成) | 2020年12月14日 | 2021年03月16日 | 合同约定 | 合同约定 | 2.25% | 28.36 | 28.36 | 28.356164 | 是 | 是 | ||
浙示范区工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7,000 | 超募资金(众 | 2020年12月16 | 2021年06月16 | 合同约定 | 合同约定 | 3.10% | 262.78 | 0 | 是 | 是 |
成) | 日 | 日 | ||||||||||||||
浙示范区工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 | 超募资金(众成) | 2021年03月17日 | 2021年04月22日 | 合同约定 | 合同约定 | 2.10% | 10.36 | 0 | 是 | 是 | |||
中信银行 | 银行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 | 自有资金(众成) | 2020年09月21日 | 2021年04月07日 | 合同约定 | 合同约定 | 3.76% | 101.98 | 0 | 是 | 是 | |||
中信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400 | 超募资金(众成) | 2020年11月04日 | 2021年02月03日 | 合同约定 | 合同约定 | 3.20% | 11.17 | 11.17 | 11.169315 | 是 | 是 | ||
中信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400 | 超募资金(众成) | 2021年01月01日 | 2021年03月31日 | 合同约定 | 合同约定 | 3.05% | 10.41 | 10.41 | 10.411781 | 是 | 是 | ||
中信银行 | 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400 | 超募资金(众成) | 2021年02月08日 | 2021年05月10日 | 合同约定 | 合同约定 | 2.70% | 9.42 | 0 | 是 | 是 | |||
兴业银行 | 银行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3,000 | 自有资金(众成) | 2021年01月29日 | 2021年04月29日 | 合同约定 | 合同约定 | 3.74% | 27.67 | 0 | 是 | 是 | |||
浙示范区建行 | 银行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 | 自有资金(众 | 2021年01月05 | 2021年01月11 | 合同约定 | 合同约定 | 2.91% | 2.39 | 2.39 | 2.394089 | 是 | 是 |
成) | 日 | 日 | ||||||||||||||
北京银行 | 银行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00 | 自有资金(众成) | 2021年03月25日 | 2021年12月29日 | 合同约定 | 合同约定 | 3.25% | 49.68 | 0 | 是 | 是 | |||
绍兴银行 | 银行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 | 自有资金(众成) | 2021年02月04日 | 2021年04月15日 | 合同约定 | 合同约定 | 3.70% | 35.48 | 0 | 是 | 是 | |||
安信证券 | 券商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00 | 自有资金(众成) | 2020年07月06日 | 2021年01月11日 | 合同约定 | 合同约定 | 4.20% | 48.7 | 48.7 | 48.704499 | 是 | 是 | ||
安信证券 | 券商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00 | 自有资金(众成) | 2020年07月06日 | 2021年01月11日 | 合同约定 | 合同约定 | 4.20% | 48 | 48 | 47.997824 | 是 | 是 | ||
安信证券 | 券商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2,500 | 自有资金(众成) | 2021年03月22日 | 2021年09月27日 | 合同约定 | 合同约定 | 4.20% | 54.37 | 0 | 是 | 是 | |||
安信证券 | 券商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2,500 | 自有资金(众成) | 2021年03月22日 | 2021年09月27日 | 合同约定 | 合同约定 | 4.20% | 54.37 | 0 | 是 | 是 | |||
上海市川沙工 | 银行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37注2 | 自有资金(上 | 2020年10月14 | 9999年12月31 | 合同约定 | 合同约定 | 2.58% | 0.27 | 0 | 是 | 是 |
行 | 海泽泰) | 日 | 日 | |||||||||||||
浙示范区工行 | 银行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 | 自有资金(众立合成) | 2021年03月05日 | 2021年03月10日 | 合同约定 | 合同约定 | 2.63% | 0.36 | 0.36 | 0.359880 | 是 | 是 | ||
中信银行 | 银行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 | 自有资金(众立合成) | 2021年03月25日 | 2021年03月30日 | 合同约定 | 合同约定 | 2.80% | 0.42 | 0.42 | 0.415493 | 是 | 是 | ||
合计 | 62,237 | -- | -- | -- | -- | -- | -- | 756.19 | 149.81 | -- | -- | -- | -- |
注1:上述受托人名称中,“浙示范区工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即原中国工商银行嘉善县支行;“中信银行”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南湖支行;“兴业银行”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嘉善支行;“浙示范区建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即原中国建设银行嘉善支行;“北京银行”为北京银行杭州分行;“绍兴银行”为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安信证券”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川沙工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川沙第二支行。注2: 该理财产品为账户型理财产品,公司于2021年2月2日购买1次,合计金额20万元;2021年1月13日至2021年3月24日期间共计赎回7次,合计金额14.5万元。期末余额为42.5万元。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