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叶忠明先生、郭军玲女士、王珏女士,叶忠明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专业委员会职责,共召开了4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并发表意见,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议案内容 | 审议结果 |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 | 2020年4月5日 | 1.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3.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通过 |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 | 2020年4月18日 | 1.关于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关于批准报出公司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的议案 | 通过 |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 | 2020年8月7日 | 1.关于批准公司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2.关于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 | 2020年10月26日 | 1.关于批准公司2020年1-9月份财务报表的议案 | 通过 |
三、审计委员会工作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并对其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评估,认为该机构在为本公司年报审计服务中,能够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严谨、客观、公允、独立的履行职责,体现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关注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从专业的角度指导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开展本职工作,督促公司审计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提高了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效。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审计报告进行了审阅,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报告(IPO报告、半年报告、2020年1-9月报告)进行了审查,就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和重点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广泛沟通,从专业角度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了监督。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
4、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指导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督促公司内控规范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公司审计部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积极、稳妥推进公司内控规范体系建设工作,使得公司内控制度能够有效执行。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地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外部审计开展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年报审计的工作结果以及年报审
计的意见、年报审计中的关键事项和重点领域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多渠道进行积极的协调工作,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共同发挥审计监督职能。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职责。2021年,我们将结合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积极关注生产经营状况,督促并指导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继续优化内部审计业务,同时保持与外部审计机构的充分沟通,为董事会建言献策,敦促公司各项业务合规、稳定、健康运行。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