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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联科技: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度工作报告2020年度,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代表全体股东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实施监督,诚信勤勉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向公司相关人员了解情况等方式,了解和掌握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等情况,对公司规范运作情况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对公司科学管理、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监事会2020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度,监事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在任监事全部出席了上述会议。2020年历次监事会的召开、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2020年度历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及审议事项情况如下:

(一)2020年4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5、《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二)2020年4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三)2020年5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四)2020年6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五)2020年7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

2、《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六)2020年8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七)2020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2020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规范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对2020年度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0年度,监事会通过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严格监督。监事会认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行使职权,在2020年度的经营管理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行

为。

(二)对公司财务工作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0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的财务体系和制度较为完善、健全;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与计量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听取并审议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标准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核查意见

经审阅董事会出具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了解公司相关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并执行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内部控制制度在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

(四)对其他重大事项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汇报和相关说明,发表了同意意见,认为公司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三、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计划

2020年度,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履行了监督检查职能,对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及公司规范运作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在2021年的工作中,监事会将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科学治理的认识,依法对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提高公司决策、经营活动的合法合规性,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公司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切实担负起保护公司股东权益的责任,与董事会和全体股东共同促进公司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以下无正文)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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