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已授予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荣联科技”)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情况简述
2020年6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相关议案并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0年7月6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850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0年7月24日上市,上市后公司总股本由661,580,313股变更为670,080,313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回购数量及占比、回购价格、资金来源
(一)回购原因、回购数量及占比
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0年激励计划”)中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的规定,因公司2020年度业绩未达到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第一个解锁期限制性股票2,550,000股,占2020年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比例为30%,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3806%。
(二)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3.23元/股。根据公司2020年激励计划中相关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则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完成股份登记后至今,公司未曾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的事项,因此公司无需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仍为3.23元/股。
(三)资金来源
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支付回购价款8,236,500.00元。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的股本变动情况
上述股票的拟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2,550,000股,公司总股本将由670,080,313股变更为667,530,313股。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数量(股)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85,529,696 | 12.76% | -2,550,000 | 82,979,696 | 12.43% |
高管锁定股 | 77,029,696 | 11.50% | 0 | 77,029,696 | 11.54% |
股权激励限售股 | 8,500,000 | 1.27% | -2,550,000 | 5,950,000 | 0.89%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584,550,617 | 87.24% | 0 | 584,550,617 | 87.57% |
三、股份总数 | 670,080,313 | 100.00% | -2,550,000 | 667,530,313 | 100.00% |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是公司根据2020年激励计划对已不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处理,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550,000股。
(三)律师法律意见
本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特此公告。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