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说明
一、关于调整2020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运作规范指引(2020年修行)》、《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相关规定,作为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我们核查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材料,并对公司《关于调整2020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就公司本次调整计提减值准备作如下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2020年度减值准备遵循合理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调整计提减值准备,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调整2020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说明
我们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完成2020年度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并对其相关资料进行了充分审查,认为其具备担任审计机构的任职条件,具有相应的审计资质、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同意公司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此页无正文,为《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说明》签字页)
委员签名:
周永麟 杨之曙
马新智 王建民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