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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吴中: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临2021-028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建平先生主持,会议经过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与年报摘要

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年报内容和格式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年报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年报编报过程中,各涉密部门和机构均履行了保密义务,无违反年报编制的保密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规定,对2020年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及实施情况以及2020年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了评价。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

1、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企业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小组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并对其进行了充分的监督;

3、2020年度,公司未有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重大事项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在重大事项上符合全面、真实、准确的原则和要求,可以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2013年修订)》和《公司章程》、《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2020年度公司实现合并净利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06,410,725.69元,母公司净利润为-519,313,071.49元。2020年度,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为-98,009,167.82元,本年度实现净利润-519,313,071.49元,年末未分配利润为-617,322,239.31元,2020年末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以上,因此2020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现状,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全体股东收益。本次变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十一、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的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报通知的要求,季度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季报编报过程中,各涉密部门和机构履行了保密义务,无违反季报编制的保密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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