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0 证券简称:炬华科技 公告编码:2021-033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8.01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于2021年4月27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丁敏华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代表共14人,代表的股份总数222,117,6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037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名,代表股份221,909,5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9958%;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名,代表股份208,1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13%;中小投资者(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股东
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共8名,代表股份21,308,7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24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21,977,606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369%;反对
140,07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631%;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168,7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26%;反对140,0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7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21,947,606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234%;反对170,07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766%;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138,7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18%;反对170,0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8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21,947,606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234%;反对170,07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766%;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138,7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18%;反对170,0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8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21,947,606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234%;反对170,07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766%;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138,7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18%;反对170,0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8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制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04,387,12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75,658,068.9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 1,299,778,686.17元,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公司经营需要。
如在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和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和转增总数,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221,947,606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234%;反对170,07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766%;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138,7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18%;反对170,0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8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人民币授信的方案的议案》
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共计6.70亿元人民币授信,用于开具保函、票据等日常经营性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221,947,606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234%;反对170,07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766%;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138,7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18%;反对170,0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8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关于续聘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续聘期限为一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221,947,606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234%;反对170,07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766%;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138,7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18%;反对170,0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8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和业务经营需要,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进行修订:
8.01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1,947,606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234%;反对170,07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766%;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138,7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18%;反对170,0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8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02 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1,947,606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234%;反对170,07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766%;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138,7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18%;反对170,0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8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03 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1,947,606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234%;反对170,07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766%;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138,7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18%;反对170,0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8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04 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1,977,606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369%;反对140,07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631%;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168,7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26%;反对140,0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7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05 审议《关于修订<投资决策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1,947,606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234%;反对170,07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766%;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138,7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18%;反对170,0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8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06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1,947,606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234%;反对170,07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766%;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138,7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18%;反对170,0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8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07 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1,947,606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234%;反对170,07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766%;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138,7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18%;反对170,0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8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08 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1,947,606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234%;反对170,07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766%;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138,7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18%;反对170,0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8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09 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1,947,606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234%;反对170,07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766%;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1,138,7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18%;反对170,0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8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审议《关于终止购买关联方房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75,454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8.7020%;反对86,032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1.2980%;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因股东杭州炬华集团有限公司、丁敏华、郭援越、杨光、包俊明、洪军6名参会股东为关联股东,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回避221,356,19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46,2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2507%;反对86,0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49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灵芝律师、李青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