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21-021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公司负责人李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铁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铁成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235,057,288.70 | 91,883,056.01 | 155.8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893,040.97 | -34,681,009.96 | 116.9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3,597,457.97 | -34,579,142.27 | 110.4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86,255,781.14 | -99,476,359.90 | -187.7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76 | -0.1035 | 117.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76 | -0.1035 | 117.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30% | -1.78% | 2.08%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747,661,531.66 | 3,655,311,931.22 | 2.5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102,496,908.81 | 2,097,331,326.15 | 0.25%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00,389.2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370,376.92 | 政府补助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1,124,866.82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70,605.71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48,278.1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1,599.08 | |
合计 | 2,295,583.00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57,082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宁夏青龙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1.28% | 71,300,654 | 质押 | 49,100,000 | |
陈家兴 | 境内自然人 | 10.08% | 33,774,705 | 质押 | 16,500,000 | |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 其他 | 2.23% | 7,456,000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1.94% | 6,499,600 | |||
路立新 | 境内自然人 | 0.77% | 2,596,109 | |||
叶龙 | 境内自然人 | 0.35% | 1,187,800 | |||
贾素红 | 境内自然人 | 0.34% | 1,144,999 | |||
李明 | 境内自然人 | 0.31% | 1,054,900 | |||
杜学智 | 境内自然人 | 0.30% | 1,001,151 | |||
汪平 | 境内自然人 | 0.30% | 1,000,00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宁夏青龙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71,300,654 | 人民币普通股 | 71,300,654 | |||
陈家兴 | 33,774,705 | 人民币普通股 | 33,774,705 | |||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 7,456,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456,000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6,499,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499,600 | |||
路立新 | 2,596,109 | 人民币普通股 | 2,596,109 | |||
叶龙 | 1,187,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87,800 |
贾素红 | 1,144,999 | 人民币普通股 | 1,144,999 |
李明 | 1,054,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54,900 |
杜学智 | 1,001,151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1,151 |
汪平 | 1,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0,0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宁夏青龙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2、陈家兴是宁夏青龙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路立新、杜学智、汪平是宁夏青龙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股东。 3、陈家兴、宁夏青龙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具有关联关系;陈家兴、路立新、杜学智、汪平之间无关联关系;本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4、陈家兴、宁夏青龙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具有《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本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具有《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货币资金比期初减少44.9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购买材料及支付货款等经营支出所致。
2、报告期末应收票据比期初减少58.2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应收票据到期解付或支付货款所致。
3、报告期末预付款项比期初增加43.9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启动生产,预付材料货款增加所致。
4、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比期初增加32.2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新增投标保证金等所致。
5、报告期末短期借款比期初增加54.3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新增了流动资金借款。
6、报告期末应付票据比期初增加94.2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应付票据支付货款增加所致。
7、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比期初减少47.0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支付了年初计提的工资薪金所致。
8、报告期末应交税费比期初减少80.5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缴纳了上年末未付的税费所致。
9、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比期初减少31.0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支付了年初所欠付的往来款及保证金所致。10、报告期末长期应付款比期初增加138.2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子公司新增售后回租业务所致。
11、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155.28%,主要原因是上期因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延迟开工,发货减少所致。
12、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加115.1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收入增加,相应营业成本增加,及根据新收入准则,将与合同履约直接相关的运输及装卸费用计入营业成本核算。
13、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12.4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根据新收入准则,将与合同履约直接相关的运输及装卸费用计入营业成本核算。
14、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33.5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新增了流动资金借款。
15、其他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60.95%,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少于上年同期所致。
16、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54.5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收益减少所致。
17、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100.00%,主要原因是在交易性金融资产中核算的股票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18、信用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增加284.6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计提的预期信用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9、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121.0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20、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222.9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抵债资产抵顶债务确认损益所致。
21、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89.62%, 主要原因是上期因新冠肺炎疫情的原因,公司向公益慈善机构捐赠所致。
22、利润总额比上年同期增加118.72%, 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3、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184.84%,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收入增加利润上升所致。
24、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116.8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187.76%,主要原因是报告内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以及发放人工工资、缴纳税费等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2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98.6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支付购建固定资产的现金支出增加所致。
2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204.4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流动资金借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司
于2021年2月8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09),于2021年2月9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的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8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2030%,购买的最高价为7.49元/股,购买的最低价为7.0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950,821元(不含交易费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宁夏青龙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关于自愿锁定所持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承诺 | 首发上市时承诺:1、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经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和润公司存续期间,累计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0%。 | 2009年04月01日 | 长期 | 严格履行 |
宁夏青龙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关于自愿延长股份限售期的承诺 |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促进公司长期稳 | 2013年07月16日 | 长期 | 严格履行 |
定发展,本公司追加以下承诺:1、自青龙管业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四年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经持有的青龙管业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和润公司存续期间,累计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0%。3、在锁定期间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该部分股份,减持全部所得上缴青龙管业,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 | |||||
宁夏青龙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关于避免与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 | 1、本公司及参股或者控股的公司或者企业(附属公司或者附属企业)目前并没有从事与青龙管业主营业务存在竞争的业务活动。2、本公司及附 | 2009年06月02日 | 长期 | 严格履行 |
地履行其与青龙管业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公司承诺将不会向青龙管业谋求任何超出上述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6、如果本公司违反上述声明、保证与承诺,并造成青龙管业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同意赔偿青龙管业相应损失。7、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将持续有效,直至本公司不再对青龙管业有重大影响为止。8、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可被视为对青龙管业及其他股东共同和分别做出的的声明、承诺和保证。 | |||||
宁夏青龙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关于规范和减少与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 | 在本公司作为青龙管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或公司将尽量避免与青 | 2009年06月02日 | 长期 | 严格履行 |
龙管业发生关联交易,如与青龙管业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或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并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青龙管业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 |||||
宁夏青龙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不占用公司资产承诺书 | 公司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占用青龙管业的资金以及其他资 | 2009年06月02日 | 长期 | 严格履行 |
产。 | |||||
宁夏青龙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关于缴纳五险一金的承诺 | 在青龙管业上市后,若由于青龙管业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上市前的经营活动中存在应缴未缴的"五险一金",而被有关政府部门要求补缴或处罚,将由和润公司与陈家兴共同赔偿青龙管业及其控股子公司由此产生的损失。 | 2010年04月22日 | 长期 | 严格履行 |
陈家兴 | 关于避免与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 | 1、本人及参股或者控股的公司或者企业(附属公司或者附属企业)目前并没有从事与青龙管业主营业务存在竞争的业务活动。2、本人及附属公司或者附属企业在今后的任何时间不会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营、合资或联营)参与或进行与青龙管业主营业务存在竞争的业务活动。凡本人及附属公 | 2009年05月27日 | 长期 | 严格履行 |
失的,本人同意赔偿青龙管业相应损失。7、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将持续有效,直至本人不再对青龙管业有重大影响为止。8、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可被视为对青龙管业及其他股东共同和分别做出的的声明、承诺和保证。 | |||||
陈家兴 | 关于规范和减少与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 | 在本人作为青龙管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或公司将尽量避免与青龙管业发生关联交易,如与青龙管业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下属企业或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宁夏 | 2009年05月27日 | 长期 | 严格履行 |
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并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青龙管业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 |||||
陈家兴 | 不占用公司资产承诺书 | 本人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占用青龙管业的资金以及其他资产。 | 2009年05月27日 | 长期 | 严格履行 |
陈家兴 | 关于未签订股权转让确认函相关事宜的承诺。 | 如果未签署《股权确认函》的自然人中的任何一人今后就其股权转让事宜向公司提出异议的,本人负责处理;如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承担责任并胜诉,本人将代替公司向对方履行法院判决。 | 2009年08月07日 | 长期 | 严格履行 |
陈家兴 | 关于缴纳五险一金的承诺。 | 在青龙管业上市后,若由于青龙管业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上市前的经营活动中存在应缴未缴的"五险一金",而被有关政府部门要求补缴或处罚,将由与本人和润公司共同赔偿青龙管业及其控股子公司由此产生的损失。 | 2010年04月22日 | 长期 | 严格履行 | |
股权激励承诺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不适用 |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会计计量模式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报告期损益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资金来源 |
基金 | 无 | 基金投资 | 137,408,600.00 | 公允价值计量 | 104,045,848.61 | -8,733,852.28 | 89,902.79 | 139,431.82 | 103,955,945.82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
境内外股票 | 600054 | 黄山旅游 | 534,555.64 | 公允价值计量 | 234,000.00 | -300,555.64 | 0.00 | 0.00 | 0.00 | 234,00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合计 | 137,943,155.64 | -- | 104,279,848.61 | 0.00 | -9,034,407.92 | 0.00 | 89,902.79 | 139,431.82 | 104,189,945.82 | -- | -- |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 | 2014年06月12日 | ||||||||||
2016年01月15日 | |||||||||||
2016年03月12日 | |||||||||||
2014年10月10日 | |||||||||||
2014年09月25日 | |||||||||||
2015年12月14日 | |||||||||||
2015年02月03日 | |||||||||||
2018年08月29日 | |||||||||||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2015年12月30日 | ||||||||||
2018年09月18日 |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合同订立公司方名称 | 合同订立对方名称 | 合同标的 | 合同总金额 | 合同履行的进度 | 本期及累计确认的销售收入金额 | 应收账款回款情况 |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山西东山供水工程有限公司 | PCCP输水管道 | 8,111.09 | 89.55% | 本报告期内履行合同0万元,累计履行合同7,263.62万元 | 6,558.45 |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山西省漳河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 PCCP输水管道 | 5,967.62 | 67.25% | 本报告期内共履行合同0万元,累计履行合同4,013.30万元 | 4,286.77 |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与管理局 | PCCP输水管道 | 50,686.49 | 7.92% | 本报告期内共履行合同0万元,累计履行合同48.348.86万元 | 50,020.44 |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新疆伊犁河流域开发建设管理局 | PCCP输水管道 | 40,235.74 | 59.73% | 本报告期内共履行合同0万元,累计履行合同24,032.06万元 | 26,846.36 |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山西中部引黄水务开发有限公司 | PCCP管 | 8,868.10 | 67.76% | 本报告期内共履行合同 0 万元,累计履行合同6,008.61万元 | 600,8.61 |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铁一局集团物资工贸有限公司 | BCCP管和PCCP管 | 65,176.99 | 90.33% | 本报告期履行内合同0万元,累计履行合同58,873.04万元 | 55,940.00 |
宁夏青龙塑料管材有限公司 | 石嘴山市皓泰热力有限公司 | 塑料管材 | 8,077.08 | 91.68% | 本报告期履行内合同42.25万元,累计履行合同7,405.33万元 | 7,100.18 |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内蒙古引绰济辽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 PCCP管 | 49,981.92 | 24.81% | 本报告期履行内合同0万元,累计履行合同12,399.96万元 | 14,061.26 |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 PCCP管 | 9,265.02 | 95.49% | 本报告期履行内合同0万元,累计履行合同8,847.22万元 | 8.671.95 |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甘肃中部供水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钢管 | 5,348.05 | 44.06% | 本报告期履行内合同0万元,累计履行合同2,356.51万元 | 2.891.32 |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宁夏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 | BCCP管、钢管 | 23,441.81 | 73.47% | 本报告期履行内合同1,031.70万元,累计履行合同17,222.21万元 | 4.458.26 |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BCCP 管、JPCCP 管 | 9,227.50 | 33.96% | 本报告期履行内合同2.577.22万元,累计履行合同3.133.38万元 | 3.424.62 |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宁夏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 | 钢管 | 9,527.48 | 96.53% | 本报告期履行内合同4,721.77万元,累计履行合同9,196.43万元 | 1.650.00 |
重大合同进展与合同约定出现重大差异且影响合同金额30%以上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其他类 | 自有资金 | 11,277.97 | 11,268.98 | 0 |
合计 | 11,277.97 | 11,268.98 | 0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骞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