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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星家纺: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上交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回报公司全体股东及公司长远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亦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因此,我们对董事会做出的利润分配预案表示同意,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综合考虑公司现状、业务发展需要及股东回报等因素的基础上编制了《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度)股东回报规划》,有利于保障对投资者的持续、稳定、科学的投资回报,有利于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国内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诚信记录良好,并具备充足的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上市公司选择审计机构的条件。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报和内控审计机构,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健性,我们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我们认为《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情况,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等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文件要求,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公司运作规范健康。《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执行情况。我们同意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审查,该关联交易事项已经我们事前认可,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机构程序合法有效。 2、关联方符合经销商资质要求,关联交易价格为公司制订的经销价,与非关联方定价依据一致,严格遵循公平、公允原则,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

关制度的规定,该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占同类型业务总额比例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七、关于公司2021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公司制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结合了公司实际情况、经营成果和岗位职能,符合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有利于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薪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通过,并提交至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八、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申请授信额度主要是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佩华、潘敏、王振源2021年0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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