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23日起以专人送出方式、电子邮件方式及传真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1名,实际参加董事11名,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邵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证券简称的议案》
公司名称已经变更为“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为更准确、更全面反映公司的主营业务性质,方便投资者理解和投资判断,同意将证券简称由“洪城水业”变更为“洪城环境”,详见《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证券简称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7)。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