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B股折算成美元发放。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722,253.8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7,317,611.28元,结转后2020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2,593,818.87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B 股折算成美元发放,按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日下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换人民币中间价折算。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65,740,244股,以此计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合计为18,629,609.76元(含税),占2020年度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0.68%。
2020年度,公司不进行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现金分红水平合理,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在审查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2021年的资金使用计划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分红的有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