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大华内字[2021]000106号《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以下简称“《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该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了否定意见。公司董事会就上述《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公司监事会现就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发表意见如下:
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将认真履行职责,对董事会、经营层的履职情况进行继续监督,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效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