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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珠: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证券代码:600568 证券简称:*ST中珠 公告编号:2021-054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的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 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对公司的影响

作为境内上市公司,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可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因此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变更相关会计政策,并自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前期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长期来看预计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四、审议程序

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同意意见。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8]3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的合理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中珠医疗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珠医疗监事会关于审议第九届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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