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63 | 证券简称:内蒙华电 | 公告编号:临2021-013 |
转债代码:110041 | 转债简称:蒙电转债 | |
转股代码:190041 | 转股简称:蒙电转股 | |
债券代码:136917 | 债券简称:18蒙电Y1 | |
债券代码:136918 | 债券简称:18蒙电Y2 |
变更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审亚太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 号天行建商务大厦 20 层2206。截至2020年末拥有合伙人38人,首席合伙人为王增明先生。
截至2020年末,中审亚太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468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369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15人。
中审亚太2020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46,351.7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2,424.9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1,384.80万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26家,挂牌公司审计客户196家。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1,766.03万元,2020年度挂牌公司审计收费2,905.14万元。2020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0家,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中审亚太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020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亚太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2020年度,中审亚太职业风险基金5,815.22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具体见下表)和纪律处分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具体见下表)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序号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文号 |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名称 | 行政监管措施机关 | 行政监管措施日期 |
1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1号 |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何夕灵、曾凡超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 山东证监局 | 2018-01-04 |
2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3号 |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黑龙江证监局 | 2018-01-16 |
3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证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72号 |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浙江证监局 | 2018-10-31 |
4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130号 |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吕淮海、胡涛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 深圳证监局 | 2020-7-16 |
姓名 | 杨涛 |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 1999年 |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 2002年5月 |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 | 1999年 |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 2020年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的公司包括城建发展(600266)、电子城(600658)、北方华创(002371) |
姓名 | 刘光慧 |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 2019年 |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 2017年 |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 | 2017年 |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 2020年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 无 |
姓名 | 董孟渊 |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 2004年6月 |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 2012年 |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 | 2020年11月 |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 2020年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 无 |
2.1项目合伙人
姓名 | 处理处罚日期 | 处理处罚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
杨涛 | 无 | 无 | 无 | 无 |
姓名 | 处理处罚日期 | 处理处罚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
刘光慧 | 无 | 无 | 无 | 无 |
姓名 | 处理处罚日期 | 处理处罚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
董孟渊 | 无 | 无 | 无 | 无 |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2020年度中审亚太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听取了中审亚太对公司财务报告审阅情况的说明和2020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亚太具有法律规定的独立性,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同意继续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审核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资料,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中审亚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同意继续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