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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华电:会计政策变更专项说明2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专 项 说 明

SPECIAL REPORT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

中国·北京BEIJING CHINA

第1页

关于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有关事项的专项说明

中审亚太审字(2021)010076-E号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华电”)的委托,审计了内蒙华电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2020年的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0年的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中审亚太审字(2021)01007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内蒙华电相关制度的要求,对会计政策变更在经批准审核后进行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是内蒙华电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就内蒙华电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情况出具专项说明。我们对专项说明执行的主要审核程序与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一并执行。

一、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内容及审批程序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第2页

公司按照财政部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财政部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审批程序

内蒙华电于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新租赁准则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1、执行新租赁准则,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仅调整首次执行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报表科目列报调整项目名称和金额具体如下:

(1)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项目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0年12月31日新租赁准则影响数2021年1月1日
使用权资产10,453,074.4310,453,074.43
长期待摊费用950,392,590.43-10,453,074.43939,939,516.00
租赁负债
项目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0年12月31日新租赁准则影响数2021年1月1日
使用权资产
长期待摊费用8,357,037.778,357,037.77
租赁负债

第3页

(本页无正文,为中审亚太审字(2021)010076-E号专项说明签字盖章页。)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 杨涛
中国注册会计师:崔伟英
中国·北京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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