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63 | 证券简称:内蒙华电 | 公告编号:临2021-010 |
转债代码:110041 | 转债简称:蒙电转债 | |
转股代码:190041 | 转股简称:蒙电转股 | |
债券代码:136917 | 债券简称:18蒙电Y1 | |
债券代码:136918 | 债券简称:18蒙电Y2 |
(一)信用风险减值
公司依据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信用风险减值准备。公司及所属企业依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期末余额参照以往信用损失经验并结合客户当前经营状况以及未来经营情况,预测公司预期信用风险损失。本年公司根据预期信用损失计提信用风险减值准备3,272.44万元;因清理陈欠因素,本年转回信用风险减值准备53.38万元。
(二)债权投资减值
公司所属内蒙古海勃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4月收到闽发证券破产清算管理人退回投资款197.60万元,按照准则规定,公司转回债权投资减值准备197.60万元。
(三)固定资产减值
公司2020年度共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7,563.9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所属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白云鄂博风电场淘汰风机10台,经技术鉴定已无修复利用价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对上述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479.59万元。
2、公司所属内蒙古北方龙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察哈尔右翼中旗人民政府文件《察右中旗人民政府关于退出运行满20年风电项目的通知》(中政发【2020】124号)文件规定,涉及公司所属内蒙古北方龙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辉腾锡勒风电场110KV站30
台风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拟拆除风机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8,102.13万元。
3、公司所属内蒙古丰电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年末对有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在估计可回收金额时参数包括未来销售量、燃料价格、平均电价以及合理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公司根据上述参数计算资产组未来现金流现值估计可回收金额,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7,982.22万元。
(四)在建工程减值
公司所属内蒙古北方龙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对所属新能源前期项目进行了全面梳理,对于尚未纳入国家规划、消纳能力受限、风光资源条件较差的五个新能源前期项目(包括乌力吉风电场二期项目、乌拉山光伏项目、西苏太阳能项目、乌盟风电项目、辉腾梁三期风电项目)进行了减值测试,经评估分析,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32.42万元。
(五)其他资产减值
公司所属内蒙古丰电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对其已关停转入固定资产清理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需计提固定资产清理减值准备7,522.72万元。
(六)减值测试程序
公司已聘请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独立地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其他资产的可回收金额进行了估值测算,并出具了估
值报告。
二、资产核销情况
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资产状况,规范资产管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所属5家单位对原值为23,390.23万元,累计折旧为16,478.85万元,资产减值准备为6,573.10万元,资产净值为338.28万元的固定资产及存货进行了处置。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公司所属内蒙古北方龙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处置技改拆除资产,资产原值9,398.82万元,累计折旧8,606万元,资产减值准备792.82万元,账面净值0元,实现处置收益26.32万元。
(二)公司所属内蒙古丰泰发电有限公司处置技改拆除资产,资产原值8,257.5万元,累计折旧5,106.83万元,资产减值准备3,069.15万元,账面净值81.52万元,实现处置收益114.31万元。
内蒙古丰泰发电有限公司本年处置存货一批,资产原值738.15万元,资产减值准备738.15万元,账面净值0元,实现处置收益17.98万元。
(三)公司所属内蒙古京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处置技改拆除资产,资产原值2482.49万元,累计折旧1410.45万元,资产减值准备
947.92万元,账面净值124.12万元,实现处置收益-37.18万元。
(四) 公司所属内蒙古聚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处置技改拆除资产,资产原值2326.86万元,累计折旧1265.79万元,资产减值准备
944.72万元,账面净值116.34万元,实现处置收益-7.84万元。
(五)公司所属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发电厂处置技改拆除资产,资产原值186.42万元,累计折旧89.78万元,资产减值准备80.34万元,账面净值16.3万元,实现处置收益-2.02万元。
三、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总计减少公司2020年度合并利润总额38,640.56万元,影响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减少25,933.75万元。
2020年实现资产处置收益111.57万元,增加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61.12万元。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减值准备计提与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公司本次减值准备计提与核销是恰当的、谨慎的,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减值准备计提与核销的决定。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减值准备计提与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核销,是基于谨慎性原则,
对相关资产可能存在的减值风险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后做出的决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同意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核销事宜。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此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情况,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
八、审计机构的意见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审计机构,对公司2020年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内蒙华电2020年度的财务核销符合国资委印发的《中央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规则》(国资发评价【2005】67号)的有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