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在,我代表监事会向大家作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请予以
审议。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0年度,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
监事会列席了 2020 年的数次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认为董事会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监事会对任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有效地监督,认为公司管理层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
本年度监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情况如下:
1、2020年1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邵练荣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2019年4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本期超短期融资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2020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主要经营业绩》、《公司2020年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4、2020年5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年度报告》及《2019年度报告摘要》、《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公司2020年5月至2021年4月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修订稿)的议案》。
5、2020年7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的议案》、《关于<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关于<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签署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
补回报措施的议案》、《关于相关主体出具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函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6、2020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关于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7、2020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二、监事会对本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议案表决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以及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控制度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能够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要求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有效防范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风险。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科学、合法,没有发现侵害股东、
公司和职工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未发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也未发现有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财务检查职能,不定期对公司财务活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报告期内定期报告的内容和编制程序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季报和半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完全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和格式完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财务报表编制要求。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没有发现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4、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基本建立覆盖各经营环节的内控制度体系,能够防范和抵御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风险,保证公司经营管理业务的正常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三、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监事会将继加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平。 1、进一步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2、继续履行监督职能,列席、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及时掌握、主动关注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并监督促进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 3、通过对公司财务进行监督检查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公司运作情况实施监督,防范经营风险。 4、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发生。
监事会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