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于公司拟放弃控股子公司四川海盛杰低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盛杰”)股权的优先受让权进行了事前审议,发表意见如下:
经审阅《关于公司放弃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认为:
公司此次放弃优先受让权是出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考虑,有利于提升海盛杰的管理效率和员工的积极性,促进海盛杰和公司的整体经营发展。公司放弃优先受让权不影响公司对海盛杰的控股权,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没有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及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此外,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合理,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陈洁、罗进、邹殿新、黄伟德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