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23 证券简称:派克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1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8日 14点 00分召开地点:公司辅楼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8日至2021年5月18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2 | 《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3 | 《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4 | 《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 √ |
5 |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
6 | 《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7 | 《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 |
8 |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 |
9 | 《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 |
10 | 《关于2021年度银行授信及关联担保的议案》 | √ |
11 | 《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
12 | 《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
13 | 《关于独立董事津贴、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 √ |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05123 | 派克新材 | 2021/5/6 |
表人资格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3、符合条件的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1年5月17日下午16:00前送达,传真、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1、2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二)登记时间:本公司股东可于2021年5月17日前工作时间(9:00-16:00)内办理。
(三)登记地点: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联合路30号派克新材行政楼1楼
六、 其他事项
1、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文甜甜 电话:0510-85585259电子邮箱:xz@wuxipaike.com 传真:0510-85585239
2、拟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特此公告。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2 | 《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3 | 《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4 | 《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 |||
5 |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6 | 《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7 | 《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
8 |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
9 | 《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10 | 《关于2021年度银行授信及关联担保的议案》 | |||
11 | 《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12 | 《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13 | 《关于独立董事津贴、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