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23 证券简称:派克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0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任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曾用名: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成立于1982年,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性质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更名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张彩斌,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
公证天业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是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20 年 11 月,财政部、证监会公布《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及基本信息》,公证天业成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首批备案的会计师事
务所。公证天业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4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32人;最近一年(2020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2,227.26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7,450.8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441.31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3家,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综合,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审计收费总额9,003.55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家,公证天业具备本公司所在行业审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号的通知规定。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需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近三年公证天业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1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姓名 项目 | 项目合伙人 夏正曙 | 签字注册会计师 赵明 | 质量控制复核人 王微 |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 1995年 | 2010年 | 2004年 |
何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 2002年 | 2006年 | 2002年 |
何时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 | 1994年 | 2006年 | 2000年 |
何时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 2017年 | 2017年 | 2017年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情况:项目合伙人夏正曙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有大东方(600327)、模塑科技(000700)、展鹏科技(603488)等年度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明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有贝斯特(300580)、江南水务(601199)、洪汇新材(002802)等年度审计报告;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微,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有亚太科技(002540)、展鹏科技(603488)、中设股份(002883)等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聘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公证天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以及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协调确定。
年度 项目 | 2020年收费(万元) | 2021年收费(万元) | 变动幅度>20%原因说明 |
年报审计 | 70.00 | 70.00 | - |
内控审计 | - | - | - |
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同意聘任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客观、公正地发表了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同意将《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职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的要求。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