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召集人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王忠先生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召开情况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会议审核相关议案,委员们均能充分发表意见,对所审议的议案均赞成,未提出任何异议。
1、2020年3月17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2、2020年4月24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3、2020年7月17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6月财务报表〉
的议案》
4、2020年10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为公司聘用的202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从聘任以来,公证天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开展审计工作,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为公司提供良好的审计服务,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并认可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要求,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审查监督。在审计过程中,关注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编制情况,听取年审会计师关于年度审计情况的汇报,审核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审计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客观、完整,且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的事项。同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2021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严格依照相关规定,继续加强与董事会及管理层的沟通,勤勉尽责,认真监督和指导公司的内外部审计工作,全面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责,更好地发挥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的重要作用,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