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目 录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 2
议案一: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4
议案二: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5
议案三: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和 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19
议案四: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21
议案五: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22
议案六:关于2021年公司融资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23
听取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25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会议期间,参加会议的全体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会议纪律。
二、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作为股东大会的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现场参加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请按规定出示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或证明,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五、在主持人宣布停止会议登记后进场的在册股东或股东代表,可列席会议,但不享有本次会议的现场表决权。
六、股东或股东代表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取得大会主持人的同意,发言主题应与本次大会表决事项相关。股东发言内容与本次会议议题无关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制止其发言或拒绝回答。
七、根据《公司章程》,本次大会议案表决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弃权”。
八、表决投票统计,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表决结果当场以决议形式公布。
九、公司董事会聘请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书。
十、对于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11日上午10:00
2、现场会议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桂雅路13号绿城水务调度检测中心1519会议室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1日至2021年5月11日
3、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4、会议主持者:黄东海先生
5、会议见证律师:广西智尔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会议主要议程
1、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情况;
2、选举监票、计票人员;
3、提请股东审议以下议案:
(1)《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和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关于2021年公司融资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4、听取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5、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6、逐项对议案进行表决;
7、统计表决结果;
8、宣布表决结果;
9、宣读大会决议;
10、律师发表法律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11、与会董事在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
12、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0年是南宁市强首府战略起步之年,也是打好污染防治“收官之战”的关键一年,但受全球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停工停产、延期复学以及支持复工复产的临时降低水价措施等因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了挑战。面对繁重的项目建设任务和生产经营双重压力,公司董事会带领全体职工共克时艰,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复杂的经济形势,在抓好疫情防控,助力复工复产的同时,坚持抓好市场营销和服务,加快推进水务主业产能扩容提升,推动生产运营管理提质增效,较好的完成了年度主要经营目标任务。
现将董事会年内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主要工作回顾
(一)公司主要生产经营情况
2020年,公司完成售水量47,799.45万立方米,完成年度计划的100.21%,同比增长3.17%;完成污水处理量43,936.70万立方米,完成年度计划的97.85%,同比增长10.32%;实现营业收入154,308.35万元,同比增长1.3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779.05万元,同比下降5.62%,主要原因是江南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及三期工程、埌东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三塘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及二期工程等投入使用,折旧费用、原材料、污泥处置费等营业成本及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同比大幅增加;总资产151.27亿元,较期初增长19.95%;净资产43.65亿元,较期初增长4.01%。
去年,公司着重抓好了以下工作:
1、控疫情保主业,全力稳增长
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公司一是迅速启动应急保障机制,通过抓好关键场所、环节和岗位的消毒防护,科学调度、协调设备和应急队伍,备齐生产物资和材料等措施,保障了主业生产的持续正常运行;二是在复工复产后,重点加快五象新区等新建城区
的用水报装速度,积极发展新用户;三是实施城市供水老旧管网改造,完成了天桃路、古城路、汇春路等7条道路约18公里的旧管改造,进一步解决老城区管线老旧、供水压力下降等问题,不断提升供水效率。四是加快推动二次供水业务,在《南宁市二次供水设施及住宅一户一表技术导则(试行)》和《南宁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支持下,公司与33个小区签订了二次供水设施委托管理协议。五是加快推进污水管网清淤修复,完成了沙井大道、友爱路(秀厢大道-唐山路)等30项污水管网清淤64公里、修复31公里,通过提高污水收集效率,有效促进污水处理量的提升。
2、强基础扩产能,着力固根基
2020年,公司着眼于水务业务发展的需要,结合南宁市城市建设规划,加大水务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实现产能的大幅提升。供水项目方面,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厂一期扩建工程、陈村水厂三期扩建工程正式投产,新增供水能力26万立方米/日,三津水厂一期扩建工程、五象水厂一期工程、石埠水厂一期工程前期工作,以及中关村、武华供水加压站建设正在加快推进。完成陈村水厂出厂管(大学路-安武大道)、西乡塘区邕隆路延长线(戒毒中心-兴贤村)南侧给水管等9项供水管道建设,全年完成供水管网建设约40公里;污水处理项目方面,江南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及三期工程、埌东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三塘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及二期工程竣工投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5万立方米/日,物流园、朝阳溪、那平江、茅桥、五象5座污水处理厂新建、改扩建工程通水试运行,将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7万立方米/日。横县、宾阳、马山、上林四县水质提标及二期工程抓紧推进,仙葫水质净化厂一期工程开工建设,仙葫、青环、蓉茉等7个污水提升泵站实现通水运行,银海大道二期污水管、江南片区及高新片区污水管完善工程等9个项目建设完成,全年完成污水管网建设约60公里。
3、抓创新挖潜力,努力增效能
公司狠抓生产运营管理,不断挖潜革新。一是加强生产设施设备技改,完成了东盟分公司DN800连通管流量计井防雷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五象厂污泥柱塞泵技改等10项技改和157项设备维修任务。二是结合服务片区管网情况制定了市区江南、埌东、三塘、五象四个污水处理厂的提质增效“一厂一策”实施方案。三是加快实施智慧水务规划建设。公司水务调度检测中心机房项目竣工验收,生产调度系统、管网地理信息系统项目正式启用,初步构建了 “环城环网一张图大调度”的智慧水务核心平台。
配套分阶段实施的供水加压站、污水泵站远程控制系统改造加快推进,年内完成了坛兴加压站、邕武加压站、科园路污水泵站等6项远程控制系统改造,至此,公司已实现远程控制的加压站及泵站累计达20座,生产管理信息技术应用水平不断提升。四是生产技术研究取得新成果。公司与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合作完成的《海绵城市建设关键技术体系化集成创新与应用》课题研究项目荣获“广西勘察设计协会科学技术二等奖”、“广西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与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院等合作开展的《基于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技术的活性污泥固化处理关键技术研究》,课题研究成果“一种降低污泥含水率的方法”和“一种固化污泥作为填埋垃圾的方法”两项发明专利已进入国家知识产权局实质性审查阶段。
4、绘蓝图求变革,蓄力促生机
在国家、自治区、南宁市开展 “十四五”规划的驱动下,按照公司第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发展目标,公司编制了“十四五”战略发展规划初稿,在全面总结“十三五”发展经验的基础上,认真做好顶层设计谋划,确定未来五年公司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布局,充分发挥战略引领作用,有阶段有步骤的推动企业走高质量发展道路。同时,结合人力资源规划,加快推进企业人力资源改革,围绕公司总体发展目标,打破原有不适应企业改革发展的人力管理体系,设计新的人力资源管理改革方案,建立契合企业发展需求、激发内生动力的收入分配制度和员工流动、晋升、退出机制,为企业变革和发展积蓄力量。
5、精管理优服务,致力提效率
公司着力提升经营管理和服务效率,在企业管理方面, 完成了53个新OA流程搭建,正式启用新OA办公系统平台,促进了企业办公效率的提高。同时,正在加快推进南宁市二次供水管理平台及用友NCC管理平台的建设,为公司新业务接轨及财务、预算、供应链、资金、工程项目一体化管理提供技术保障。在服务提质方面,继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举措,进一步压缩用水报装时限,无外线项目用时不超过3个工作日,有外线项目用时不超过6个工作日,获得用水指标再提速;创新推出不动产过户与水表过户联办服务,实现“一网联办、零审核、秒过户”;公司“掌上营业厅”正式进驻“爱南宁APP”和广西政务数字一体化平台,用水报装办理、工程进度查询、个人信息变更等28项业务线上办理渠道更多元化。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和公司治理建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11次,董事会6次,审议事项26项。历次会议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人治理制度规定召集召开,应参会委员或董事均全员出席,切实履行了勤勉尽责的责任义务。在任董事通过认真审查资料,充分发挥经营管理经验及技术专业优势,审慎做出决策决定,为推动公司发展建设、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法人治理机制保持良好运作状态。为进一步抓好企业内部控制管理,公司根据企业管理需要,梳理和优化了合同、财务开支、工程项目授权审批流程,并相应修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提高决策和执行效率,推动相关工作高效规范开展。同时,认真做好内部审计,完成了对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的财务收支审计,并对企业销售业务、资金活动、生产管理等重要方面执行内控制度的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和评价反馈,切实保障各项内控制度的规范贯彻执行。
(三)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组织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会议及决议执行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 会议时间 | 会议议案 | 决议执行情况 |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0.5.12 | 1、《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和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关于2020年公司融资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1、2020年,公司完成售水量47,799.45万立方米,完成年度计划的100.21%,同比增长3.17%;完成污水处理量43,936.70万立方米,完成年度计划的97.85%,同比增长10.32%;实现营业收入154,308.35万元,同比增长1.32%,市场份额也保持稳定增长,完成了董事会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 2、公司于2020年7月8日实施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向截至股权登记日(2020年7月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发放了2019年度现金红利 |
共计79,467,577元。 3、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按期于2020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4、2020年公司实际取得国内商业银行授信额度230亿元,截止2020年底已使用额度61.38亿元,剩余可使用额度合计为168.62亿元。 | |||
2020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0.8.6 | 1、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 2、关于聘请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1、完成增补严红兵先生为公司监事的审议程序,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2、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0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目前,该所已完成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
1、持续推动城市供污水事业发展
公司认真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以不断推动城市供水和污水处理事业为己任,全力保障市民用水安全,提升城市污水治理水平。供水方面,针对用水需求快速攀升,现有大部分水厂长期超负荷运行情况,公司加快规划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年内实现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厂一期扩建工程正式投产,陈村水厂三期扩建工程通水试运行,供水能力持续提升。通过有步骤的实施供水管网改造三年攻坚计划,不断挖潜改造,改善天桃路、汇春路、长堽片区等低压区供水,以及加强生产设施设备的巡检、维护和水质检测,科学合理实施供水调度,全力保障优质供水。污水方面,那平江、朝阳溪、茅桥等5个新建和扩建污水处理厂陆续投入运营,上林、宾阳、横县、马山污水处理厂加快提标扩建,公司污水处理能力及标准大幅提升,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做出突出贡献。在营商服务优化上,进一步提档升级,实现了用水报装环节再精简、时效再提高、水表一网联办秒过户、线上办理渠道再扩大等,推动了用户用水体验的持续提升。
2、积极承担疫情期间社会责任
面对年初疫情快速蔓延的严峻形势,公司始终把保障城市用水安全作为最重要任务,并在全力稳生产的同时,积极支持防疫用水保障,对部分路段进行调压,确保自治区人民医院、第四人民医院、邕武医院等地供水需求。为做好自治区防疫重大临时医疗场所项目——自治区人民医院邕武医院扩建工程,派出专人与医院对接进行实地勘察,2天完成新院区水表和管路安装,4天完成院区外部市政管网“双路供水”系统保障工程建设。此外,还积极落实南宁市出台的疫情保障政策,帮助企业复工复产,按现行水价格10%降低工业、经营服务用水价格(不含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共计减收水费516.4万元。对中小微企业全委托用水报装工程的设计费用下调30%,并出资为营商企业安装配套供水管至用户用地红线,共为营商企业节省报装成本约1793万元。对资金困难的中小微企业还缓缴水费,免收欠费违约金。鉴于疫情期间做出的突出贡献,南宁市企业和企业家联合会授予了公司“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3、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2020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公司定点帮扶的5个贫困村虽已实现脱贫摘帽目标,但有些贫困村产业基础比较薄弱,巩固脱贫成果难度不小。公司根据实
际情况,积极通过加大产业项目扶持力度,帮助贫困村脱贫增收。年内向定点帮扶的宾阳县宾州镇恭村、思陇镇平安村、武陵镇四才村3个贫困村捐赠帮扶资金42.68万元,用于香米加工扶贫车间、澳洲坚果园第三期、鱼塘养殖、扩建肉鸡养殖棚4个产业扶贫项目。同时,公司还重视贫困村教育资源和生活环境的改善,向横县平朗村初级中学捐赠3.09万元用于校道等基础设施建设修缮,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南宁市武鸣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出资2.5万元用于贫困村委及5名贫困户的房屋修缮,全年扶贫支出共计48.27万元。
二、公司2021年的主要工作思路
(一)2021年生产经营环境分析
1、水务产业仍处于快速发展期
供水方面,水价改革进程加快,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征求意见稿)》的供水价格改革文件陆续出台,旨在通过理清价费关系、完善价格机制等来推动供水行业健康发展,促进供水服务质量和效率的提升。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将“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作为重点工作之一,水务环保领域的市场机会逐渐下沉到县、镇、甚至乡村一级,各地水务企业纷纷加快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污水处理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住建部研究制定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要求加快补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短板弱项,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水治理“补短板”需求巨大,国资入股环保民营企业势头不减,环保行业兼并重组活跃。国家还加大环保产业发展支持力度,成立了首只生态环境国家级投资基金——国家绿色产业发展基金,基金首期规模达885亿元人民币,水治理领域也包含其中。随着国内供污水产业的不断发展,全国各省市两级纷纷建立地方水务集团,业务范围涉及原水、供排水、污水处理、水资源回收利用等多个领域,加速了水务一体化发展。
2、企业发展着眼点向改革提质转变
2020年6月,中央深改委通过了《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这是面向新发展阶段我国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是国企改革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将国企改革推向纵深,促进国企从规模速度到质量效率升
级转变。10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证监会、交易所、地方证监局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作为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重中之重,先后发布关于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的有关通知。在政策推动下,企业改革发展速度的提档,不再仅依靠规模扩张做大做强,还要通过抓好顶层设计,形成科学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推动由内而外的提质转变,不断激发活力和竞争力。
3、区域供污水基础设施建设需求不断提升
公司主业聚焦在广西南宁,在“一带一路”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枢纽城市、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核心区、西部陆海新通道重要节点城市、临空经济示范区等多重机遇叠加及实施强首府战略的驱动下,南宁城市规模不断扩张,产业不断发展壮大,人口聚集加速。为承载南宁各项战略定位功能,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南宁市计划实施基础设施补短板“五网”建设三年大会战, 2020年至2022年,将围绕交通网、能源网、信息网、物流网、地下管网五大领域重点推进711个项目建设,其中实施污水、供水、燃气、电网等地下管网项目441个,总投资307亿元,三年计划160亿元。广西区党委、南宁市党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也提出要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持续推进黑臭水体整治,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此外,随着乡村振兴上升为国家战略,为促进乡村发展,《广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3年)》出台,要求提升乡村供水保障和污水治理能力,到2023年,力争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87%以上,区镇级污水处理率达50%以上。城乡供污水处理和基础设施完善需求的持续提升,为公司主业建设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发展机遇。
4、公司主业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
在国家及地方政策支持、供水和污水处理产业发展及区域社会经济水平持续提高的带动下,公司主业仍处于良好发展的机遇期。近年来,公司加快推进供水和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扩大生产规模,不断巩固供水市场优势及黑臭水体治理成果。但因项目建设投入的大幅增长,资金需求不断扩大,而大部分建设资金通过银行贷款筹措,导致利息费用大幅增加,资产负债率攀升。新改扩建供污水设施的陆续投产以及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的全面完成,也导致了固定资产折旧成本以及电费、药剂等运
营成本的大幅增加。未来,公司基础设施建设任务仍然异常艰巨,投资增幅的快速提升将给公司带来巨大的资金压力,建设与运营成本的持续增加,也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2021年度经营计划
2021年是国家进入“十四五”时期,步入新发展阶段的开局之年,公司要积极应对新发展阶段的机遇与挑战,认真研究部署未来五年的战略目标和工作任务,争取开好局、起好步,稳步推进企业改革,致力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2021年,要以提质增效为抓手,深挖生产潜力,努力拓展新业务和服务区域,设法提升经营效益,推动主业收入的稳步增长,并抓住产业发展势头和市场发展需求,继续加快推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适时向城市周边区域扩展市场,不断增强主业竞争力。此外,还要积极探索企业体制机制改革路径,不断激发企业活力、竞争力。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提出2021年工作总体目标为:完成售水量49,350万立方米,污水处理量47,151.50万立方米,实现公司营业收入和市场份额持续增长。
为完成年度经营计划,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积极寻求业务增量,推动经营业绩稳步提升。结合南宁城市发展情况部署全年供水营销工作,着重向南宁市东面、南面重点发展区域规划布局,加快向五象物流园、那马、大塘、伶俐产业新城等新区及其他竞争区域的服务延伸;加快推进二次供水新业务的发展,建立二次供水业务专班,为公司业务延伸创造良好条件。同时,围绕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负荷提升目标,继续按计划做好污水管道清淤,并加快推进“一厂一策”落地,推动新建污水处理设施效能的充分发挥。
2、有序推进项目建设,不断增强企业发展后劲。根据南宁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及供水、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继续推进水务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供水设施方面,年内开工建设石埠水厂一期工程、三津水厂一期扩建工程、五象水厂一期扩建工程,完成中关村供水加压站工程、伊岭水厂一号泵站建设,重点推进竹溪大道、陈村水厂南线出厂管等片区供水管道项目,同时,继续按计划实施供水管网三年攻坚计划,完成约15公里老旧管网改造,进一步改善低压区供水状况,提升供水效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方面,横县、宾阳、马山县水质提标及二期工程、上林县水质提标及一期扩建工程、仙葫水质净化厂一期工程、武鸣城南水质净化厂一期工程和武鸣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等项目年内实现通水试运行,完成南宁仙葫大道(蓉茉大道以东)、五合大道污水管工程、柳沙路污水提升泵站及配套压力管工程等6项污水管道及泵站建设。
3、抓好生产运行管理,确保持续平稳运营。继续抓好设施设备技改和维修维护,制定和实施老旧水厂旧貌换新颜方案,进一步提升厂容厂貌及生产工艺水平。严格落实日常生产运营管理要求,加快推行水厂“6S精益管理”,并做好管网的巡检排查,加快污水管网错混接改造及断头管整改。同时,推进新调度系统的完善及应用,在现有管网上增加测压点数量,加强监测及基础数据收集,并加快水质检测系统、远程抄表平台及二次供水管理平台建设,不断提高生产运营管理质量和水平,全力保障优质供水和污水处理达标排放。此外,继续开展生产研发攻关,助力核心业务工艺水平的提升。
4、加快水务资源整合,努力拓展市场范围。抓住广西实施强首府战略的机遇期,结合南宁城市发展需要,着力推动供水业务范围向南部临空经济区、东部五塘方向扩展。通过延伸改造现有的供水设施,对原有供水条件比较成熟的区域,通过接收服务区域和用户的方式,拓展公司业务范围。同时,充分发挥供污水运维的经营优势,通过委托运营的方式,探索开展公司运维服务业务,积极拓展公司的业务链条。
5、做好顶层管理设计,加快企业改革发展。在全面总结“十三五”时期公司建设发展成果经验的基础上,认真分析企业内外部发展环境,完成“十四五”战略发展规划编制,为公司未来发展定调布局。同时,继续完善人力资源改革方案,实现年内出台实施,进一步优化组织机构设置及理顺部门职能,激发职工干事创业热情,使人力资源体系建设契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此外,结合中央、广西区及南宁市关于深化国企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积极应对国企发展变革,稳妥推进企业体制机制改革,不断促进企业竞争力和质量效益的有效提升。
6、完善公司治理建设,奠定高质量发展基础。认真落实中国证监会、广西证监局关于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工作要求,通过全面自查法人治理机制、关联交易、资金往来、对外担保、内控管理等情况,切实做好公司治理自查自纠,找出存在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并以此为契机,健全完善相关内控制度和流程,进一步建立各司其职、协调运作、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良好生态,夯实企业高质量发展基础。同时,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
成决策及监督机构的按期更迭,保障法人治理运作机制的持续有效运作。
7、落实融资工作安排,满足发展建设资金需求。要认真分析生产及建设资金需求,做好年度资金筹措及使用计划安排。在充分利用现有融资渠道的基础上,用好国家及地方环保产业扶持政策,密切关注产业发展支持举措,争取政策补贴及资金支持,并研究探索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等新的融资方式,积极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同时,加快办理中期票据、公司债券注册发行工作,争取年内择机发行,全力保障企业建设发展资金需求。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议案二:
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严格依法履行监事会的职责,依法行使职权,对公司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规范公司运行,确保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的贯彻落实,切实维护了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规范健康发展。现将2020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年4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和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2020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2020年7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
(四)2020年8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五)2020年8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2020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
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有关事项发表检查监督意见
(一)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检查监督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出席了2次股东大会,列席了6次董事会、35次经营班子会,审阅了相关会议的材料,参与了会议审议、决策的全过程,并调取查阅会议决议执行的相关资料,深入实地了解各项会议决议执行情况,对公司依法经营情况、决策程序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地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会议召集、召开、表决和决议等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报告期内,公司顺利完成了部分监事、高管人员变动、增补工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同时,重新梳理了经营层在公司工程项目、合同、财务审批方面的授权,促进公司管理和规范化运作水平的提升。
(二)对公司财务情况的检查监督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表、定期报告和内控报告,参与了公司财务预决算会、季度经济运行分析报告、项目投融资会议的讨论,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对公司2020年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财务管理等各项内控制度管理,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未发现有违规违纪问题。报告期内,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对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先后进行了2次专项审核,监事会通过查项目现场、查合同、资金支付凭证、银行对账等项目资料,向财务部门、项目单位深入了解募集资金使用进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并认真审阅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专项报告。监事会认为,公
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放,做到了规范使用,并定期披露资金使用情况,未发现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及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
(四)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2020年度,针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宁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的房屋租赁、水表安装、仪器仪表检定维修等日常关联交易及向建宁集团购买原水的关联交易,监事会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深入了解交易定价的依据、决策和协议的签定、执行等情况,并参与了各项议题审议的流程。监事会认为,公司进行这些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需要,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关联股东、董事均依法依规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公司与各关联方的交易事项均为正常业务往来,符合公司业务特点,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均无不利影响。
(五)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审核,公司完成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修订,并结合实际情况,着手修改完善合同、工程项目等内部控制制度。2020年,公司组织开展了企业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并聘请专业审计机构进行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出具了2020年度公司内部控制的专项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一套较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逐步完善,制度能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未发现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六)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定期查阅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原始记录,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披露前,公司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各敏感期内和窗口期的实施股票交易行为进行了监督,报告期内,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况。公司严格按照证监会、交易所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对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规定,切实做好内幕信息管理,认真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能够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名单。
三、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1年,结合新《证券法》的实施和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修订,公司监事会将紧紧围绕公司年度目标和重要工作任务,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管,督促公司根据新《证券法》的规定及上级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和内部控制相关制度,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2021年,监事会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强化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2021年,公司监事会将加强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日常交流沟通,通过依法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列席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班子会等涉及公司重大决策的会议及活动,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监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日常履职情况,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更好的维护股东权益。
(二)加强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
一是以财务监督为主,对公司财务状况、资金调度、内控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借助内外部审计力量,全面了解和掌握公司经营状况和内控运行情况,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三是对公司的投资、融资和资金运作情况,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等予以重点关注,并实施专项检查,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公司风险防范。
(三)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工作和新一届经营层的选聘工作
2021年,公司监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和新一届经营层的选聘工作,完成决策及监督机构的按期更迭,保障法人治理运作机制的持续有效运作。
(四)加强自身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为适应国家新发展形势,跟进监管政策的更新出台,结合公司的发展实际,公司监事会成员需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拓宽专业知识和提高业务水平,以便更好的履行监督职能,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侵害为己任,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以促进公司更好更快地发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议案三:
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和 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已编制完成,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如下:
(一)公司主要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公司完成售水量47,799.45万立方米,较上年实际46,329.35万立方米增长3.17%,完成计划47,700万立方米的100.21%;2020年完成污水处理量43,936.70万立方米,较上年实际39,826.50万立方米增长10.32%,完成年度计划44,900万立方米的97.85%。
(二)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54,308.35万元,同比增加2,011.08万元,增长1.32%。其中:供水收入75,767.62万元, 同比增加2,222.74万元,增长3.02%;污水处理收入71,181.33万元,同比增加6,813.16万元,增长10.58%;工程施工收入3,846.82万元,同比减少8,111.62万元,下降67.83%;其他业务收入3,512.58万元,同比增加1,086.80万元,增长44.80%。
2020年发生营业成本93,112.12万元,同比增加1,492.04万元,增长1.63%;税金及附加1,710.73万元,同比减少57.36万元,下降3.24%;销售费用4,724.86万元,同比增加647.36万元,增长15.88%;管理费用9,108.42万元,同比减少826.41万元,下降8.32%;研发费用10.74万元,同比增加5.97万元,增长125.19%;财务费用20,061.29万元,同比增加2,948.71万元,增长17.23%。
2020年实现利润总额29,389.59万元,同比减少2,389.70万元,下降7.52%。
2020年实现净利润24,779.05万元,同比减少1,476.50 万元,下降5.62%。
2020年末公司资产总计1,512,746.8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1,147.29万元,非流动资产1,311,599.57万元;负债合计1,076,269.24万元,其中流动负债339,829.80万元,非流动负债736,439.44万元;股东权益合计436,477.62万元。
(三)工程投资情况
2020年公司对工程项目投资支出28.65亿元。供水方面,完成陈村水厂三期工程、三岸大桥给水过江管工程、昆仑大道(金桥大道-嘉和城加压站)南侧DN800球墨铸铁给水管道工程等项目建设;污水方面,江南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及三期工程、埌东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和三塘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及二期工程通过固体废物环境保护验收,物流园、茅桥、朝阳溪、那平江污水处理厂、五象污水处理厂一期扩建工程通水试运行,横县、宾阳、马山县水质提标及二期工程、上林县水质提标及一期扩建工程和仙葫水质净化厂一期工程等项目建设正在加快推进。
二、2021年度财务预算
(一)主要经营指标计划
2021年,公司将加大营销力度,扩大市场份额,加强内部管理和控制,计划完成售水量49,350万立方米、污水处理量47,151.50万立方米,实现公司营业收入和市场份额持续增长 。
(二)工程投资计划
2021年,公司计划投入供水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资金约41亿元。供水方面,公司计划建设石埠水厂一期工程、五象水厂一期工程、三津水厂扩建工程、竹溪大道(葫芦鼎大桥-长湖路)给水管工程、陈村水厂南线出厂管工程等项目;污水方面,横县、宾阳、马山县水质提标及二期工程、上林县水质提标及一期扩建工程、仙葫水质净化厂一期工程、武鸣城南水质净化厂一期工程和武鸣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等项目年内实现通水试运行,完成南宁仙葫大道(蓉茉大道以东)、五合大道污水管工程、柳沙路污水提升泵站及配套压力管工程等污水管道及泵站建设。
按照上述工程投资计划,公司将通过多种融资渠道和方式筹集建设资金,降低财务费用,减少融资成本。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议案四: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20年度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以下简称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65,668,490.58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拟做如下分配预案:
一、按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提取法定公积金26,566,849.06元。
二、不计提任意公积金;
三、提取法定公积金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239,101,641.52元,加:1、母公司年初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586,711,378.47元,2、减:已分配的2019年度股利79,467,576.93元。合计后母公司2020年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46,345,443.06元。
四、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1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82,973,07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0,350,551.00元(含税)。
2、本年度不实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在批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五、本次利润分配后,可供以后年度分配利润为1,665,994,892.06元。
以上数据以母公司财务报表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议案五: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需按时完成定期报告的编制并披露,其中,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完成。目前,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完成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工作。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1年4月21日分别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议案六:
关于2021年公司融资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要,2021年度公司拟向但不限于下述20家金融机构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伍佰伍拾陆亿伍仟柒佰万元整的综合授信总额度(最终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并在该授信额度内开展融资工作;授信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融资租赁(委托贷款)、理财直投等。授信金融机构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机构名称 | 综合授信额度 |
1 | 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市江南支行 | 850,000 |
2 | 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 800,000 |
3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江南支行 | 460,000 |
4 | 中信银行南宁分行营业部 | 440,000 |
5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南宁分行 | 400,000 |
6 | 中国银行南宁市西乡塘支行 | 300,000 |
7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江南支行 | 300,000 |
8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 283,700 |
9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 270,000 |
10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 250,000 |
11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 200,000 |
12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 200,000 |
13 | 兴业银行南宁分行 | 180,000 |
14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南宁市分行公司营业部 | 130,000 |
15 | 中国进出口银行广西分行 | 100,000 |
16 | 中国民生银行南宁分行公司金融一部 | 80,000 |
17 | 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江南支行 | 71,000 |
18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 51,000 |
19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 30,000 |
20 | 渤海银行南宁分行 | 20,000 |
21 | 其他金融机构 | 150,000 |
合计 | 5,565,700 |
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在2020年度工作中,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参与公司各重大事项讨论及决策,为提高董事会的决策效率,保障法人治理机制的有效运作,以及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积极贡献力量。现将报告期内主要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梁戈夫:男,1956 年 5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广西大学(商学院) 教师、二级教授、博导系(部)副主任、经济研究所常务副所长、MBA中心主任、糖业经济贸易研究室副主任、一方企业诊断策划研究中心主任,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先后担任广西百林农机厂生产调度员、技术员,广西机械学院专业科(系)主任,广西皇氏甲天下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西南城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许春明:男,1962 年 3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具有律师执业资格。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广西欣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先后担任南宁地区中级法院审判员、庭长;广西欣和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永利:男,1973 年 12 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广西瑞丰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广西同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华蓝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宁厚润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南宁同略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南宁同瑞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所长。曾先后担任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工业设备安装公司会计,北京新生代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广西天源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依法依规出席公司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始终站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角度,以独立和专业的履职态度,认真参与公司各重大事项决策的研究和讨论,并对年内审议的关联交易、高管薪酬和高管变更、现金分红等与股东利益密切相关的重点事项出具了相关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报告期内,我们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具体如下:
姓名 | 出席董事会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
梁戈夫 | 7 | 7 | 0 | 0 | 否 | 2 |
许春明 | 7 | 7 | 0 | 0 | 否 | 2 |
陈永利 | 7 | 7 | 0 | 0 | 否 | 0 |
讨论,科学有效的进行决策判断做好充分准备。公司对我们的工作也一直给予大力支持及配合,不仅能够全面详实的提供决策参考资料,还充分与我们进行沟通交流,解答和回复我们提出的意见建议,为我们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了便利和保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0年度,我们始终以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积极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努力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关注了下述企业经营的重点领域,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审查。公司年内日常关联交易总额虽未达到董事会审批权限,但已通过经营班子会审议,各项交易均为正常业务往来,符合公司业务特点,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因南宁市水源地规划调整,原主要取水口上移,公司与承建该引水工程的控股股东——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就原水采购事项形成了关联交易。原水是公司供水主业的基本生产原料,该项交易具有长期持续性,我们对此给予了重点关注。经审查,本次原水交易最终定价与公司原取水成本一致,不会对公司生产成本及利润形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在审议该事项的过程中,关联董事及股东已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二)利润分配预案及现金分红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9年期末总股本882,973,077股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全体在册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9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79,467,577元,并于2020年7月实施完毕。经审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金红利分派总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27%,符合企业经营实际和广大投资者利益。
(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解聘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因工作变动原因,公司原副总经理严红兵先生、贝德光先生分别申请辞去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职务。为保证公司管理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和董事会审议通过,聘请阮静女士、李安宁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经审查,两名新聘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且提名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年内,
公司董事会还审议通过了核定201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的议案,本次年度薪酬的核定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有关规定,且结合公司年度业绩等指标确定,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并能发挥激励作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鉴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态度较好的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续聘该所为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我们认为该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从业资格及业务能力,续聘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五)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经核查,未发现公司在报告期内存在任何形式的担保行为,亦未发现公司股东、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严格按照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进行使用,没有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公司已根据上交所信息披露要求,按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披露。年内,广西证监局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场检查了相关决策资料及资金使用凭证,并实地考察了公司陈村水厂三期工程、江南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及三期工程两项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建设情况,对公司工作给予认可,并提出公司募集资金制度的完善意见,公司已积极修改并发布了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经对公司及股东承诺情况和履行情况进行审查,未发现存在违反股份限售、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等承诺事项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结合新《证券法》颁布及上市相关规则修改的情况,主动加强学习培训,增强对监管规则的理解,并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及质量。公司全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指定媒体披露了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39份,已严格按照信息披
露要求,及时全面的发布公司生产经营相关信息,未发现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为投资者决策提供了真实准确的基础资料。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本部及下属各子公司进行了财务收支审计,并对企业销售业务、资金活动、生产管理等重要方面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和评价反馈。同时,还梳理和优化了合同、财务开支、工程项目等内控制度的授权审批流程,推动企业内控管理的不断完善。我们对公司出具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管理等主要方面均建立了有效的内控制度。2020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审计意见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十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国家相关准则规定对收入确认和计量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变更后能够更加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变更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我们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以客观公正的立场独立履行职责,并持续关注公司发展建设。同时,加强上市公司业务规则学习,不断增强履职能力,充分发挥专业领域优势,积极参与公司各项重大决策,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法人治理机制的有效运行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1年,我们将继续尽职尽责、忠实勤勉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联系沟通,在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基础上,也积极关注行业发展动态,更好的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出建议,促进公司法人治理机制的持续有效运作,全力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独立董事:梁戈夫、许春明、陈永利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