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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安科技:宜安科技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积极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现将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20年,自疫情发生以来,公司管理层坚持使命担当,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执行当地政府的防疫措施,第一时间组织人员通过各种渠道储备充足的疫情防护用品,保障员工生命健康。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应急预案,在保障员工生命健康的前提下,积极推进复工复产工作,保持与客户和供应商的密切联系,做好相关协调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此外,公司还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具体如下:公司第一时间向清溪镇人民政府捐赠了价值5万元的防疫物品、并向清溪镇人民医院捐赠了价值2.95万元的口罩;子公司镁安医疗向松山湖相关部门赠了价值3.00万元的口罩;宜安云海向巢湖市红十字会捐赠人民币10万元;公司全力配合客户迈瑞医疗订单生产需求,按时按量向其供货超声机、呼吸机、监护仪、麻醉泵、生化机等多种仪器相关配件,从销售、工程、生产、仓储全流程优先保障防疫物料的及时交付(注:2020年7月,公司荣获迈瑞医疗颁发的“抗疫突出贡献奖”)等。

2020年度,公司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精准把握市场发展方向,在原有业务规模的基础上,重点围绕液态金属、新能源汽车、5G的发展趋势,加大科技研发力度,积极展开新产品、新业务的布局,实现技术和产品的系统化组合,提升公司内生增长动力,同时积极推动可降解镁骨内固定螺钉项目国内临床试验进程,全力推进欧盟(CE)认证并取得国际权威欧盟认证公告机构UDEM

颁发的可降解镁骨内固定螺钉的CE认证证书。受疫情持续影响,公司上游供应商及下游客户复工复产延缓、费用化研发费用增加、2020年赣深高铁征收确认净收益比2019年减少等多种因素影响,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4,545.24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7.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39.84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85.06%。

二、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1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二)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3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非晶合金(液态金属)技术许可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4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设备买卖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

(五)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6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申请不超过

人民币叁亿陆仟万元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清溪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捌仟贰佰万元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补选张少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

(六)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 年8月2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七)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 年10月2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八)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11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赣深客专清溪段征收补偿协议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九)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 年12 月1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0年度,全体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任职期间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和实务经验,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提供有价值的指导意见,有效推动了公司规范化治理,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董事会下属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0年度,公司各专门委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了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2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就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签署非晶合金(液态金属)项目合作投资协议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9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就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签署非晶合金(液态金属)技术许可协议暨关联交易、签署设备买卖合同暨关联交易、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会计政策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2020年半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为控股子公司巢湖宜安云海科技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公司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核相关资料,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在年审审计机构进场前、后加强与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督促其按计划进行审计工作。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就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0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四)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就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推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五、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及授权,及时、全面地执行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维护了全体股东

的利益。

六、信息披露情况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格式指引及其他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了定期报告披露工作,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会议决议、重大事项等临时公告,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2020年度,公司未发生信息披露不规范而受到监管部门处罚的情形。

七、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2020年度,公司非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以网上业绩说明会、深交所互动易、热线电话等多渠道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机构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积极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以便于广大投资者的积极参与;及时更新公司网站相关信息,以便于投资者快捷、全面获取公司信息。

公司对于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互动易提出的问题,均能及时全面解答。2020年5月11日,公司举办了2019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公司业绩、治理结构、发展战略等问题与投资者进行了在线交流,更好地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八、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重点

(一)公司将继续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

(二)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

(三)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规章制度,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同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不断完善风险控制体系,切实保障全体股东与公

司利益。

(四)持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业绩说明会、深交所互动易、热线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依法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特别是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五)积极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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