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2021]18544-2号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安科技”)《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管理层的责任
宜安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编制《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宜安科技《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宜安科技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宜安科技2020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宜安科技2020年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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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京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72号)核准,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宜安科技”或“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数量不超过5000万股。由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保荐,于2018年2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8.6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3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用人民币9,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1,000,000.00元已由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2月22日汇入光大银行深圳龙华支行(78190188000118303)171,324,565.00元、光大银行深圳龙华支行(78190188000118564) 168,334,395.00元、光大银行深圳龙华支行(78190188000118482)81,341,040.00元。另扣减审计费、律师费及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115,602.58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19,884,397.42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8]6138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情况为:
项 目 | 金额(人民币元) |
2018年2月22日共募集资金 | 430,000,000.00 |
扣除发行费用 | 10,115,602.58 |
募集资金净额 | 419,884,397.42 |
减:2018年度使用 | 192,008,103.34 |
其中: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 105,741,513.03 |
宜安云海轻合金精密压铸件生产基地项目 | 72,942,176.50 |
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精密结构件产业化扩产项目 | 13,250,013.81 |
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74,400.00 |
减:2018年度手续费及账户维护费 | 2,550.45 |
项 目 | 金额(人民币元) |
加:2018年度利息收入 | 5,021,892.47 |
减:2019年度使用 | 70,675,962.19 |
其中:宜安云海轻合金精密压铸件生产基地项目 | 28,398,253.76 |
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精密结构件产业化扩产项目 | 42,277,708.43 |
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减:2019年度手续费及账户维护费 | 5,014.03 |
加:2019年度利息收入 | 6,144,861.43 |
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168,359,521.31 |
减:2020年度使用 | 46,015,881.98 |
其中:宜安云海轻合金精密压铸件生产基地项目 | |
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精密结构件产业化扩产项目 | 46,015,881.98 |
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减:2020年度手续费及账户维护费 | 7,474.96 |
加:2020年度利息收入 | 4,441,029.99 |
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126,777,194.36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2018年3月13日,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5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同意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对宜安云海增资的募集资金。2018年5月14日,宜安科技、宜安云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市分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19年4月3日,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皇岗支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将宜安科技原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变更至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皇岗支行。报告期内,公司在实际履行中不存在违反“监管协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等问题。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银行名称 | 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金额(元) |
中国建设银行巢湖开发区支行 | 34050177610800000741 | 募集资金专户 | 2,573.81 |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皇岗支行 | 78190188000118303 | 募集资金专户 | 8,731,088.95 |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皇岗支行 | 78190188000118564 | 募集资金专户 | 4,569.50 |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皇岗支行 | 78190188000118482 | 募集资金专户 | 88,038,962.10 |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皇岗支行 | 39070181000108352 | 七天通知存款 | 30,000,000.00 |
募集资金余额合计 | —— | —— | 126,777,194.36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已在《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中披露了募集资金投入及进展情况,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截止2018年4月24日,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项目“宜安云海轻合金精密压铸件生产基地项目”、“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精密结构件产业化扩产项目”分别投入自筹建设资金67,161,719.03元、38,579,794.00元。2018年5月7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由于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0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精密结构件产业化扩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0年6月1日变更为2021年5月31日、“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0年12月1日变更为2021年11月30日。
(二)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
2020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在原项目建设地点东莞市清溪镇银泉工业区现有厂区内实施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精密结构件产业化扩产项目的同时,将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精密结构件产业化扩产项目部分设备出租给控股子公司东莞市逸昊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昊金属”),由逸昊金属在其场所使用承租的上述募投项目设备实施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精密结构件产业化扩产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存放及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以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附件1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0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1,988.44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601.59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0,87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 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精密结构件产业化 扩产项目 | 26,505.00 | 17,121.60 | 4,601.59 | 14,012.34 | 81.84% | 2021年5月31日 | -149.46 | 否 | 否 | |
2.宜安云海轻合金精密压铸件生产基地项目 | 25,911.00 | 16,737.88 | 16,850.22 | 100.67% | 2019年6月2日 | -1,667.87 | 否 | 否 | ||
3.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2,584.00 | 8,128.96 | 7.44 | 0.09% | 2021年11月30日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65,000.00 | 41,988.44 | 4,601.59 | 30,870.00 | -1,817.33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期效益的情况和原因 | 1、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精密结构件产业化扩产项目及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于新建赣州至深圳铁路客运专线建设项目途经公司部分厂区,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需对公司部分土地及地上建筑予以征收,为避免上述项目刚实施或实施一段时间就面临被拆迁的风险,决定延期。 2、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精密结构件产业化扩产项目属于建设期,尚未达到预期效益。 3、宜安云海轻合金精密压铸件生产基地项目主要受疫情及项目开发周期较长影响,尚未达到预期效益。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超募资金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详见本报告第四条说明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报告第三条第二点说明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详见本报告第二条说明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详见本报告第五条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