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宜安科技:宜安科技关于确认2020年度关联交易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证券代码:300328 证券简称:宜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1号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0年度关联交易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4月26日,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宜安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0年度关联交易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2020年度关联交易

(1)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1采购方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金额(人民币元)
宜安(香港)有限公司德威贸易有限公司采购材料24,572.47
宜安科技广东中道创意科技有限公司设计服务费71,004.71
东莞市镁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广东中道创意科技有限公司设计服务费18,679.25
2销售方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金额(人民币元)
逸昊金属Liquidmetal Technologies, Inc. (美国液态金属公司)销售产品2,189,071.13
逸昊金属宁德三祥液态金属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产品及转让技术9,708,316.69
宜安科技宁德三祥液态金属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产品及转让技术29,372,850.19
东莞市镁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广东中道创意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产品1,327.43
3出租方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金额(人民币元)
德威铸造东莞总设计师知识产权 服务有限公司租赁办公室52,513.76

(2)定价依据

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1、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市逸昊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LQMT销售产品

(1)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市逸昊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昊金属”)向Liquidmetal Technologies, Inc.(美国液态金属公司)(以下简称“LQMT”)销售产品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逸昊金属预计向LQMT销售产品情况如下:

销售方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金额(人民币元)
逸昊金属LQMT销售产品5,000,000

(2)定价依据

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3)关联方基本情况

①名称:Liquidmetal Technologies, Inc.

②地址:20321 Valencia Circle,Lake Forest,CA92630,USA

③注册资本:美元1,110,000.00

④经营范围:经营非晶金属产品的研发及销售

⑤成立时间:2003年5月15日

2、公司向宁德三祥液态金属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产品

(1)公司向宁德三祥液态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三祥”)销售产品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度,公司预计向宁德三祥销售产品情况如下:

销售方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金额(人民币元)
宜安科技宁德三祥销售产品1,000,000

(2)定价依据

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3)关联方基本情况

①名称:宁德三祥液态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②住所: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南阳镇三祥科技园区

③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④经营范围:非晶合金(液态金属)的研发、稀有稀土金属压延加工、生产、销售;液态金属技术咨询、推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德威铸造制品有限公司向东莞总设计师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出租办公室

(1)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德威铸造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威铸造”)向东莞总设计师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出租办公室

2021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德威铸造预计向东莞总设计师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出租办公室情况如下:

出租方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金额(人民币元)
德威铸造东莞总设计师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租赁办公室100,000.00

(2)定价依据

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3)关联方基本情况

①名称:东莞总设计师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②住所: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沁园路1号寄莲公寓D栋210单元

③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④经营范围:从事产品商标、专利技术的开发、设计,并提供相关咨询的配套服务;从事企业管理咨询及投资咨询、商务咨询、经济信息咨询、商品流通信息咨询、计算机领域内的技术咨询、图文设计、网页设计、商品包装设计、企业形象策划及市场营销策划。(涉限除外,涉及国家专项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⑤成立时间:2013年05月31日

4、广东中道创意科技有限公司向宜安科技提供设计服务

(1)广东中道创意科技有限公司向宜安科技提供设计服务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度,广东中道创意科技有限公司向宜安科技提供设计服务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采购方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金额(人民币元)
宜安科技广东中道创意科技有限公司设计服务费500,000.00

(2)定价依据

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3)关联方基本情况

①名称:广东中道创意科技有限公司

②住所: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南路6号松湖华科产业孵化园2栋506-5室

③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④经营范围:工业设计、艺术创意设计、动漫设计、展览展示设计、广告设计、制作、发布;多媒体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品牌、营销策划;组织文化活动;计算机软硬件研发;网络信息技术开发、转让;网站建设与维护;雕塑设计及制作;工业设备及非标设备的设计、加工、制造、安装、销售;研发、制造及销售电子产品、家具、服装、体育用品、工艺品、文化创意产品;室内装饰设计、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⑤成立时间:2012年11月8日

5、公司全资子公司宜安(香港)有限公司向德威贸易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

(1)公司全资子公司宜安(香港)有限公司向德威贸易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宜安(香港)有限公司预计向德威贸易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情况如下:

采购方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金额(人民币元)
宜安(香港)有限公司德威贸易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100,000.00

(2)定价依据

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3)关联方基本情况

①名称:德威贸易有限公司

②住所:RM 1003C, 10/F, PRINCE COMMERCIAL BUILDING, 150 PRINCE EDWARDROAD WEST, KOWLOON, HONG KONG

③注册资本:15,000,000港币

④经营范围:一般贸易

二、审批程序

2021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0年度关联交易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的相关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及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必需,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原则,依据市场化原则独立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监事会意见、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2、我们对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无异议,一致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1、我们已事前认可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及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及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3、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及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对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无异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及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内容和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保荐机构对宜安科技2020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一)《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