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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机场: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对原采用的租赁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按照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将在编制2021年度及各期间财务报告时,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实际,能更准确、可靠、真实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合理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四、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通过,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提出的会计政策变更,严格遵循了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意见,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意见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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