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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源新材: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源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就众源新材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7] 1492号文核准,公司于2017年9月7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1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3.27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269.7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4,881.7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36,388.00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8月30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会验字[2017]4900号《验资报告》验证。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根据2017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0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8年8月15日公司已将7,000.00万元资金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根据2018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0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9年8月20日公司已将7,000.00万元资金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根据2019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0年8月18日公司已将5,000.00万元资金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根据公司2020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已于 2020年9月24日划转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万元。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9,390.79万元(其中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4,390.79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为5,000.00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969.59万元;2020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4,861.15万元(其中包括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额置换募集资金6,369.21万元),2020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160.68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4,251.94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130.27万元。截至 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3,266.33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2017年8月,本公司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分别与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陡支行(以下简称“芜湖扬子银行官陡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芜湖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芜湖扬子银行官陡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00169629310300000114)、在兴业银行芜湖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8010100100402791)。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8年8月,因芜湖扬子银行官陡支行拟将撤销,新设立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园大道支行(以下简称“芜湖扬子银行公园大道支行”),并将原芜湖扬子银行官陡支行的所有业务迁移至芜湖扬子银行公园大道支行,迁

移后除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变更以外,银行账号、户名均未发生变更。本公司和国元证券与芜湖扬子银行公园大道支行签署新的三方监管协议,原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废止。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银 行 名 称银行帐号余额
芜湖扬子银行公园大道支行200001696293103000001141,927.16
兴业银行芜湖分行4980101001004027911,339.17
合 计-3,266.33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众源新材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附表1:

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6,388.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4,861.1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9,251.9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1)-(2)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年产3万吨精密压延铜带箔项目36,388.0036,388.0036,388.0014,861.1529,251.947,136.0680.39%2021年6月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36,388.0036,388.0036,388.0014,861.1529,251.947,136.0680.39%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部分设备的配件需进口,国外受新冠疫情影响,导致配件未能到货影响其安装调试进度,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尚未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根据2017年9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000万元,截至2018年8月15日公司已将7,000.00万元资金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根据2018年8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 万元,截至2019年8月20日公司已将7,000.00万元资金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根据2019年8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万元,截至2020年8月18日公司已将5,000.00万元资金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根据2020年8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万元,公司已于 2020 年 9月 24日划转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万元。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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