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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传:中国科技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中国科技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

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财政部 2018 年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公司自 2021 年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原因

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

(三)主要变更内容

新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主要变化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

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四)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其中关于租赁项目的会计政策执行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06]3 号)及其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1 年1月1日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并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中国科技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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