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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胜智能: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陈信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在2020年年初至2020年3月20日担任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和专业性的作用,努力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本人202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亲自参加了任期内的2次董事会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没有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发生,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并提出合理建议。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合法有效。任职期间,本着对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审阅会议相关资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年,本人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共同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1. 2020年任职期间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的情况

序号会议时间会议届次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意见类型
12020年2月1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发表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2. 2020年任职期间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序号会议时间会议届次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意见类型
12020年2月1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1)发表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2)发表《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3)发表《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22020年3月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发表《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1.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内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搜寻符合公司发展的优秀人才,进行沟通交流,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2.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0年度任期内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及实施情况,并与外部审计会计师充分沟通,对公司审计报告等财务报告进行审查。

3.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任期内严格遵守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召集和主持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积极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针对公司目前的薪酬体系现状,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政策与方案发表自己的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的信息披露的公平、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进行监督,注重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的提升。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致力于合理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不断进行自我学习与提高,积极参与公司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组织的相关培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了对相关要求尤其是证券监管部门监管要求及规范性文件最新变化的认识和理解,提升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增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七、其他工作

2020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没有对董事会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陈信勇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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