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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胜智能: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尤敏卫)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8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在2020年的工作中,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有效地保证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2020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8次,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发生,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并提出合理建议。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合法有效。任职期间,本着对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审阅会议相关资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0年,本人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共同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1. 2020年任职期间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的情况

序号日期会议事项意见类型
12020年2月1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发表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2. 2020年任职期间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序号日期会议事项意见类型
12020年2月1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1)发表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2)发表《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3)发表《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22020年3月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发表《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32020年7月3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发表《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管理层签署相关监管协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42020年9月2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发表《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52020年9月3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1)发表《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发表《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序号日期会议事项意见类型
62020年12月1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发表《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1. 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召集和主持了审计委员会会议,勤勉尽职的参与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并就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等事项仔细审阅。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在审计机构进场前、后加强了与公司各相关部门的沟通,督促其按计划配合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工作,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2.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并提出合理建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主要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及邮件等通讯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国家宏观经济大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在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 重点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检查,切实履行责任和义务,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能够

万胜智能 300882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尤敏卫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

2. 推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核查监督。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并与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对公司治理情况、财务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情况等进行调查和了解,对公司治理相关活动进行了持续监督,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六、培训与学习情况

2020年,创业板开始实行注册制,深交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范文件都进行了修订,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增强了履职能力和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的能力;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2020年度,本人没有对董事会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其他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2021年度,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确保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尤敏卫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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